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是維持企業正常運轉、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具有不可替代的
重要作用。但是規章制度是一把雙刃劍,要依法制定,嚴格執行。只有合法有效
并且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才能強有力地支撐企業業務發展,有效防范企業勞動
用工法律風險。否則,規章制度就將成為企業管理的障礙。關于規章制度的制定,
應當注意以下問題。聘請專業人士依法制定,確保合法有效。在處理多起勞動爭
議的過程中發現,很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往往是通過剪貼的方式拼湊而成的,
這些規章制度問題百出,前后矛盾,內容重復,沒有內在結構,甚至很多內容違
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制定程序也不合法。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沒
有專業人士的參與。專業律師特別是專門從事勞動法的律師參與制定企業的規章
制度,對于確保規章制度合法有效起到了關鍵作用。因為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眾多
復雜,各地又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眾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法院的解釋
等。如果不是專業從事勞動法律的律師,很難對這些掌握得非常清楚。企業最好
在一開始制定規章制度時,就聘請專業的律師。專業律師的介入,對不同類型的
企業,對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勞動規章制度具有很好的把握力,能針對企業的不
同情況明確企業需要制定哪些規章制度。專業律師制定規章制度將起到以下作用:
第一,保障規章制度的合法性。第二,保障規章制度形式上的完善和內容上的完
善。規章制度形式上的完善和內容上的完善是指制度規范設定的權利義務條款服
務于制度的目的;確保權利義務一致,有權利必有義務,有義務必有責任。第三,
保障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企業制定規章制度時,一定要注意企業規章制度的生
效條件,嚴格遵守。企業制定規章制度必須做到制定主體適格,內容合法、合理
且程序完善,不得違反公序良俗,不得與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相沖突,向勞動者
公示等。
制定規章制度要目的明確,注重企業規章制度的實用性。用人單位制定規章
制度的目的是對企業進行管理,使企業能夠有序運作,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促
使員工積極努力地工作,而不是為了懲罰或者剝奪員工的權利。懲罰員工只是一
種手段,而絕不是目的。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的
特點,而不能照搬照用大公司的規章制度。有些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時,照抄一
些大公司的規章制度,洋洋灑灑幾萬字,規定得非常詳細,但實際上并不適用。
大公司的規章制度雖然非常全面,但并不符合很多公司的實際需要,因此用人單
位在制定規章制度時,一定要結合本單位的情況,不一定要各個方面都規定得
詳細具體,只要滿足本單位需要就可以了。
明確規章制度的效力范圍。用人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時應明確其效力范圍,
即規章制度對哪些人有效,在哪些場合有效,適用于哪些事情,什么時候生效,
有無溯及力等。一般來說,規章制度是對全體員工有效的,但也可能僅是約束
部分員工,同時規章制度應當至少在頒布之后生效,對以前的事情無溯及力。
企業規章制度中應當避免沒有責任約束的條款。很多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
規定了很多禁止員工做的行為等,但對于員工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定有什么處罰,
并沒有作出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對員工違紀行為沒有作出懲罰規
定,那么用人單位就不能有效地管理員工,一旦員工出現違紀,用人單位也無法
采取措施來處罰員工。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盡量避免出現沒責任約束的條款,如
果用人單位禁止員工從事某項行為,那么用人單位一定要在規章制度中對于違反
規定的行為作出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規章制度中對法律授權事項作進一步明確規定。對于法律
法規中已經明確規定的事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不需要再作規定,對于法律法
規中賦予企業作進一步規定的事項,用人單位可以在規章制度中作進一步明確
具體的規定。例如《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用人單位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有
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
單位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仍然不勝任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對于怎么算不符合錄用條件、什么
算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什么算重大損害、什么是不能勝任工作崗位,
用人單位需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作出界定。對于這些界定,用人單位必須認
真對待。
嚴格執行,依章治企。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的“法律”,只有做到“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自覺地依據完善的規章制度實施管理,管理才會是行之有效的。
企業職工對規章制度的意見經常集中在執行過程中的不公正方面,就是對違反規
章制度職工處理的標準并不一致,管理者在執行規章制度時帶有非常大的主
觀性,從而造成職工對規章制度的反感。
清理現有規章制度,及時修改、重建與新《勞動合同法》不一致的內容,完
善法定程序。規章制度應及時修改、補充。一是企業要隨時關注現行法律的修
改及新法律的出臺,修改不合法的內容;二是企業要尊重法律賦予工會或職工在
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建議修改權,協商修改相應內容;三是企業要依據自身發
展及內外環境的變化,依法修改、補充不適合的相關內容;四是制定員工手冊,
公示現有規章制度;五是依法對現有規章制度重新修改后,采取適合的方式公示
或告知勞動者,完善法定程序。
提升企業文化內涵,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完善的規章制度體現了職、
權、責的統一,能夠充分調動企業部門、人員的積極性。通過對企業規章制度
的良性實施,實現企業與職工發展的目標、行為統一,在勞動者身上體現企業精
神,形成完整的企業文化,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本文發布于:2023-03-06 13:50:4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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