大病醫療保險包括哪些大病
醫療大病保險包括: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3、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11、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癱瘓—永久完全。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0、嚴重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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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療保險包括哪些大病
大病醫療保險的范圍包括疾病如下:
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宮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
有些城市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種,而是按照居民個人花費決定的。比如,只有“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高額費用。無論是按病種,還是按費用,都是要“符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符合《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的“當參保患者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超過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條件。根據醫保政策及報銷比例,該患者總共支付了的費用。如果按照“個人自付報銷不低于50%”來計算,可以報銷一半。
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范圍
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因自殺導致治療的;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什么是大病醫保
【法律分析】: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什么是大病醫保?
什么是大病醫療保險
大病醫療保險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開展社保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0%。
二、大病范圍
重大疾病是指醫治花費巨大且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惡性腫瘤、嚴重心腦血管疾病、需要進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術、有可能造成終身殘疾的傷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癱瘓、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和嚴重精神病等。
大病醫保實際上就是一種涵蓋更廣泛的保險,對病種進行了明確規定和擴展,為更多看病難的家庭帶來了光明,若參保了大病醫保,那么參保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了大病醫保的起付線,就可以用大病醫保進行報銷。一般來說,自己產生的醫療費用越高,報銷比例也會隨之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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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病醫保
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2012年8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
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0%。
擴展資料:
1、大病保險籌錢機制
中國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包括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從一開始就明確,為保證制度連續性,不能出現赤字,每年度的醫療保險費用,都必須留出一定比例的結余率和統籌額度,以備不時之需。
2011年,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累積結余超過幾千億元。這樣,大病保險的資金主要從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結余中籌集;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
這意味著參加大病保險的居民,只需要繳納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個人費用,不再需要繳納參加大病保險的個人費用,不增加政府財政和個人負擔。
2、大病保險保障人群
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一旦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對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后仍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
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并且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報銷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報銷比例越高,對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因此大幅提高。
3、大病保險辦理機構
大病保險不再是政府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來具體經辦,而是通過招投標,委托給商業保險公司來經辦。政府部門包括保監會、發改委、人社部等中央和地方的機構監督商業保險公司的運營。地方政府每年根據上年當地大病發病比例,測算該年度大病保險總報銷費用。
每年給予中標的商業保險公司1%的管理費用,使其在保本微利、與政府風險共擔的情況下管理。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大病保險使我生活有了底氣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8:56: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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