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 號)》。
根據通知要求,從2022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禁止商用。
這里所謂的禁止商用,就是禁止大家使用微信以及支付寶生成的個人收款碼用于經營活動。
2021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 號)》。
根據通知要求,從2022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禁止商用。
這里所謂的禁止商用,就是禁止大家使用微信以及支付寶生成的個人收款碼用于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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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禁止個人收款碼商用?
看到央行禁止使用個人收款碼商用之后,很多人都以為這是要遏制第三方移動支付的發展,其實并不是。
實際上這次受影響的并不只是微信支付寶等一些第三方移動支付,包括銀行個人收款碼也受到影響。
比如最近一段時間,國有四大行已經發布了禁止使用個人收款碼商用的相關通知。
從3月1日起,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在內,個人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需要申請專用的聚合收款碼。
由此可見,央行這次禁止個人收款碼商用并不只針對誰,而是針對整個金融市場的所有參與者。
而央行之所以要推出這個規定,主要是為了杜絕一些使用個人收款碼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過去幾年我國移動支付發展非常迅猛,移動支付的滲透率越來越高,每年移動支付交易量都非常龐大。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
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移動支付用戶規模達到8.54億,比2019年6月增長了34.9%,網民移動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018年底的72.5%提升至86.4%。
在移動支付滲透率不斷提升的背景下,移動支付的交易規模也越來越龐大。
比如2021年第3季度,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為77.46萬億,據此推算,全年移動交易規模有可能達到300萬億左右。
在這些移動支付當中,有很多都是通過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來完成,而在微信和支付寶支付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屬于個人收款碼收款。
目前很多街邊的小商小販基本上都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甚至有一些企業為了避稅,也會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
另外還有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或者租借別人的個人收款碼來從事一些違法犯罪活動,比如有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個人收款條碼轉移賭資,為跨境賭博活動提供支付通道。
這些人利用“跑分平臺”,以高額收益為餌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于眾多正常交易場景當中,
這種做法擾亂了條碼支付業務正常秩序,影響了涉賭“資金鏈”追溯機制的實效。
另外還有部分機構使用個人收款條碼轉賬業務辦理大量生產經營、生活消費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質,導致交易信息失真,影響風險監測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務為經營活動賦能增值。
為了打擊這種違規使用個人收款碼的行為,斬斷跨境賭博等犯罪“資金鏈”,保障社會公眾利益,監管部門才要求從2022年3月1日起,禁止個人收款碼用于經營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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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個人收款碼商用之后會對大家有什么影響?
在央行出臺這個政策之后,很多人都簡單地理解為從2022年3月1日之后,個人收款碼不能使用了,其實這是一種誤讀。
實際上央行的文件當中沒有任何一個內容提到禁止使用個人收款碼,只是禁止個人收款碼商用。
這意味著對于個人日常收款,比如私人之間的收款并不會有任何影響,即便從2022年3月1日之后,大家跟親戚朋友之間的收款仍然可以正常進行。
不過在禁止個人收款碼商用之后,對眾多小商小販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目前有很多街邊小商小販所使用的收款碼都屬于個人收款碼,錢都直接進入到微信和支付寶個人賬戶當中,大家可以隨時提現,這是非常方便的。
但從2022年3月1日之后,這種個人收款碼用于經營收款的行為就行不通了,按照央行文件要求。
從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將不能用于經營收款,具體主要有三個內容:
第一、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功能將被限制;
第二、商家不能用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收款;
第三、收款碼將分為個人和特約商戶兩大類,并實行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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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小販如何應對?
以后不能用個人收款碼從事經營收款了,很多小商小販都可能一片茫然,如果不能使用個人收款碼收款了,那從3月1日之后該怎么辦呢?
至于小商小販該怎么辦,目前暫時沒有最終的解決方案,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最終可能有3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繼續使用個人收款碼收款。
雖然央行明確規定從3月1日之后禁止使用個人收款碼商用,但這里所謂的商用怎么確定,目前央行并沒有給出最終的答案。
比如一天交易筆數是多少,一天交易流水是多少才算商用,要等央行出臺最終的文件中才知道。
假如最終央行對商用的確定門檻比較高,比如一天交易筆數達到20筆以上才算商用,或者交易額度達到5000塊錢以上才算商用。
對于那些交易筆數比較低,或者交易額度比較低的商戶,大家仍然可以繼續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
當然,這里我們只是舉個例子,具體最終商用是如何確定,要等央行出臺正式文件才知道。
但是考慮到小商小販交易的便利性,以及資金的流動性,我估計這個門檻應該不會定得太低。
第二種選擇,使用商家收款碼進行收款。
不論是支付寶還是微信,其實都有商家收款碼,但是商家收款碼需要大家向支付寶和微信進行申請,需要登記具體的信息,然后支付寶和微信會將商家收款碼單獨寄給大家。
第三種選擇、等微信和支付寶新的收款通道推出。
在央行下發文件之后,其實包括支付寶在內的相關移動支付機構都在積極進行調整,并開發新的收款通道。
新的收款通道有可能叫做經營收款,對于這些經營收款,有可能需要大家提供工商注冊資料才能夠正常申請,另外這些經營收款的結算周期有可能較長。
總之,只要大家經營合法合規,沒有參與到一些違法犯罪活動當中,大家總能夠找到合適的收款方式繼續用支付寶和微信收款,所以大家不用過于擔心,大家只需要耐心等待最終的政策出來之后,然后根據政策的相關規定去操作就可以了。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59: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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