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賽柏藍(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撰稿 | 汪藝01藥食同源目錄將動態調整,擴容在即
2022年以來,多地密集發布關于藥食物質管理試點及試點生產企業的公告。多位業內專家對賽柏藍表示,藥食同源目錄動態調整已經勢在必行。
2021年11月15日,國家衛健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發布《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的通知,明確了藥食同源物質的動態調整和管理規范。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已經開始執行。
2019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對黨參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黨參、肉蓯蓉、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生產經營試點工作,根據各地試點實施情況,將研究論證將上述物質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管理的可行性。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教授鄧勇對賽柏藍表示,在健康中國戰略的指引下,隨著民眾對養生保健需求日益旺盛,以及促進健康產業發展的政策利好,多地試點后藥食同源目錄有望合理有序擴容。
8月15日,遼寧省衛健委發布《關于印發遼寧省靈芝、西洋參、黃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方案的通知》。
8月5日,江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對黃芪、鐵皮石斛、靈芝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第二批試點企業及試點產品予以備案的公告》,決定對4家企業的9個產品予以試點備案。試點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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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賽柏藍不完全統計,除上述省市外,湖北、黑龍江、河北、山東、甘肅、云南、貴州、江西、吉林、四川、廣東、廣西壯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安徽等省均已結合本地情況選擇包括黃芪、黨參等9種物質中的部分品種發布試點通知。
各地動作不斷,那么,藥食同源目錄多久會擴容?
賽柏藍特約撰稿作者譚承杰認為,根據中藥的偏性,目前藥食同源類中藥材大部分仍處于試點階段,在應用方面不僅要考慮到受眾群體的適應性,而且還要考慮到藥物作用的不良反應。隨著多地試點后,在藥物不良反應對群體影響甚微的情況下,藥食同源目錄將會得到擴容。
“中藥和食物都具有防病療疾的作用,但治療效果卻不盡相同。中藥應用由原來單一的藥用領域往食用領域發展,應用體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明顯擴充。同時,藥食同源類藥材其應用特性在演變的過程中也是對藥用領域的有效補充。”上述專家進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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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批中藥企業迎利好
藥食同源物質兼具藥品和食品的屬性。近幾年來,相關部門一直在推動試點和目錄認定。2012年原衛計委公布的藥食同源目錄有86種;2014年新增15種中藥材物質;2018年新增9種中藥材物質作為按照傳統既是食物又是中藥材(仍在試點)。
品種進入藥食同源目錄后,原藥的需求量會有所增長,藥用范疇也有所變化。譚承杰認為,目前國家對中藥產業的扶持力度很大,近幾年來,中醫藥在疫情中表現突出,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各部委協作下,對中藥產業的扶持從政策、資金、技術、法規方面均表現出積極的態度。
同時,品種進入藥食同源目錄后,更對企業帶來不小的影響。“第一點,品種需求增長,能夠有效提升企業的營收,實現長久發展;第二點,能夠刺激生產企業對原料應用進行創新性研究,不斷挖掘品種新特性;第三點,能夠加大企業對產品研究的積極性,為消費端提供各類中藥養生品和中藥保健品。”上述人士進一步補充。
從生產端來看,此前也有專家在賽柏藍撰文指出,隨著藥食同源目錄的調整和擴容,對于中藥產業將有三大利好:藥食同源原料需求猛增,利好產區的種植業和加工業;相關藥企迎來新產品開發熱潮;推動傳統中藥材/中藥飲片企業的轉型升級。
從銷售端來看,2019年10月15日,國家藥監局就全國工商聯提出的“關于藥食同源目錄范圍內中藥飲片單品允許開架銷售的提案”給出明確答復。如果僅是簡單的凈制、切片、包裝,且包裝標簽上不標明“炮制規范、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就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內容中“中藥材”進行分類、管理,藥店可開架銷售,群眾在藥店選購時無需處方即可購買。此外,如果僅經營滋補保健類中藥材,不需要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
賽柏藍查詢發現,最新版《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中藥材屬于農副產品、且有多種用途,其生產不需要《藥品生產許可證》,經營不需要《藥品經營許可證》。
隨著藥食同源物質管理試點方案的持續推進,在給相關企業帶來利好的同時,還需要注意其對生產端和消費端影響。
“藥食同源產業仍需在科學指導背景下有序發展,用科學的方法預估消費端的體量來積極引導種植端科學生產,從而避免盲目跟風帶來的無序生產風險。只有種植端效益得到有效保障,才能為生產端和消費端帶來穩定的成本管控和原料供給。”
“藥食兩用品種從原來單一的藥用應用領域往食用應用領域發展,但本質仍屬于藥品應用,應當納入藥品監管范疇。由于食用領域受眾群體更多,涉及面更廣,因此對于種植、生產以及銷售等環節人員專業性要求更高,監管力度要求更嚴格,才能保障消費端的使用安全。在這一過程中,采取全程溯源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流通過程中不安全因素出現。”
對于藥食同源未來的發展,上述專家認為,藥食同源產品本身技術含量不太高,療效不像化學藥品那樣顯著,加之現行法律禁止此類產品聲稱醫療療效以及資本市場對該領域產品熱情有限,因此,藥食同源產業發展仍待繼續觀察。
附:歷年藥食同源目錄等匯總梳理(最新版)
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
(征求意見稿)
備注:《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新增物質納入依據;來源:食藥法苑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10: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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