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講 方法論概述
方法 方法學 方法論
方法
墨子在《天志》中說:“中吾矩者,謂之方,不中矩者,謂之不方,是以方與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則方法明也。”這就是有名的“方法”與“圓法”,前者為度量方形之法,后者為度量圓形之法。據說這是漢語中“方法”一詞的最早出處。“方法”后來演變成了做各類事情的辦法或手段。
在英語中用method一詞表示“方法”,根據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Third College Edition)的解釋,method的含義為:(1)a way of doing anything; mode; procedure; process; esp., a regular, orderly, definite procedure or way of teaching, investigating, etc.(2)regularity and orderliness in action, thought or expression; system in doing things or handling ideas.(3)regular, orderly arrangement,而methodology的含義為:(1)the science of method, or orderly arrangement; specif, the branch of logic concerned with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
ples of reasoning to scientific and philosophical inquiry;(2)pl.-gies a system of methods, as in any particular science.
方法是人類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路、途徑、方式和程序。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它既包括認識方法、表達方法,也包括實踐方法;還可以看出它是為實現目標服務的一個分層次的有機系統。這個系統包括思路(train of thought)、途徑(channel)、方式(way)和程序(procedure)4個層次,這4個層次形成了有次序、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補充的方法的內部結構系統。
方法問題歷來為許多領袖人物所重視。我國歷史上治國有方的唐太宗曾有一句名言:“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這句話里包含有注重方法方面的選擇和效法問題,即治國處事都應選取和效法高標準的上等的方法。毛澤東對于方法的重要性,曾有生動的比喻:“我們不但要提出任務,而且要解決完成任務的方法問題。我們的任務是過河,但是沒有橋或船就不能過。不解決橋或船的問題,過河就是一句空話。不解決方法問題,任務也只是瞎說一頓。”
方法問題歷來為科學家們所重視。俄國生理學家巴甫洛夫曾深有體會地說:“我們頭等重要
的任務乃是制定研究法。”他還指出:“方法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東西”,“有了良好的方法,即使是沒有多大才干的人也能作出許多成就。如果方法不好,即使是有天才的人也將一事無成”,“方法掌握著研究的命運”。
2、科學方法
科學方法是方法的一個子類,因為并非所有的方法能為科學方法所蘘括。科學方法的兩個主要方面:邏輯結構和經驗觀察。
一方面強調理論的構造,另一方面強調觀察和實驗。科學史證明:科學方法唯一確定的意義,就是這兩個方面的正確結合,就是經驗和理性的平衡。
科學史的主流不是笛卡爾和培根,而是伽利略和牛頓。牛頓的工作恰恰是科學方法的最好注釋。
方法學或科學方法學,是方法或科學方法自身及其如何實際應用的學問。
3、方法學、方法論
方法學是以方法為研究對象的學問,是關于方法的科學。
方法論是從哲學的高度總結人類創造和運用各種方法的經驗,探求關于方法的規律性知識。
不同的科學家在研究方法上各有不同的習慣、風格和特點,不同的學派也各有研究方法的特色和傳統,不同的學科更有不同的研究方法。進行方法論的研究,就是要從個別人、個別學派、個別學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經驗中,總結出關于方法的共同性的、規律性的東西。這是可能的,因為“個別之中存在著一般”。用過河需要橋或船的比喻來說,方法論并不為人們提供現成的橋或船,而是教給人們怎樣認識造橋或造船的重要性,以及怎樣創造更好的橋或船的一般原則。這種一般性原則常常能給人們以思想上的提示、啟發和指引,使人們根據具體情況尋找或創造具體的方法,不再重走歷史的彎路,更好地發揮創新精神,爭取高效率地完成任務。這種提示、啟發、或指引,正是方法論的價值所在。
方法論的研究形成了三個層次:比較具體的各專門學科的方法論或方法學;概括自然科學的一般方法的自然科學方法論和概括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的社會科學方法論或概括人文科學研究方法的人文科學方法論;從哲學認識論高度來論述的更為一般的科學方法論。這三者
大體上呈現著個別、特殊、普遍的關系。
科學方法論首先被理解為關于科學認識活動的體系、形式和方式的原理的學說。它要求闡明科學探索過程中各種要素的意義,這些要素包括:(1)科學的觀察程序、理論模式、發現和辯護的方法;(2)科學活動中的各個方面:邏輯本質、心理學的分析、社會學的處理,文化因子的影響分析等;(3)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還要求指明科學研究所遵循的綱領或規范:究竟用什么眼光看待世界,體現出什么樣的傳統和風格。
科學方法論不構成一種專業的科學學科,是科學方法的一種哲學思考。
科學方法論是一種分析而不是一種指令。
二、方法論的要素與層次
從80年代初期開始,國內曾經興起了方法論研究的熱潮,持續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時至今日,也尚未止息。
系統都是由要素構成的。我們不能只講要素而不講系統;同樣,我們也不能只講系統而忘
記了要素。從另一個角度講,我們也可以把系統看作是與層次相對而言的有機體。因此,只講系統而不講層次,這也是一種片面性。
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把方法論區分成不同的類型。按系統劃分,可以分為五個基本層次,即哲學方法論、科學方法論、理論方法論、技術方法論和公理方法論。按學科層次,可以區分為適用于某個具體科學的方法論,適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或人文科學的某種類型的方法論,以及最具普遍性的哲學方法論,三者之間是個別、特殊和一般之間的關系。
我們知道語言是表現存在的,語言中的層次是存在層次的反映,因而存在也是分層次的。這種層次論,對方法論研究的啟示,是非常重要的。對不同層次問題的研究,我們必須采取不同的方法,從而使方法論也分成了不同的層次。這就是方法論的層次論,它同方法淪的系統論是相輔相成的。所以,強調方法論的系統論是正確的,但是,它還心須以方法論的層次論為補充。
在辯證邏輯中,歷史決定邏輯是一個重要的原理。所謂歷史決定邏輯,說的是:歷史是第一性的、本原的,邏輯是第二性的、派生的。這里所說的歷史,有三個方面含義:第一種含義是指現實的歷史,第二種含義是指實踐的歷史,第三種含義是指思維的歷史。這三
個方面的歷史對邏輯都起著決定的作用。但是,矛盾發生了:思維的歷史仍然屬于思維的范疇,一切思維都是第二性的,又怎么能起到決定的作用而成為第一性的東西了呢?要排除這個矛盾,就必須運用方法論的層次論。我們對歷史的規定中,已經把歷史分為三個層次。不同層次的歷史都有不同的內容,它們都是不同的東西。例如,現實的歷史與實踐的歷史是不一致的。從宇宙學的觀點來看,在宇宙大爆炸以后,宇宙物質的演化都是沿著從微觀到宏觀的方向進行的。這是現實的歷史。但是,人類的科學實驗,是從宏觀到微觀的方向發展的,從對宏觀事物的認識開始,不斷地深入到微觀粒子的內部。由這兩種歷史所決定的邏輯,肯定是有區別的。思維的歷史是同認識的歷史相一致的,它同時是由實踐的歷史所決定的,但它又與實踐的歷史相區別,它主要是由思維的歷史所決定的。我們對思想史的研究,例如,對科學史、哲學史等等的研究,都是對思維史的總結,它的邏輯自然是由思維史所決定的。這里,我們必須用方法論的層次論來解釋,以至不違背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的基本原理。科學方法論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科學,無論認識過程,還是實踐過程,都需要有方法論的指導。 “方法論已成為歷代哲學家、科學家跨越時代、超越時空的一個永恒的哲學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