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的海洋權益與海洋發展戰略
所謂海洋權益,指的是海洋權利和海洋利益的總和。二戰以后,各國戰略利
益空間不再僅限于陸地,也向海洋、太空、電磁等多維空間加速拓展。特別是隨
著陸地資源的減少和海洋資源開發力度的加大,海洋對全球經濟的影響越來越大,
海洋逐漸成為國家利益拓展的重要戰略空間。同時,隨著國家安全意識的增強,
海洋權益作為新的國家生存發展權益,其重要性日漸凸顯,海洋安全已成為國家
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圍繞海洋權益問題的爭端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成為世界
沿海各國關注的焦點,我國作為一個海洋大國,自然也是如此,事實上,我國當
前就與眾多國家存在著海洋權益之爭。因此,我們有必要對這方面的問題進行一
定的了解。
在講授本專題內容之前,先普及一點知識。從法律性質上,可把我管轄海域
大致分為以下幾部分:(一)領海。是指處于沿海國主權之下、位于其陸地領土
及其內水以外鄰接的一帶海域。依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領海是沿海
國家領土在海中的延續,屬于國家領土的一部分。早在1958年,我國就宣布領海
寬度為12海里(1海里=1.852公里)。199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
及毗連區法》全面確立了我國的領海制度,再次明確我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外
國非軍用船舶享有依法無害通過權,外國軍用船舶經批準可進入我國領海。(二)
毗連區。毗連區,顧名思義是連接領海的一部分海域。毗連區的范圍是從測算領
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得超過24海里。我國在199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領海及毗連區法》中才真正建立起我國的毗連區制度,規定我國的毗連區是在領
海以外、鄰接領海、寬度為12海里的一帶海域。(三)大陸架。1982年《聯合
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
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1998年6月頒布的《中
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從法律上正式建立起我國的大陸架法律制
度,規定我國的大陸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以外依本國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
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
量起至大陸邊外緣的距離不足200海里,則擴展至200海里”。(四)專屬經濟
區。專屬經濟區作為自成一類的區域,具有既不同于領海,又不同于公海的“特
定法律制度”。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國家可以建立寬度不超
過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1998年6月26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
區和大陸架法》規定:我國的專屬經濟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以外并鄰接領
海的區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延至200海里”。在我國管轄海域之外,
公海不屬于任何國家管轄。我國在公海享有航行自由、飛越自由、捕魚自由、科
學研究的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建造人工島嶼和設施的自由等。國
際海底區域及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我國擁有依據“公約”的規定和
