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怎樣營業執照年檢
1、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輸入信息,之后登陸。
2、以江蘇地區為例,點擊輸入信息。
3、選擇要登記的或者注冊。
4、確認無誤,選擇已讀提交。
5、檢查填寫相關信息,保存,這樣便完成了營業執照年檢的過程。
擴展資料: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定”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并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商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轉發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的通知》
第一條 為更好地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企業行為,促進本市外商投資企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及國家其它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監督管理的對象是指在本市范圍內,由市局登記發照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以及外埠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京設立的分支機構和辦事機構。第三條 監督管理工作在市局領導下,由各區(縣)工商局實施,并由各區(縣)工商局外資專管員具體負責。
監督管理的任務第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的任務包括:
1.建立經濟戶口,及時、準確、全面地掌握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基本情況;
2.檢查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繳付情況,督促企業按照合同、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方式、期限繳付注冊資本,并由注冊會計師驗資,提交驗資報告;
3.監督企業按照登記事項從事經營活動,督促改變登記事項的企業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4.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綜合性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遵守國家在商標、廣告、合同等方面的法規和規定;
5.檢查企業證照使用情況,查處證照使用中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或擅自復印及不按規定懸掛營業執照的行為;
6.對企業年檢報告進行審查、鑒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結合年檢檢查、了解企業執行合同有關條款的情況;
8.執行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的處罰;
9.結合監督管理工作向企業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10.注重調查研究,掌握企業動態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反饋信息情況。
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第五條 各區(縣)工商局在接到企業轉送的登記材料及市局核轉的企業名單后,應及時建立企業經濟戶口。第六條 對新開企業實行登記認戶制度:
對登記領照后六個月內的企業,進行登門認戶。其內容是:
1.檢查執照核準的登記事項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
2.檢查合營各方是否按合同規定繳付注冊資本。對已入繳的,查驗驗資報告;對未入繳或未繳齊的,查明情況,進行催繳;建立企業入資臺帳,掌握入資動態情況;
3.檢查企業證照使用情況;
4.確定企業的聯絡員,并向企業宣傳有關工商管理的規定。第七條 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內容:
1.檢查企業住所有無變化;董事長、總經理等企業主要負責人有無變化;企業是否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凡發現登記事項已變化的,進行提示,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檢查企業在京設立分支機構及辦事機構的情況。
3.檢查企業商標使用及合同履行情況。
4.檢查企業是否開業,對尚未開業的,摸清情況;對已開業的,了解、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第八條 各區(縣)局按照市局制定的年檢規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施年度檢驗。年檢是對企業實行監督管理的重要手續,在對企業實施年檢中,發現的問題,應于年內解決。同時,對年檢匯總統計數據進行綜合分析。第九條 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處理的原則意見:
1.對企業一般違反登記事項的違章行為,應予以提示,并簽發《限期改正通知書》,督促企業及時改正。
2.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嚴重違法行為,就依照《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3.對監督檢查中遇到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市局。
4.對企業投資雙方或單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其它原因無法開展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查明原因,并與有關部門協調,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市局。第十條 外商投資企業違法案件查處的權限:
1.區(縣)工商局有權對發生在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提出處理請示報告,并按復審規定,經法制機構復審后,上報市局審批。
2.市工商局依據國家工商局的有關規定,對有違法行為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依法作出沒收非法所得20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2萬元人民幣以下的處罰。處罰決定做出后,報國家工商局備案。
3.市工商局在接到區(縣)局有關處理的請示報告后15天內,應予以答復;超出市工商局處罰權限的,由市局報國家工商局核批。
4.對重大疑難案件,區(縣)工商局應及時報告市局,市局認為有必要的,由市局直接查處。
銜接制度
北京市營業執照網上如何年審
營業執照網上年報具體步驟為:
1.登陸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
2.查到所在省市點擊進入
3.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 】
4.選擇【新用戶注冊】
5.按要求填寫信息,點擊【驗證】,驗證通過后再旁邊設置密碼,然后選擇登陸。密碼為了防止遺忘最好的是用注冊號的后6位。用戶名直接用注冊后即可。
6.登陸需要填寫手機號接受驗證碼,驗證碼來得比較慢。
7.登陸后選擇【年底報告在線填報】--選擇【2014年度】
8.按要求填寫,可以選擇是否對外公示
9.填寫完畢保存并下一步,來到出資情況這塊點擊【添加】將各個股東的出資時間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資產狀況這塊讓貴公司會計出具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按要求填寫,可選擇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來到對外提供保證擔保信息,如果沒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來到黨建信息,沒有的情況下照圖填寫
13.再下一步到了預覽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沒有錯誤就選擇【提交并公司】
如果需要打印年報信息選擇【預覽打印】查看預覽按ctlr+p即可打印
14.提交以后再到企業信用網查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報信息了,年報信息2014年報2013年度 2015年報2014年度,2014年注冊的公司2015年再做年報即可。
至此,你的公司年報算是做完了。如果是個體的話開始新用戶注冊那出現的【企業】下拉菜單選擇【個體】注冊即可填報。
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年檢,網上申報時候怎么操作,有人知道具體流程嗎?
