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價標準
一、道德品德
1、評價要素:
(1)平等待人,與人為善,尊敬師長,尊老愛幼助殘;
(2)同學之間團結互助、理解寬容、真誠相待;
(3)關心集體,誠實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虛作假,知錯就改。
2、評價依據:
(1)依據《公民道德建設綱要》及《關于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設》相
關內容。
(2)依據《洛陽市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的內容。
(3)依據《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相關規定。
3、評價標準: 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凡
有突出問 題,不符合基本標準的,可記載為“尚待改進”,但其具體事項應如實登載并
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審定。
成績較差者受學校處分者仍不思悔改者, 經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認真研究 討論
后,可視為不合格,并予以公布。
二、公民素養
1、評價要素:
(1)自我意識: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 法。
(2)責任感:積極參加勞動、社會實踐和學校、社區組織的公益活動;維 護環境
衛生;對個人行為負責,有責任心;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
2、評價依據:
(1)依據《公民道德建設綱要》及《關于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設》相
關內容。
(2)依據《洛陽市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的內容。
3、評價標準: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 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基本標準的,可記 載為
“尚待改進”,但其具體事項應如實登載并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 委員會審定。
三、學習能力
1、評價要素
(1)學習習慣。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 平,有
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
(2)探究能力。主要是指靈活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以及提出問題并對問 題進行
探究的能力。
(3)操作技能。是指在勞動技術、信息技術課程的學習過程中以及科學實 驗能規
范操作,獨立完成相關作業的能力。
(4)創新思維。主要是指在各課程的學習過程中思維的求新能力,能大膽 提出創
造性的想法。
2、評價依據
(1)學習成績。主要由學校根據學生每學期的各次考試成績進行評定。
(1)操作技能。主要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在每學期上機和實驗操作過程中 的態
度、表現和成績等因素,結合自評、互評,進行綜合評定。
(2)綜合實踐活動。 主要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在參與綜合實踐活動的態度、 表現
和成績等因素,結合自評、互評,進行綜合評定。
(3)校本課程。主要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學習校本課程的態度、表現和習 慣以及
平時檢測的成績等情況,結合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等進行綜合評定。
3、評價標準
A等標準:第1、2、3項必備,第4項中的五點必備一點。
( 1 )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良好以上,各科發展均衡。
(2) 有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
(3) 有好奇心,求知欲,努力克服學習中的困難。
(4) 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 積極,
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在縣級以上相關競賽中獲獎;在校級以上報刊雜志 發表作品。
B 等標準:第 1 項必備, 2、 3 項必備一項。
C等標準:第1項必備。
D等標準:學期成績多科不合格,學習中態度不端正,出勤率不到 85%
四、交流與合作
1 、評價要素 主動參與活動并完成團隊交給的任務,主動幫助別人和接受別人的幫
助, 有溝通合作的技巧、愿望,能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
2、評價依據
( 1 )參與研究性學習活動的態度。它可以通過學生在活動過程中的表現來 判
斷,如是否認真參加每一次課題組活動,是否認真努力地完成自己所承擔的 任務,是否
做好資料積累和分析處理工作,是否主動提出研究和工作設想、建 議,能否與他人合
作,采納他人的意見等。
(2)學生的學習結果。研究性學習結果的形式多樣,它可以是一篇研究 論文、一
份調查報告、一件模型、一塊展板、一場主題演講、一次口頭報告、 一本研究筆記,也
可以是一項活動設計的方案。
3、評價標準
A等標準:(第1項必備,第2-4項至少一項)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實驗操作、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 程和校
本課程的學習,態度端正,并完成相關學業。
(2)在學校組織的實驗操作、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校 本課程的
學習中成績優良。
(3)在學校組織的研究性學習活動、校本課程的學習活動中獲得校級三等 獎(參與
獎)及以上等次。