平開發利用海底資源的權利。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為了維護我國的歷史性海洋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專
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第14條規定:“本法的規定不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
歷史性權利。”這個規定有什么意義呢?這就意味著中國在依據《聯合國海洋法
公約》享有有關海洋管轄權的同時,中國人民在長期開發和利用海洋過程中所產
生的歷史性權利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大家看這個圖,中國政府早在1947年12
月就在南海地區以斷續線的方式標繪了一條海疆線,于1948年2月正式對外公布。
我國政府以斷續線的形式,宣示了中國自古以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對南海海域
的權利主張。當時及此后幾十年間沒有任何國家對此提出異議,這充分體現了中
國對南海的管轄實踐。并且,中國政府宣布南海斷續線,遠在1982年《聯合國海
洋法公約》通過之前,而“公約”并未限制或否定一國在歷史上形成并持續予以
主張的權利。
有了以上基本常識,下面分別從:我國海洋權益的發展現狀、維護我國海洋
權益的基本原則、解決海洋權益爭端的基本主張、構建我國海洋發展的長遠戰略
四個方面來談一談我國的海洋權益與海洋發展戰略問題。
一、我國海洋權益的發展現狀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中國擁有主權和管轄權的海洋面積
達300多萬平方公里,約合陸地面積的三分之一,擁有312萬公里長的海岸線,
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島嶼有6500多個。從這里可以看出,大家必須更新現有
的國土觀念,我國的國土面積不止960萬平方公里,這只是陸地國土面積,還有
30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洋國土面積,兩項相加,我國的國土面積達1260多萬平方
公里。
我國東部和南部瀕臨大海,從北至南依次是渤海、黃海、東海、臺灣以東太
平洋海區、南海等五個海區。這其中,渤海是內海,我國擁有完全主權,在其他
幾個海區,中國與周邊國家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海洋權益爭議,主要體現在島礁
主權歸屬、海域劃界、海洋油氣資源開發等方面。這些爭議的存在損害了中國的
海洋權益,造成中國徒有海洋權益而缺乏實際控制的局面。一、島礁主權爭議。
島礁因其所具有的經濟、軍事戰略價值,與歷史因素共同起作用,造成中國周邊
存在多處島礁主權爭議。這增加了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的變數,甚至成為戰爭或
武裝沖突的誘因,從而影響中國周邊的穩定和發展。目前,中國在黃海、東海和
南海與周邊國家的島礁主權爭議中,以東海和南海海域為最。二、海域劃界爭議。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中國可主張的管轄海域總面積近300萬
平方公里,而其中的爭議海域面積竟達150多萬平方公里。從北往南,除了渤海
外,在黃海、東海和南海,中國與周邊8個海上鄰國都存在海域劃界爭議。當前
中國面臨著復雜而又困難的海洋劃界形勢,各種不同的劃界主張與島嶼主權爭議
導致周邊各國之間關系緊張。三、油氣資源爭議。中國周邊海域油氣資源蘊藏豐
富,周邊國家在島礁主權歸屬和海域劃界等問題上又分歧眾多,因此海洋油氣資
源爭議日益成為影響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的重大問題。中國周邊爭議海域油氣開
發的大體形勢是:黃海的合作進展順利,東?;痉€定,南海情況復雜。四、海
上通道安全威脅。中國海上通道,從北至南縱跨黃海、東海、南海三個海區,與
太平洋和印度洋相貫通,連接東北亞、東南亞、南亞和大洋洲地區。中國戰略發
展日益倚重海上通道,海上通道安全在中國戰略全局中占據日益突出的位置。近
些年,中國海上通道安全形勢總體良好,同時也面臨著多樣化的安全威脅和挑戰,
總體壓力不斷增大。
我們來看看在東中國海和南中國海的具體情況。
一是在東海,中國與韓國、日本等國存有糾紛。這些糾紛既包括《聯合國海
洋法公約》生效后,各國批準了《公約》而發生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劃界問
