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某高校兩名教師被同事投毒,此案發生在高知之間,引人關注,發人深省。
據瀟湘晨報報道,四川輕化工大學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一名唐姓教師日前在社交網絡自曝同學院老師在其水杯中投入了劇毒農藥“百草枯”。而同樣被下毒的,還有另外一名老師。唐老師在去醫院就診后,查出血液中有百草枯成分。警方也證實已刑拘犯罪嫌疑人曾某。
百草枯是一種對人有劇毒的除草劑,致死量大約為每公斤體重40mg。中毒后會導致肺部不可逆的纖維化,肺失去氣體交換功能,導致人呼吸衰竭而亡,死亡率極高。人在清醒的狀態下慢慢窒息,這種死亡非常痛苦、非常殘忍。即使劑量低于致死量,百草枯也會在人體蓄積,導致肺部損傷。
而該學院官網顯示,曾某2007年獲得博士學位,2008年起在該校任教。近些年來,高級知識分子投毒事件也有一些見諸報端。2018年,加拿大皇后大學一名中國留學博士向另一名中國留學生投毒。2014年,吉林長春某研究所同樣發生了博士研究人員向同事投毒的事件。2013年,復旦大學博士研究生黃洋被舍友林森浩投毒身亡。而清華大學朱令鉈中毒則發生在1994年,投毒者至今沒有落網。
在前現代時期,西方的知識分子之間如果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他們的解決辦法是公開決斗。俄羅斯知名作家普希金、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漢密爾頓都是死于決斗。現在,一些知識分子選擇了用投毒這種隱蔽的方式解決個人矛盾。這樣做,沒有當面的暴力沖突,力弱者也可能對身強力壯的人帶來嚴重的傷害。而且受害人即使身體出現了異常,也難以馬上想到是被投毒,即使想到了投毒,也可能一時查不出具體是什么毒物,難以對癥下藥。朱令中毒出現嚴重癥狀后,幾個月的治療都不見效,最后才確定是鉈中毒。如果第一時間確定是鉈中毒,服用有效解毒藥物,她身體健康的損害會減輕很多。在復旦投毒案中,如果受害者出現癥狀后第一時間知道中毒的藥物進行對應治療,也許他不至于身亡。
有些人還利用自己對生化知識的掌握,精確控制毒物的劑量,以期避免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只造成一定傷害,“給他個教訓”。但毫無疑問,無論被害人是否死亡,投毒行為都是嚴重犯罪行為,應該受到嚴懲。
這些投毒者的動機是什么?朱令案至今沒有破案,也就無從得知。而在復旦投毒案中,兇手因為家境貧寒曾屢受被害人嘲諷,加拿大投毒案兇手動機不明,但很可能也與平日的小摩擦有關。而最近的這起四川輕化工大學投毒案中,受害人唐老師稱與兇手曾某少有交集,幾乎從未說過話,兇手為何要向她投毒,目前并不清楚。不過唐老師稱,曾某“心理不健康”在學院里是盡人皆知的事。
如果是純心理因素,那為什么容許這樣的人長期在崗,給周圍的人造成風險,以至今日之禍?而且,一般而言,即使是心理問題,也是有誘因的,這誘因又是什么?知識分子之間,更可能因為工作原因產生矛盾。文人相輕是自古以來知識分子的傳統。同事之間可能存在各種利益、學術權力分配上的矛盾和斗爭,比如評職稱、申請項目、發獎金等過程中,有些人可能認為不公平、有內幕而產生齟齬。長春投毒案中的投毒者,就因為室友成為領導而嫉恨,加上認為室友有意給自己多分配工作任務,刻意針對自己,于是起了禍心。
知識分子也是人,也難以避免普通人會遇到的人際關系,可能會與他人產生矛盾。但是按照正常人的思維,有矛盾要么相互記恨,老死不相往來,或者以某種方式分清是非曲直尋求解決,知識分子學了一肚子知識,難道不應該更講理嗎?這些高知兇手卻犯下投毒這樣惡劣的罪行,可見他們的心理或認知多少都有些問題。
在四川輕化工大學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同事們都知道曾某“心理不健康”,學院領導也知道,但是卻沒有引起重視。甚至就在已經知道曾某向另一位老師投毒之后,學院領導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調查是否還有其他老師受害,而是試圖遮蓋,要老師們不要外傳。這直接導致唐老師未能及時到醫院檢查和治療,劇毒藥物可能長期蓄積在體內,對生命安全造成嚴重甚至不可逆的影響。
有矛盾、有問題,在爆發前學院只是一味當鴕鳥,遮蓋而不是直面;在發生惡性事件后還試圖繼續遮蓋,維護所謂的“集體聲譽”不把同事的人命當回事,這種心態與處理方式難道不該對這一惡性事件負某種責任嗎?
辛省志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31: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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