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在公共場所的攝像頭。圖/IC photo
“這是一對一精準防止摸魚?”據紅星新聞報道,深圳某公司辦公室在每個工位上都安裝了一對一監控攝像頭。網傳圖片顯示,攝像頭可以清晰拍到電腦屏幕畫面。該辦公室所屬的物業表示,該辦公場地從事游戲研發。
7月14日,涉事籌建方合伙人之一林先生回應稱,目前公司尚未注冊、沒有具體名稱,還未開始招聘員工和開展業務。在辦公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的初衷,是防止游戲在發行之前泄露,監控內容也不會用于其他用途。但因為引起了網友誤解,目前工位一對一攝像頭已經拆除。
工位攝像頭“一裝一拆”之間,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究其原因,人們還是被無限逼近的攝像頭所詫異。試想坐在桌前的員工,一舉一動都被專屬攝像頭“盡收眼底”,這種被時刻監視的狀態,無疑令人感到冒犯和不安。這樣的場景,人們想一想都渾身不自在,更別提“朝夕相處”。
雖然涉事方已經拆除了攝像頭,但也透露出一些用人單位對員工管理還停留在“監控思維”層面。近年來,由企業“監控員工”引發的爭議不在少數,無論是安裝軟件監控員工離職動向,還是要求員工下班發手機應用消耗電量截圖,都一再刷新公眾對于一些公司粗暴管理員工的認知。
要知道,技術進步,從來不是為了讓人更加“不自由”。進入大數據時代,一些用人單位管理技術手段不斷升級,從網絡后臺擴展到攝像頭,“神不知鬼不覺”就能輕松掌握員工“行蹤”。但這種管理思維,已經落入了對員工實施“全方位監控”的怪圈。
我國《勞動法》規定員工要遵守單位紀律以及規章制度,但《民法典》也明確保護個人的隱私權?!秱€人信息保護法》更是明確規定,收集、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不得過度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一些用人單位使用密不透風的監控手段,不僅顯示其管理無能,更充斥著對員工的不信任感。一方面,實踐中,全方位監控可能并不利于激發員工積極性,反而使員工產生排斥心理,讓“摸魚”也變得更為隱蔽;另一方面,企業也會面臨更高的法律風險,最終得不償失,造成“兩敗俱傷”的后果。
所以,無論是明顯的“攝像頭”,還是員工難以察覺的“監控軟件”,用人單位都不能濫用,應該明確其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圍。此外,更要警惕用人單位以防止員工“摸魚”、泄密等理由,就“任性”越界,侵犯員工個人隱私。
涉事方撤下的攝像頭,也提醒其在未來公司管理中要更加人性化。事實上,企業管理與員工個人權益之間并不相?!,F代企業應該及時摒棄這種管理上的“監控思維”,用合理適度的管理,激發員工潛能,在達成企業目標的同時,也能夠讓員工實現個人價值。而這才是企業的常青之道。
撰稿/新京報評論員 徐秋穎
編輯/劉昀昀
校對/趙琳、李立軍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9:58: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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