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要求
商標注冊條件如下:
一、申請人必須是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伙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2.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顯著特征就是標志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征,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或者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或合法利益。
4.不得違反商標法禁止注冊或使用某些標志的條款。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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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要求
商標注冊要求如下:
1、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有顯著性,便于識別;
3、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志;
4、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注冊商標的流程是什么
1、需要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商標樣稿及主要商品或服務,遞交商標局;
2、商標局形式審查接到《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3、商標局實質審查;
4、商標公告;
5、核發商標注冊證書并刊登商標注冊公告;
6、申請人領取《商標注冊證》。
商標注冊的條件
商標注冊的條件如下:
1、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必須具有顯著性;
3、不能使用法律規定禁止使用的標志;
4、如果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不能與他人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商標不得與已經被撤銷的,或者注銷不滿1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商標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 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注冊后,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注冊者有專用權。國際市場上著名的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注冊。中國有“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之區別。注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后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注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五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第二十六條 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商標注冊需要的條件
商標注冊有以下條件:一、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二、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三、商標要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四、不得違反商標法禁止注冊或使用某些標志的條款。五、申請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
注冊商標需要什么條件
注冊商標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商標本身的條件,商標具有顯著的特征,易于識別,不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禁止使用或禁止注冊的標志,也不得與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發生沖突;
2、申請注冊主體的條件,申請注冊的主體應當依法成立并存續,具有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的企業或自然人。內地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也應當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申請商標注冊時,應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主體資格證書等,并支付商標注冊申請的費用。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注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