(4)積極參加校級以上的相關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等競賽或活動。
B等標準:符合A等標準中的第1條。
C等標準:在參加實驗操作、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地方課程、校本 課程的
學習中態度不端正,階段成果不按時上繳、出勤率不到 85%,實驗操作、 綜合實踐活
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成績評定中均不合格。
五、運動與健康
1 、評價與要素
(1) 身體健康。了解體育活動對身體健康的作用,具有關注身體和健康的 意識,
懂得營養、環境和不良行為對身心健康的影響,發展體能。
(2) 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心理品質,形成積極進取、樂觀開 朗的生
活態度,表現出人際交往的能力和合作精神,珍視健康,愛惜生命。
(3) 健康生活。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和生活態度,作息合理,科學飲食, 無不良
嗜好。
(4) 運動參與。積極參加體育活動,合理安排鍛煉時間,充分利用各種條 件科學、
安全地進行身體鍛煉。
(5) 運動技能。主要反映學生的體能以及通過學習所掌握的運動技術特長。 2、
評價依據
(1) 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測評結 果,結
合學生的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和生活習慣等方面的表現進行綜合評定。
(2) 《體育與健康》課程成績。主要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參與體育與健康 課程學
習的態度、表現和成績等因素,結合自評、互評,進行綜合評定。
(3) 相關成績。根據每學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部門組織的各級各類 體育比
賽和活動進行綜合評定。
3、評價標準
A等標準:第1項必備,第2-3項至少一項,第4項中的三點必備一點。
( 1 )在《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習中態度端正、積極,并完成相關學業。
(2) 在《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和《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成績均 為優良;
(3) 參加校級體育比賽并獲獎或積極參加校級以上的各級各類體育比賽和 活動。
(4) 參加鎮級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 賽前六
名主力隊員。
B 等標準:第 1 項必備,第 2-3 項至少一項。
C等標準:符合第1項。
D等標準:《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習態度不端正,出勤率低于 85%《學 生體質健
康標準》測試成績和《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成績均為不合格。
六、審美與表現
1、評價要素
(1)審美參與。通過對學生參與藝術課程的評價,促進學生接觸豐富的藝 術信
息,參與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培養學生感受美、創造美、鑒賞美的能力和 健康的審美情
趣,從而使學生的人格得到提升,心靈得到美化。
(2)智能要素。通過對學生藝術智能的評價,其中包括學生的視覺能力、 聽覺能
力、動作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認識自我和適應環境的能力等,使 學生的形象思維
和科學思維得到協調發展,智力和創新能力得到不斷提高。
( 3)審美情感。通過對學生審美興趣、審美情感的描述,學生獲得審美情 感熏
陶,提升人格素養。
(4)藝術技能。 通過對學生審美技能的評價, 反映學生的藝術能力和經驗, 使
他們的生活變得豐富多彩,富有情趣,使他們的學習和今后工作變得更有效 率和更富創
造性,使他們終身受益。
2、評價依據
(1)參與度。主要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每學期的學時完成情況,課堂學具 準備、學
習態度、作業完成及上交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
(2)成績考查。根據各學期任課教師自行組織考查的音樂、美術等藝術課 的成績作
為參加綜合評定的依據。
(3)藝術素養能力的認定。由任課教師自行組織考查,并結合平時藝術課 程學習的
態度及表現進行認定。
(4)相關表現。根據每學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部門組織的各級各類 體育比賽
和活動進行綜合評定。
3、評價標準
A等標準:第1項必備,第2-3項至少一項,第4項中的三點必備一點。
(1)在《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學習中態度積極、端正,并完成相關 學業。
( 2)在《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考查中成績優良。
(3) 參加過校級組織的各類藝術比賽和表演活動,成績突出。
(4) 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鎮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 音樂、
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 (含集體項目 ,合唱除外) 。
B 等標準:第 1 項必備,第 2-3 項至少一項。
C等標準:符合第1項。
D等標準:在《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學習中態度不端正,出勤率不到
85%,課堂學具經常不準備,經常不完成作業,《音樂》《美術》等藝術課程的 考查成績
均“不合格”。

本文發布于:2023-05-26 04:21:1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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