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員定位系統崗位責任制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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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定位系統崗位責任制
溫馨提示:該文件為本公司員工進行生產和各項管理工作共同的技術依據,通過對具體的工作環節進行規范、約束,以確保生產、管理活動的正常、有序、優質進行。
本文檔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使用。
人員定位系統崗位責任制
為保證我礦人員定位系統安全、高效、穩定運行,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 結合我礦產量監控系統運行實際, 特制定本規定。
1、值班人員要持證上崗, 認真履行職責, 自覺遵守上下班制度, 不遲到, 不早退, 認真觀察人員定位系統運行情況, 對人員定位系統數據不上傳或數據異常要立即上報并處理。
2、負責對上級中心站下達的指令及時通知礦調度室及有關負責人, 并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3、至少每班對監控系統巡查4次, 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理;
4、要熟練掌握人員定位系統的操作技能,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保障系統的正常運行, 按照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人員定位系統數據報告等服務
5、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 執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監控, 不準空班脫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