首先要有上年末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分配表(或損益表),登陸北京市工商局右側企業年檢.按照提示填報就行了!新企業要先注冊再填報.都填報完之后,提交打印.年檢表和資產負債表利潤分配表執照副本,法人簽字,把該蓋的章都蓋好去工商所提交就行了!
工商年檢網址認證怎么辦
登陸工商局年檢的網站,如實填寫公司的基本信息,財務狀況等,提交后下載你所提交的表格打印、蓋章、簽字。
網址認證:經營性網站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經營性網站備案行為,保護經營性網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經營活動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營性網站,是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實現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廣告、設立電子信箱、開展商務活動以及向他人提供實施上述行為所需互聯網空間等經營性目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的并擁有向域名管理機構申請的獨立域名的電子平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經營性網站備案,是指經營性網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備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網站的首頁上加貼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標識,并將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 北京市行政區劃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開辦的經營性網站,應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第二章 備案
第五條 申請經營性網站備案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網站的所有者擁有獨立域名,或得到獨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權;
(二)網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電信管理機關頒發的《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ICP許可證》)。
網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應取得《ICP許可證》。
(三)網站所有者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中核定有“互聯網信息服務”或“因特網信息服務”經營范圍。
網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中均應核定有“互聯網信息服務” 或“因特網信息服務”經營范圍。
第六條 經營性網站名稱應當符合以下規范:
(一)每個經營性網站只能申請一個網站名稱。
(二)經營性網站備案名稱以通信管理部門批準文件核準為主要依據。
(三)經營性網站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1、有損于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使公眾誤解的。
3、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義的不宜使用的名稱。
5、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
第七條 使用以下名稱的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不予受理:
(一)網站名稱與已備案的經營性網站名稱重復的。
(二)使用備案失效后未滿1年的網站名稱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
第八條 備案經營性網站名稱含有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漢語拼音或其縮寫),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條 經營性網站備案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前期準備
1、申請者向通信管理部門申領《ICP許可證》。
2、申請者取得《ICP許可證》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增加“互聯網信息服務” 或“因特網信息服務”的經營范圍。
(二)在線提交申請
1、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上工作平臺(網址:http://www.baic.gov.cn),進入“網站備案”系統中的“備案申請”模塊。
2、在《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的欄目中,填寫網站的名稱、域名、IP地址、管理負責人、ISP提供商、服務器所在地地址、聯系辦法等相關內容。
3、在線提交《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
4、打印《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
(三)準備書面材料
1、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書》。
2、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如網站有共同所有者,應提交全部所有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加蓋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機構、域名代理機構公章的《域名注冊證》復印件,或其他對所提供域名享有權利的證明材料。
4、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許可證》復印件及相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5、對網站所有權有合同約定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6、所提交的復印件或下載的材料,均應加蓋申請者的公章。
(四)送達
1、將書面材料通過郵寄或當面方式送達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監督管理處(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6號,郵政編碼:100080)。
以當面方式送達的,經辦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網站所有者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2、書面材料應于完成在線申請程序后30日內提交。逾期提交視為未申請。
3、申請者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
(五)備案確認
1、確認在線和書面申請材料的內容齊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備案。
2、申請材料存在瑕疵或備案網站名稱存在事實或法律沖突的,終止備案申請,并將終止原因告知申請者。
3、符合備案的申請,自受理申請5個工作日內,對該網站備案的主要內容予以公告,公告期為30日。
