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市民薛先生趁著清明假期,駕車和家人一起前往桃花峪景區游玩,進了景區主路后發現有人在路旁安裝了個停車柱,并用牌子寫著“看車”。如果把車停在路旁,就會有人向前收取所謂的停車費,金額在10-30元不等,離景區越近越貴。
薛先生告訴記者,他之前也經常來桃花峪,沒有碰到這種情況,他沒在主路上停留,而是來到了之前他來游玩時停車的一個點。但是車一停,便有一位身穿“泰山防火”橙色馬甲的人上前向薛先生收取20元的停車費用,薛先生沒有交,然后往西開出一段路,在一個較偏僻的地方停了下來。
沒想到的是,那位收停車費的人騎著電動車跟了上來,這次向薛先生收取10元停車費。薛先生認為這樣非常不規范,就質疑他們收費沒憑證,他說繳費后能提供發票。薛先生覺得不能助長這種風氣,于是返回大路,停在了正規的停車場上。
“彩石溪免費開放了,但是這些人卻開始亂收停車費,太有損泰安形象了。”薛先生說。薛先生當時比較氣憤,他撥打了12345,打算反映這個情況,但是沒有打通,晚上回去后他將事情發在微博上,配上了一段當時錄的視頻,@了相關部門。
8日上午,桃花峪派出所聯系到了薛先生,表示看到了薛先生發的微博,要嚴肅處理該事件,讓他前往派出所做筆錄。薛先生也積極配合,馬上前往派出所,敘述7日所遇事實情況。
10日,記者來桃花峪派出所了解情況,派出所韓所長告訴記者,目前已將7號向薛先生違規收取停車費的王某抓獲,并對其進行處罰。據韓所長介紹,王某在景區附近干電工,7日那天,他看到景區來車很多,便動起了歪腦經,拿了家里的空白收據,來到景區向游客違規收取停車費用。而王某那天穿的防火馬甲是村主任讓他兼做防火工作給他的。
10日中午,泰安警方發布通告,在桃花峪景區違規收取停車費用,擾亂公共秩序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平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見習記者文振華)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58: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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