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許敏的代理律師李圣在直播平臺說“錯換人生”可以叫“偷換人生” 以來,網友個個都是“神槍手”,從各大網點搜集證據,極盡能事,還原事件的原形,希望找到事情的真相。仿佛都成了坐地成“法”公正、公平的使者。
“錯換人生”可以叫成“偷換人生”了
網友的心情可以理解,“錯換人生28年事件”存在的疑點太多,如果說“錯換人生”尚且以兩個小家庭為據點,大家在詰責河南淮河醫院管理不善,疏忽值守,扼腕嘆息兩家的人生被篡改時,很快就被兩家合一家的溫馨場面所感動。
“偷換人生”則完全不一樣了,這種工作失誤換成了故意,性質就變了。已經不是兩個小家庭的小眾范疇,涉及到公害問題,家庭劇升級到公序良俗,觸碰了法律的準繩,這是大家不可以接受的。
這個時候完全崩潰了
更為蹊蹺的是,本來同為受害者,在遭遇了更痛苦的“偷換人生”后,姚家和郭家在查找真相的態度上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對于疏忽,即成事實,在讓涉事者受到一定的懲戒后,兩家都還可以放他一馬,而如果事情變成了故意,這就是千夫所指的罪人了,姚家和郭家更應該團結一致把涉事者捉拿歸案才對。
在查找真相的路途上,姚家和郭家卻唱出了“同工異曲”。姚家延遲庭審,轉入到查找真相,郭家則消極怠工,甚至極力反對,最后搞得兩家雞飛狗跳,最后反目成仇。
人生無常
“錯換人生”和“偷換人生”到底有什么“同工異曲”之妙呢?害得兩家因為“錯”和"偷“一字之差,頃刻之間形同陌路。
性質不同,“錯換人生”是民事案,“偷換人生”是刑事案“錯換人生”無論走到什么時候,都可以歸結到涉事醫院因為管理不善,工作疏忽造成兩家的命運被篡改。涉事醫院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罪態度坦誠,再加上滿足受害都經濟補償的要求,這事基本也就擺平了。
受害者受害不假,可大家都是明白人,所謂的“我恨死你了”只適用于一對情侶之間打情罵俏,“恨”是不會死人的,事已如此,也只能是在能的范圍內要到最大的補償。以平遺憾之心。
姚師兵
有句話說得特別好:“生而未養,斷指可還;有生有養,斷頭可還;無生而養,今生難還。”血濃于水固然發出響亮的強“基音”,可不小心養育了28年的養育之恩,對于親子關系,它會打破“血緣”的束縛,忽略了血緣關系的存在。
所以,即便錯換,都已經相處28年,他們已經都留在彼此的心里,就是自己至親至敬的親人。現在知道“錯換”,最好的結局就是拿著得到的賠償,兩家親,每家都有兩個兒子,每個孩子也都有兩對父母。也算是一生中不幸中的小確幸。
郭希寬
這些也都還罷了,關鍵這樣的事件,只會是一樁“民事案”,它上升不到判刑定罪的份上。
“偷換”則不一樣了,一個“偷”字何以了得,小偷偷雞摸狗最多被毒打一次,沒有造成損失也就放走了,現在可是“偷”人了。這罪過可不小。
那么,“偷換人生”究竟犯了什么罪:讓大家罄竹難書?一個“偷”字涉及到兩宗罪。當然,這兩宗罪的前提是涉事者是杜家。如果真像大家提出的疑點那樣,都指向了杜家。最后的真相果真是杜家。那就涉及到遺棄和拐帶。姚策就是最倒霉的被遺棄的那個,而郭威就是被“拐帶”的那個(這里不能稱為拐賣,這里只是換,沒有買賣行為)。
至暗時刻
這不是小事,當然,這樁罪過里,有一樣是不變的,不管“錯換”還是“偷換”,醫院都逃不了干系,只是在賠償上會比“錯換”少一些。法庭上,醫院方除了痛快答應賠償外,還說了一句似乎有含沙射影之嫌,似乎也在為自己洗脫。
“錯抱事件發生在醫院這我們不否認,但前提是排除人為因素。如果說將來有一天劇情發生反轉,我們淮河醫院要保留相應的權利。”
保留相應的權利
所以,“錯”和"偷“一字之差,“錯換人生”和“偷換人生”是有本質區別的。
同是受害者,“錯換人生”向“偷換人生”轉換,成了姚、郭兩家反目的導火索李圣在直播平臺一語成讖,加上2021年2月25日,許敏在平臺發布消息說,原定的2月24日開庭,因故延遲,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取證工作還需要進一步推進。此消息一出,各種針對杜家的疑點撲面而來,讓杜媽痛不欲生。