題,也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東海大陸架劃界和釣魚島歸屬之爭。早在20世紀70
年代,韓、日兩國就在東海片面地劃了大面積的大陸架作為其“共同開發區”。
當時,中國政府對此發表鄭重聲明,認為他們背著中國在東海大陸架劃定所謂的
日韓“共同開發區”,是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
1964年生效的《大陸架公約》對大陸架的有關條款的規定,東海大陸架應屬于中
國的領土。按照東海大陸架的自然架構,中、日、韓是相向而不是共架的國家,
我國的東海大陸架一直延伸到沖繩海溝。而在釣魚島問題上,我國的釣魚島長期
以來被日本控制和霸占,日方企圖通過實際控制來取得釣魚島的主權,這嚴重侵
害了中國的利益,中國政府和民眾抗議的聲音一直沒有停止過。
二是在南海,直接卷入爭端的共有6國7方,分別是中國、中國臺灣、菲律
賓、馬來西亞、文萊、越南和印度尼西亞。南沙群島屬于中國的領土,不論是歷
史上、法理上還是管理上,我國都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對南沙的主權。早在公元前
2世紀的漢武帝時代,就有了我國人民在南中國海航行和發現幾大群島的記錄。
其他國家對此也沒有表示異議。如1974年越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學校地理教
科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一個課程中是這樣寫的,從南沙、西沙各島到海南
島、臺灣島構成了一道保衛中國大陸的長城。然而,自從聯合國組織發現了南海
豐富油氣資源之后,一些原先主權屬于我國的島礁,就開始被一些國家非法搶占
至今。目前,除我國控制的6個礁和臺灣駐守的太平島外,共有39個島礁被其他
國家侵占,其中越南占有27個,菲律賓占有8個,馬來西亞占有4個,印尼和文
萊分別侵犯我南沙海域約5萬和3萬平方公里。這些國家企圖利用國際“先占”
的原則,通過實際控制來取得這些島嶼的主權。他們為了達到長期占領的目的,
還紛紛采取了各種策略和手段,如宣稱自己的主權管轄范圍,加強自己的海軍力
量,加強同美、日、印、澳等國的合作來抗衡中國等等。在南海,中國和越南等
多個國家有過武裝沖突,比如,最近的1988年,中國就和越南為島礁主權曾經打
過一仗。有的國家自己不具有開采深層油氣資源的能力,于是就與西方石油巨頭
合作,使得南沙問題又有了國際背景,進一步加劇了我們解決南海問題的難度。
這種單方面劃界、強行占領、強行開發的行徑,是對中國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的
嚴重侵犯。
二、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的基本原則
目前,我國應采取靈活務實的措施,在主權不受侵犯的基礎上,采取“雙贏”
的策略,即堅持領海主權屬我,又照顧鄰近國家有限的合理要求及維護東亞和東
南亞地區的整體利益。
一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優先發展海權,把中國建設為海洋強國。從長遠來
看,中國要實現海洋領土完整,維護自己的海洋權益,必須加強國內的經濟建設,
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使自己由海洋大國變為海洋強國,建設一支與我國經濟發
展和維護海洋權益相適應的海上武裝力量。由于我國“背負大陸,面向大洋”的
地緣位置,長期以來都把優先發展陸權作為地緣戰略的首選目標??缛胄率兰o,
我國周邊和國際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要求我們審時度勢,吸取歷史教訓,把發
展海權置之優先的地位,實現由陸權向海權的轉型。在優先發展海權時,我們必
須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原則,中國應通過自身的發
展,不斷增強自身的實力和輻射力;二是堅持漸進原則,我們在把中國建設為海
洋強國時,要樹立開發和保護意識,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二是以國家利益為準則,審時度勢,堅決捍衛我國海洋國土的完整。目前,
對我國對于部分海洋國土的爭端問題,采取的原則是:“主權屬我,擱置爭議,
共同開發”,這個原則是鄧小平提出的,當年提這個方案是基于我國當時現代化