4、公告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所公告的經營網站備案申請持有異議,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聲明。
(1)與主張權利人所設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相同。
(2)與主張權利人已辦理備案的網站名稱相同或近似,可能造成他人誤認。
(3)使用了主張權利人擁有的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漢語拼音或其縮寫)。
(4)主張且有證據證明,申請備案的網站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實。
(5)主張且有證據證明,主張權利人對申請備案的網站擁有所有權。
5、異議處置。
(1)對證據充分的有效異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中止相關網站申請備案的程序。
(2)對網站所有權和網站名稱所有權提出異議的,異議方應在提出異議之日起3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確定網站名稱所有權的民事訴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依照有關的民事判決結果,恢復網站備案的受理工作。
6、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向備案網站發放統一制作的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標識。
(六)安裝備案電子標識
網站所有者應于15日內將備案電子標識安裝在網站首頁的右下方,并將其鏈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數據庫,以供公眾查詢。
第三章 變更、轉讓和取消
第十條 經營性網站備案事項發生變化的,網站所有者應于變化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有關備案事項。
第十一條 經營性網站備案事項變更程序。
(一)在線提交申請
1、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上工作平臺,進入“網站備案”系統中的“備案變更”模塊。
2、在《經營性網站備案變更申請書》欄目中填寫相關內容。
3、在線提交《經營性網站備案變更申請書》。
4、打印《經營性網站備案變更申請書》。
(二)送達書面材料
1、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經營性網站備案變更申請書》。
2、涉及域名變更的,應提交加蓋變更后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機構、域名代理機構公章的《域名注冊證》復印件,或其他對變更后域名享有權利的證明材料。
3、涉及增、減網站所有者的,應提交對網站所有權約定的證明材料。
涉及增加網站所有者的,還應提交新增所有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以及《ICP許可證》復印件。
4、涉及網站名稱變更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予以公告。
5、以當面方式送達的,經辦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網站所有者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三)確認變更申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確認經營性網站變更申請后,將變更后的備案情況錄入備案電子標識所鏈接的“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數據庫,以供公眾查詢。
第十二條 轉讓已備案的經營性網站,應當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在線提交申請
1、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上工作平臺,進入“網站備案”系統中的“備案轉讓”模塊。
2、在《經營性網站轉讓申請書》的欄目中填寫相關內容。
3、打印《經營性網站轉讓申請書》。
4、在線提交《經營性網站轉讓申請書》。
(二)送達書面材料
1、加蓋出、受讓雙方公章的《經營性網站轉讓申請書》。
2、加蓋受讓方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如受讓方為兩個(含)以上的,應提交全部受讓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加蓋域名管理機構、域名代理機構公章的受讓方《域名注冊證》復印件,或受讓方對所轉讓網站的域名享有權利的證明材料。
4、加蓋受讓方公章的《ICP許可證》復印件。
如受讓方為兩個(含)以上的,應提交全部受讓方的《ICP許可證》復印件。
5、以當面方式送達的,經辦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網站所有者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三)確認轉讓申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確認已備案經營性網站的轉讓申請后,將網站轉讓后的相關信息錄入備案電子標識所鏈接的“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數據庫,以供公眾查詢。
第十三條 取消已備案的經營性網站,應當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在線提交申請
1、登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上工作平臺,進入“網站備案”系統中的“備案取消”模塊。
2、在《經營性網站備案取消申請書》欄目中填寫相關內容。
3、打印《經營性網站備案取消申請書》。
4、在線提交《經營性網站備案取消申請書》。
(二)送達書面材料
1、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經營性網站備案取消申請書》。如網站有共同所有者的,應加蓋全部所有者的公章。
2、以當面方式送達的,經辦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網站所有者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三)確認取消申請
1、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確認網站取消申請后,取消該網站與“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數據庫的鏈接。
2、網站應于申請之日刪除其主頁上的備案電子標識。
第四章 注銷
第十四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營性網站所辦理的備案自動注銷。
(一)備案得到確認后60日內,未在網站主頁上加貼備案電子標識的。
(二)網站所有者未通過企業年檢被吊銷的。
(三)網站所有者注銷或因其他原因被吊銷的。
(四)網站備案信息發生變化后,未能按期辦理經營性網站備案變更手續的。
(五)網站轉讓后未辦理經營性網站備案轉讓手續的。
(六)網站停止運營后30日內,未辦理經營性網站備案取消手續的。
第十五條 對于注銷的網站備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消該網站與“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數據庫的鏈接,并將相關注銷情況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