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人們所生活的地區有著一套行之有效的計量標準并為該地區民眾所接受,就沒必要非要為這一計量單位賦予額外的地位和法律身份。
近日,對于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恢復“斤”作為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的建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答復稱,“斤”這一單位已在我國傳承千年,目前在日常生活中也仍有使用,不過即使是現在,“斤”的實際量值在不同地區也有所不同;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中質量單位采用國際單位制單位“千克(公斤)”,再選用市制單位“斤”,可能導致質量單位的混亂。
市場監管總局的答復有理有據。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的產生,其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讓一個國家的所有地區都能夠擁有一個科學的、無可爭議的計量單位與換算標準。正如答復中所舉的例子,在我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們將“斤”作為公斤的簡稱,認為1斤等于1000克;而在香港地區,人們習慣于舊制,1斤約等于605克。這表明,我國各個地區都有約定俗成的常用計量單位,而要保證各個地區之間的經濟貿易往來,就需要通過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來換算,以保證公平。
此外,法定計量單位也適用于國與國之間的經濟貿易往來。現行法定計量單位是國際單位制單位“千克(公斤)”,世界各國都以此為基準進行換算,這能夠極大便利國與國之間的溝通,也能夠避免交易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畢竟,英、美等國習慣以“磅”和“盎司”作為計量單位,如何公平合理地換算為我國計量單位,“公斤”顯然就是適應國際標準的選擇,也能夠將單位換算導致的貿易糾紛降到最低。
盡管“斤”不能成為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但并不影響其在現實生活中的使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地區都以1斤等于500g為基準,用于生活中的各個場合,也并不會產生歧義。只要人們所生活的地區有著一套行之有效的計量標準并為該地區民眾所接受,就沒必要非要為這一計量單位賦予額外的地位和法律身份。
實際上,基于日常生活經驗,對于是否需要恢復“斤”作為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并不會產生太大爭議。這是因為法定計量單位的存在,是為了保證社會秩序平穩,便利經濟生活開展。現行計量單位幾乎為所有人認可,人們在此基礎上參與社會生活,并且能夠自如地將計量單位運用于全國乃至世界各地。
因此,無論用何種單位作為法定計量單位,都一定都不能脫離人們約定俗成并已形成事實結果的生活習慣。這也意味著,在沒有嚴重科學錯誤的前提下,修改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沒有必要。而諸如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等具備工具屬性的標準,都是經過嚴謹地科學分析,是有利于國內所有地區經濟發展,并便利于同國際社會交往的。經濟全球化是大勢所趨,接軌國際使用國際單位制單位,也會讓擁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的中國,能夠更好站在時代的潮頭上。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陳城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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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13: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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