建設的需要。但是,這十幾年來,日本、菲律賓、越南等國,它不是擱置爭議,
而是擱置中國,大肆侵占我國的海洋權益,不光是掠奪資源的問題,他們還想占
我領土!大家想一想,雖然擱置了爭議,可以避免軍事沖突和對抗,但是,如果
擱置久了,就有可能使占領合法化,因為我國實行擱置爭議的地區,在擱置爭議
的時候已經被別國侵占。因此,暫時擱置并不是要分割主權,主權屬我是“擱置”
的前提條件,我們應達到的目標是“主權屬我,共同開發”,通過和平談判和磋
商,妥善解決爭議。在實現主權屬我的基礎上,采取“雙贏”的策略,適當放寬
共同開發的條件,逐步實現海洋國土的完整和統一。
三、解決海洋權益爭端的基本主張
中國周邊海洋權益問題的應對策略隨著海洋資源的開發、海洋戰略地位的提
升、海洋法的發展和國際海權意識的提高,世界海洋權益爭奪進入新時期,中國
海洋權益問題紛爭四伏的局面,必然對整體的國家安全形成一定的威脅。針對中
國海洋安全面臨的形勢,為維護中國的海洋權益,總體而言,中國必須加速國防
現代化建設,從而產生足夠的威懾力,以消除外部力量侵占中國島礁和海域、掠
奪中國海洋資源的威脅,對中國解決與周邊國家的海洋權益爭議產生積極的正面
作用。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島礁主權爭議的應對策略。鑒于島礁主權爭議對中國海洋安全所構成
的威脅,在中國與周邊國家島礁主權爭議最終解決前,針對周邊國家對爭議島礁
的實際控制企圖和相關行為,中國需不斷采取對應措施,加強主權宣示力度,并
強化對爭議島礁附近海域的定期維權巡航等活動,以體現中國對爭議島礁及附近
海域的主權存在和行政管轄。
近年來的國際實踐顯示,處理中國目前所面臨的島礁爭議的最切實途徑是共
同開發。這在國際上已有多次成功的共同開發應用,中國近幾年在某種程度上也
進行了探索和嘗試。針對目前的形勢,共同開發有兩個優點,一是堅持中國對爭
議島礁的主權;二是暫時擱置爭議,緩和與相關國家的關系,避免因島礁爭議而
延誤資源開發。然而,共同開發并非島礁主權爭議問題的最終解決方式。在此基
礎上,還需要各國進行多方努力,以最終確定爭議島礁的主權歸屬。
鑒于中國在島礁爭議問題上多側重于強調歷史權利,晚近的國際司法判例對
解決中國島礁爭議問題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不容忽視。若歷史權利無法作為單獨
有效的主權歸屬的國際法基礎時,積極尋找更符合現代國際法發展趨勢的證據則
成為最大限度維護國家主權的當務之急。此外,在加強海防建設的基礎上,還應
側重于以下幾個方面:提高國民海洋意識、建立健全海島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制
定統籌全局的長遠規劃、充分利用有效治理原則。
(二)海域劃界爭議的應對策略。中國海域劃界問題十分復雜,該類問題的
擱淺將直接危及中國的海洋安全。面對紛爭四起的周邊海域,考慮多種解決方案
來解決海洋劃界爭議是必要的。
首先,最理想的情形是通過雙邊談判、簽署協定或條約,以和平的方式來解
決。通過這種方式,當事國可以充分考慮彼此的歷史和現實,在有關國際法和國
際準則框架內,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容易達成共識,取得成果。
其次,若政治與外交談判躊躇不前,考慮以國際司法途徑解決海域劃界問題
也未嘗不是一種可借鑒的途徑。通過歸納總結國際海洋劃界案例及其確立的諸多
原則、規則和方法,將國際海洋劃界案例與中國相關海域爭議相聯系,分析各方
的主張能否在相關或相似的國際法院判例環境下得以成立,從而對將相關海域爭
議提交國際司法機構做出預期性結果分析。
再次,若以和平方式解決爭議,在目前形勢下恐難在短時間內達成協議;而
以國際司法程序解決,按照中國目前的立場,恐怕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難以接受,
因此比較而言,共同開發作為臨時解決方法是較為現實可行的。通過共同開發,
既可以促進爭議海域和島嶼的開發利用,又可以緩和爭議海域的緊張局勢,促進
中國與有關國家的當前和長遠利益,也符合本地區所有國家的利益。
(三)油氣資源爭議的應對策略。首先,應統籌考慮海洋油氣資源爭議引發
的安全問題,兼顧“維穩”與“維權”兩個大局。海洋油氣資源爭議關系到國家
的主權權利和島嶼主權,也對海洋劃界產生重要影響,不能期待短期內妥善解決,
因此對問題的復雜性和長期性要有足夠的認識,并做好多方面的應對準備。海洋
油氣資源爭議,既是東海問題、南海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影響東海局勢和
