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積分?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的計算分為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達到積分標準121分的居住證持有者,所享待遇與上海戶籍居民基本相同。簽注過期,積分同時失效。上海居住證積分主要分為四個項目,但是其中一個項目是一票否決指標,一票否決指標沒有具體的分值,它存在的意義是,為了核定申請人有沒有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資格。積分的分值主要存在與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中。分值計算也就是,拿基礎指標中獲得的分值+加分指標中獲得的分值—減分指標中獲得的分值=總分值。
一、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證。
2、居民本人相片。
3、能夠證明居民本人居住地址,就業單位,就讀情況的證明文件。攜帶這些資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辦理。
二、辦理居住證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連續就讀。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上海居住證積分怎么算
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計算方式總的說來包含兩個方面,即基礎指標和加分指標,通過這兩個指標的各項細則規定,進行積分累加計算。
對于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詳細指標。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具體分配為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的學歷不同分值不同,分別為大專學歷積50分,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四級積30分,三級積60分,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其他中級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另外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上海居住證積分怎么算
上海積分算法如下:1、在名下房產方面,認購申請時,認購對象名下按新房限購策,無房的加20分。
2、認購對象是上海戶籍家庭,名下1套住房的,加5分。另外,認購對象在2021年1月22日后贈予別人的住房,計入認購對象名下,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的記入認購對象名下,在5年內有購房記錄。
3、認購申請時,認購對象(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房且5年內無購房記錄,加20分。認購對象是上海籍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且5年內無購房記錄,加5分。
上海居住證積分怎么辦理
積分申請基本流程:
1、到現居住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核心由辦《上海市居住證》;
2、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若達到120分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3、用人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注冊,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并提交申請;
4、受理點受理相關材料,并進行信息核實;
5、核定完成后,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6、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 (縣) 人才服務核心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
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 (聘用) 合同;
4.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諾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和磁卡。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辦理需要申請人登錄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用人單位進行網上注冊,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審核通過填寫積分申請表,核定完成后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領取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持證人申請積分的,應當根據《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委托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后,應當將積分材料轉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審核屬實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并告知申請人積分情況。
上海居住證積分怎么辦理
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辦理流程如下:1、上海居住證積分的辦理需要申請人登錄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2、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3、用人單位進行網上注冊,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
4、審核通過填寫積分申請表,核定完成后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
5、領取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上海居住證積分是怎樣的
上海居住證積分細則是: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每滿1年積3分;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
【法律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五條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第十條
基礎指標和加分指標中,同一單項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取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減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進行累計扣減。
第十一條
持證人的總積分等于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積分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扣減積分,總積分的最低分值為0分。基礎指標中的"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加分指標中的"投資納稅""投資帶動本地就業"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
第十二條
《居住證》總積分標準分值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