篡改真實信息
1、兩個孩子出生日期一個6月15日,一個6月16日上,不是同一天出生,見面的機會除非有緣,非人為因素做不到;
2、一個順產,一個剖腹產,一個大三陽新生兒,一個正常新生兒本應該分開管理,不在同一病房出生,非人為因素,換不了;
3、孩子都各自穿自己帶的衣服,能讓兩個小孩各自的衣服脫下來,穿到另一個小孩身上,非為人因素做不到;
4、手腕上都有各自的標識,從各自的手腕上脫落下來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就算脫落再換到另外一個孩子手腕上,非人為因素,做不到。
腕條兒在出院之前永遠不會離開孩子
4、郭威篡改年齡,篡改出生地、篡改接生人名,疑點重重。
一時之間,杜媽成了一眾網友的炮灰和眾矢之的,盡管杜媽應對從容,卻難逃嫌隙。雖然許敏和要圣律師只字未提可能涉事者是誰,可疑點無疑指向了誰,杜媽是聰明人,她馬上做出的強烈的反響。
是啊,即便自己的孩子有病,誰又能舍得拋棄他呢?杜媽也是十月懷胎盼來的自己的寶貝。如果不是杜家所為,最需要被洗白的那就應該是杜家才對。
前后矛盾
沖這一點,一個迫切需要被洗白,一個迫切需要捉拿涉事者。看來兩家應該是殊途同歸才對,為什么兩家卻互相掐起來了呢?因為,“錯換人生”轉化成“偷換人生”,兩家的位置變了。一個成了受害者,一個卻成了施害者,一個被大家同情,一個為大家所不齒。
反目成為必經之路,真相還沒出來,兩家的關系已經一地雞毛。作為圍觀者,我們一定要秉持宏觀的態度評價存在的事實,不要火上加油,在官網公布真相之前,我們誰都沒有權力說誰是肇事者,除了涉事醫院,因為無論真相背后是什么,醫院是繞不開他的錯誤的,醫院提供了一個交換的載體,就看醫院在其中做了多少“貢獻”。
姚策在涉事醫院
對涉事醫院,“錯換人生”是疏忽,“偷換人生”可能構成瀆職罪為什么說醫院是繞不開的主體呢?就算是其中一個人的“偷換”主觀意愿,如果醫院不插手,這件事沒那么容易促成。即便醫院是無辜的,讓個人鉆了空子,醫院管理不善導致事件的后果很嚴重,醫院也得吃不了兜著走。
何況上述疑點很多非人為因素做不到都是在醫院達成的。醫院提供了一個事件達成的“溫床”,促成了交換的結果。
有依據
如果僅僅是“錯換人生”,就像在一審、二審里判的,醫院好好做檢查,檢討自己管理不善良,態度誠懇,對受害者做好善后工作,拿錢消災,彌補管理不善造成的后果。
但是“偷換人生”就不一樣了,一方面,正像醫方說的“錯抱事件發生在醫院這我們不否認,但前提是排除人為因素。如果說將來有一天劇情發生反轉,我們淮河醫院要保留相應的權利。”如果醫院沒有參與人為因素,他們仍有保留他們相應的權利,也許賠償會減少。
姚策參加庭審
另一方面那就是,醫院也參與了人為因素,“偷換人生”那就是瀆職罪。冤有頭債有主,誰的責任誰來擔就好。也用不著醫院來為誰背鍋,事實就是這樣。許媽、杜媽和大家的目的何嘗不是這樣?為這件事討個公道。
總之,不管是“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大家呼喚的是正義,追求的是公平、公正和公開“偷換”的始作俑者伏法,我們和兩家人的目標是一致的,早日查出真相,還杜家一個清白,給許媽一個公道。大家都渴望得到真相,而不是站在道德的高點來指點兩家的家事。
兩家人的事
至于姚策和許媽之間的矛盾,那是人家內部矛盾,真相出來后,他們自然會用他們自己的方式來消除誤會,解決矛盾。姚策不是圣人,我們大家也都不是,他為他的兒子考慮,這也是大家都情不自禁會去做的一件事。不要忘記他是這個事件中的最大的受害者,他被欠的可能永遠都沒有機會得到補償。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27: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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