南海局勢的重要因素,并一度成為影響中國與相關國家關系的重要問題。中國目
前致力于在戰略機遇期的穩定發展,維持穩定的周邊關系對中國的穩定發展具有
重大意義。同時,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也是中國的一貫原則和
立場。海洋油氣資源爭議,必須通過雙方談判和平解決。應當建立和完善與相關
國家之間的海上通報制度,建立危機預防和管理機制,及時應對突發事件。
其次,繼續推進爭議海域油氣資源的共同開發。共同開發是當前解決海洋油
氣資源爭議的最有效方式,也是相關國家擱置爭議、共同發展的最佳途徑。中國
與周邊國家的實踐也證明了共同開發是有效、可行的。今后應當將南海作為推進
共同開發的重點海域。除了繼續推進與越南和菲律賓現有的聯合調查外,也可考
慮與文萊、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開展有關工作。對于無視中國海洋權益單方面
進行的有關勘探開發活動,中國應當加大執法力度,迫使其就共同的開發議題進
行談判。
(四)海上通道安全威脅的應對策略。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應著眼應對中
國海上通道安全所面臨的主要威脅和挑戰,以維護管轄海域內通道安全、周邊重
要海峽通道安全、北部印度洋通道安全和西北太平洋通道安全為重點,加強海上
通道安全合作,發展維護通道安全力量,強化能源運輸安全保障,為維護海上通
道安全提供強有力的保證。
首先要加強海上通道安全合作。大力倡導和諧世界、和諧周邊、和諧海洋理
念,積極參與國際海洋安全事務,開展與周邊國家的雙邊或多邊海上安全合作,
積極參與、主動倡議并相繼主導一些安全合作機制和海上安全保障機制,調動和
利用各國力量,來震懾和遏制可能危及海上通道安全的勢力,消除影響海上安全
的共同根源,穩定動蕩地區的海上局勢,積極營造公正合理、和平穩定的國際海
洋新秩序。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的合作也包括與我國臺灣的合作。其實,早
在1970年代,在西沙自衛反擊戰中,大陸和臺灣就有過合作(有視頻),近年來,
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也開始走向合作,而且,對于此海域的油氣資源的合作開發,
也逐步開始展開。
其次要發展維護通道安全力量。應以海上軍事力量建設為重點,同時加強海
上搜救力量、海洋行政執法力量、船舶自身防范海盜力量建設。
再次要強化能源運輸安全保障。重點圍繞油輪船隊、運輸體系、運輸合作、
能源消費等環節做文章,不斷完善能源運輸安全保障體系。
四、構建我國海洋發展的長遠戰略
鑒于海洋對中國的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中國應該有一個著眼于更長期
發展的海洋戰略,以此更好地維護中國海洋權益。
當然,做長遠規劃,需要有基礎,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大力發展海
洋科學技術,這是積極維護海洋權益的重要保障。我們一直強調“科技興國”、
“科技取勝”,在科學技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今天,哪個國家擁有較
高的科學技術水平和先進的技術裝備,這個國家才能鞏固和提高對海洋管理的能
力,所以,我們應該大力提高我們的海洋技術水平,積極維護我們的海洋權益。
二是加強海洋立法,依法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目前我國的海洋立法主要存在兩
大問題:一是海洋的基本法不健全、不完善,如領海法、專屬經濟區法、大陸架
法等至今未出臺,一些國家正是鉆了我國海洋基本法的空子,肆意地侵占我國海
島及其周圍海域,并借此掠奪我國的海洋資源,這對我國的主權和安全構成了嚴
重的威脅;二是區域性海洋法規方面也不健全,如海岸帶管理法、海島開發管理
法、渤海開發管理法和綜合性管理法仍是空白,涉海行業、部門或地區之間爭海
域、空間、爭岸段、爭灘涂、爭資源等沖突的調解無法可依。為此,我們只有不
斷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才能依法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并以此作為解決與
鄰國劃界和爭端談判的法律依據。反之,如果缺乏法律支持,就會對我國爭取海
洋權利帶來十分不利的影響。這種科技和法律上的基礎,需要有一個支撐,那就
