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生應征入伍優待和安置政策
一、國家給予現役、退役的相關優待和安置政策
(以下規定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章 現役的優待和退出現役的安置
第五十一條 現役,革命殘廢,退出現役的,革命烈士家屬,犧牲、病故家屬,現役家屬,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受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優待。
第五十二條 革命殘廢乘坐火車、輪船、飛機、長途汽車,優先購票,并按照規定享受減價優待。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第五十三條 現役參戰或者因公負傷致殘的,由部隊評定殘廢等級,發給革命殘廢撫恤證。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革命殘廢,由國家供養終身。二等、三等革命殘廢,家居城鎮的,由本人所在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
居農村的,其所在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廢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第五十四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優待,優待的標準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第五十五條 現役犧牲、病故,由國家發給其家屬一次撫恤金。其家屬無勞動能力或者無固定收入不能維持生活的,再由國家定期發給撫恤金。
第五十六條 義務兵退出現役后,按照從哪里來、回哪里去的原則,由原征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一)家居農村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農村招收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按照本條第(二)項規定安排工作。
(二)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級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區內統籌安排。機關、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伍的義務。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允許復工、復職。
(三)城鎮退伍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
(四)城鎮退伍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并給予政策上的優惠。
(五)義務兵退出現役后,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優待。
第五十七條 在服現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視病情輕重,送地方醫院收容治療或者回家休養,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負責。
在服現役期間患過慢性病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舊病復發需要治療的,由當地醫療機構負責給予治療,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本人經濟困難的,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第五十八條 志愿兵退出現役后,服現役不滿十年的,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安置;滿十年的,由原征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級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區內統籌安排;自愿回鄉參加農業生產或者自謀職業的,給予鼓勵,由當地人民政府增發安家補助費;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五歲的作退休安置,根據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也可以作轉業安置。
志愿兵在服現役期間,參戰或者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辦理退休手續,由原征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第五十九條 軍官退出現役后,由國家妥善安置。
第六十條 民兵因參戰執勤犧牲、殘廢的,預備役人員和學生因參加軍事訓練犧牲、殘廢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民兵撫恤優待條例給予撫恤優待。
(以下規定來源于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有關問題的通知》)
1、妥善安排學業
在校大學生入伍前,學校應盡可能安排他們參加本學期所學課程的考試,也可以根據其平時的學習情況,對本學期所學課程免試,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并保留學籍到退役后一年內。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準予畢業,發給其畢業證書。在校大學生入伍后,有條件的可以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原專業課程,經部隊團級單位批準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
2、適當減免學費
在校大學生被批準入伍后,已交學雜費的剩余部分,根據本人自愿,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退出現役后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后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后按不低于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后免交全部學費。
3、認真安排退役后的復學
各高等學校要切實做好退出現役后的復學工作,保證退役大學生能夠及時復學。對原就讀學校撤銷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等學歷相關專業高等學校復學;原所學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復學;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屬獨立設置的專科學校的專科生,由學校報所在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