是要一支強大的海軍,這是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的根本途徑,畢竟,在國際上,什
么都是要靠實力說話的。我國代表曾經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言,明確指出:“當前
的海洋斗爭,實質上是侵略與反侵略、掠奪與反掠奪、霸權與反霸權的斗爭”。
因此,如果沒有強大的海軍作為后盾,我們的海洋經濟活動將會受到威脅,外交
斗爭也會變得軟弱無力,就會導致海洋科技和海洋法律難以實施,那么,維護海
洋權益就會變成一句空話。
應該說,自中國海軍派艦隊到亞丁灣護航開始,中國的海軍就已經由淺藍走
向深藍,這是一個質的變化,是幾十年奮斗的成果,但是這還不足以維護我國現
在已經遍布全球的國家利益,中國必須有航母!2009年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梁光
烈會見日本防衛大臣時說,“大國中只有中國沒有航母,中國不能永遠沒有航母”,
“中國擁有廣闊的海洋領土,防衛海洋責任重大;中國目前海軍實力較弱,有發
展航母的必要性”。這一表態迅速被海外媒體解讀為“中國防務首腦首次明確表
示將建造航母”。事實上,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2008年底在介紹人民海軍赴亞
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護航任務時就曾表示,中國政府將會綜合各方面的因素認
真研究考慮有關建造航母的問題。
中國建造航母,可以說既是幾代國人的夢想,也是現實國際政治的需要。從
地緣政治角度看,中國擁有18000多公里的海岸線,專屬海洋經濟區面積473萬
平方公里,卻有大量海域和島嶼因存在“爭議”而被“霸占”。這些海域,不僅
是中國的貿易運輸線、能源供應線,更是未來中國發展的資源疆域。從海權戰略
角度看,掌握制海權,航母是最有效的手段。從國際戰略考量,擁有航空母艦,
凸顯的不僅僅是南海主權爭端、維護海洋權益的問題,還有保護貿易、能源通道
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尤其是隨著國家戰略利益的拓展,我軍必然面臨更多的
非戰爭類軍事行動,這些都迫切需要擁有以航母為標志的海軍力量的增強?,F在,
我國對國際能源等資源型商品的依賴程度增加,大量商品出口海外,已進入“依
賴海洋通道的外向型經濟”狀態。中國正由傳統內陸農耕國家演變成現代海洋國
家,這已是不容置疑的事實。而作為“外向型經濟”國家,若要保持國內繁榮,
首先必須在海外維持其力量、保護貿易通暢。從中國正在轉型成現代海洋國家來
看,領海和沿海資源的保護、海上生命線的保障、海外利益的維護,對潛在國際
敵對勢力的威懾等等,這些實實在在的需要形成了我們對以航母為核心的遠洋海
軍的呼喚??傊?,航母和遠洋海軍對我們來說不是擴張的需要,而是保衛我們國
家和民族生存的需要。
環顧中國四周,除了連接喜馬拉雅群峰和帕米爾高原的西北方向外,中國瀕
海的東南北三個方向,均有多國航母的存在。2008年5月,常駐日本的美國“小
鷹”號常規動力航母退役,取而代之的是“尼米茲”級核動力航母“華盛頓”號。
這艘排水量超過10萬噸,搭載各類艦載機七十余架的超級航母及其戰斗群,是美
國保持其對東北亞地區威懾的戰略依靠。2010年的美韓黃海軍演、南海妄言,加
上“華盛頓”號的耀武揚威,更是強烈地刺激了國人“建造航母的呼喚”。而在
南亞次大陸,印度海軍目前擁有一艘“維蘭特”號航母,并已向俄羅斯購買了一
艘“基輔”級航母“維克拉馬迪亞”號。印度海軍聲稱,其國產航母2011年就能
下水。這樣,印度就會擁有三艘航母,形成了全天候戰備執勤能力。在東南亞,
除印度外,泰國海軍也擁有一艘小型航母“差克里·納呂貝特”。作為中國的北
方鄰居俄羅斯,目前雖只擁有一艘航母及戰斗群。但俄國人宣稱,他們已經準備
建造下一代核動力航母,表明俄國海軍的雄心再次萌動。在東亞,盡管日本憲法
禁止向海外派駐武裝力量,日本名義上沒有航母,但自20世紀90年代起,日本
逐步為自衛隊派駐海外松綁,不斷擴大執行任務區域。近年來,日本更是拿著“中
國造航母”當借口,明造多艘“準航母”,暗組遠洋艦隊。它的“直升機護衛艦”、
“兩棲攻擊艦”,實際是輕型航母,不僅可搭載反潛直升機,還可搭載4架超大
型運輸直升機,承擔兩棲攻擊等任務。韓國的兩棲攻擊艦“獨島”號,是排水量
達1.4萬噸的“準航母”,已于2007年服役,標志它已邁入亞洲海上強國的行列。
新中國成立后,從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人民海軍的主要任務是在近岸
海域實施防御作戰。80年代以來,海軍實現了向近海防御的戰略轉變。進入21
世紀,海軍著眼信息化條件下海上局部戰爭的特點規律,全面提高近海綜合作戰
能力、戰略威懾與反擊能力,逐步發展遠海合作與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能力,推
動海軍建設整體轉型。經過六十年建設,海軍已初步發展成為一支多兵種合成、
具有核常雙重作戰手段的現代戰略軍種和海上作戰力量。隨著大批新型戰艦和武
器裝備服役,隨著中國海外戰略利益的拓展與確保海上通道安全的需求,中國海
軍向深藍挺進的現實,呼喚著中國造航空母艦的誕生!同時,可以說,中國作為
正在成長的世界大國擁有航母是正常的,為得到航母而突破一些障礙也是值得和
必要的,中國應當有決心也有智慧消除外界的疑慮,邁出擁有航母的重要一步,
而不應在一些議論面前止步不前。中國的外交政策是和平的,中國建航母也是維
護世界和平,所以外界的疑慮是多余的。
基于以上背景,就有了現今的瓦良格號的應運而生。這里有一個視頻,反映
了中國在擁有航母的過程中的艱難。
有了擁有航母的強大的海軍,中國的海洋戰略就可以以南海為軸心樞紐去進
行構建,這主要是基于以下四種原因考慮:一是南海海域遼闊,擁有很大的戰略
縱深;二是區位優越,南海是連結太平洋與印度洋的樞紐地區,是中國西進印度
洋、東進太平洋的重要基地和前沿,戰略地位極為重要;三是南海海深水闊、海
況復雜,特別適合我國的軍艦潛艇活動,是我海軍天然的演兵場;四是南海處于
美國、日本、印度三大國控制力的薄弱地帶,遠離美日同盟盤踞地,處于其所謂
的“不穩定弧”地帶,對方力量較弱而我方力量相對較強。具體來說,中國的海
洋戰略的構建以南海為軸心樞紐需要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以陸輔海,構建戰略島。目前我國的戰略島的構建是薄弱的,海南島顯
然是個戰略島,但不足之處是離大陸本土太近而離南海南沙海域太遠。西沙群島
又太小,南沙群島大量島礁和領海的被占更加劇了我國維護南海海洋權益的難度。
在海南建造我國南海大型戰略基地的同時,進一步依托南海小島鏈:即以我國的
海南島——西沙群島——中沙人工島——南沙六島,加上統一臺灣后的太平島,
共同組成我國在南海的戰略防線,為進一步收復南沙,徹底控制南海打下基礎。
二是以海制陸,實現海軍力量的高密度配置。我們可以集中優勢兵力,在南
海廣大的海域形成絕對優勢,未來建成航母也應當大部分投向南海,憑借這種絕
對優勢,逐漸排擠侵占國,或者對侵占國所侵占的島礁形成實際上的水下分割合
圍,以強大的??哲娏α?,形成壓倒性優勢,徹底動搖和打消侵占國永久侵占我
領土的野心,最終全部收回南沙領土領海。
三是以史為據,堅決糾正在南海問題上的錯誤論調。現在有一種論調十分流
行,那就是認為我國在東海與日本以大陸架劃分海域理直氣壯,因為日本領土權
不在我大陸架上;而在南海我國主張的島礁卻在人家的大陸架上,因此我國的主
張必然是前后矛盾。這種論調必須予以駁斥。因為南海海域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的
領土領海,早在公元前2世紀的漢武帝時代,就有了我國人民在南中國海航行和
發現幾大群島的記錄。東漢楊孚的《異物志》以及三國吳孫權時萬震的《南州異
物志》便有了對南中國海的命名,稱其為“漲?!?。“漲?!北闶俏覈糯鷮φ?/p>
個南中國海最早的稱謂。到了隋唐,“焦石山”一名的出現,標志著中國人民對
南中國海的發現更加深入。從宋到清代,基本上都采用了石塘和長沙來表示各群
島,13世紀初的《瓊管志》則首次稱南中國海諸島為“千里長沙”、“萬里石塘”。
而中國人民早期對南中國海諸島的開發和經營活動,便是在發現和命名的基礎上
逐步展開的。中國政府對南中國海諸島一直實行管轄和行使主權。自宋代以來,
南中國海諸島便列入了中國的版圖,經過清王朝的正式承認,列入版圖并實行軍
政管轄之后,南中國海諸島正式成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35年由水陸
地圖審查委員會編印的《水陸地圖委員會會刊》附圖《中國南中國海各島嶼圖》,
詳細標明了南中國海諸島的名稱。南沙群島是我最早發現,最早治理,最早應用
的神圣領土。依照《公約》的相關規定,無論是最早發現最早開發最早管理及有
效占領等原則都無一證明我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
本文發布于:2023-03-07 21:38:2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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