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1.項目資金管理原則:公司對項目經理部工程資金管理采取以“預算管理制度”為基礎,以“以收定支、先收后支”原則,回收責任在項目,調劑、控制、管理責任在公司。
2.項目資金管理主要內容
2.1工程資金回收的管理
2.2工程資金支出的管理
2.3代付分包材料費的管理
2.4項目備用金、支票的領用的管理
2.5項目資金管理要求
3.工程資金回收的管理:
3.1項目經理是工程資金回收的第一責任者,在施或竣工未決算的工程,項目經理必須全面負責工程款和材料款的收取工作,待工程保留金全部收回,其責任才可免除。財務部負責做好回收工程資金的配合工
作,包括建立:《單位工程資金月報表》(BG-XM-25)、《單位工程資金回收臺帳》(BG-XM-26)(逐筆登記)、熟悉業主支付工程資金的合同條款和實際結算支付程序,同時,隨時了解業主資金和支付過程中的守約情況。
3.2公司依據《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對項目工程資金回收工作進行考核。工程資金回收的操作程序為:第一步:由項目經理部根據業主與我方合同書中的付款條件,或項目經理部實際完成工程量,負責向業主出具并報審《請付書》(BG-XM-27),若業主無特殊要求,《請付書》可蓋項目經理部章。第二步:在業主支付工程款前,項目經理部負責追蹤業主各方面的書面確認;并負責向業主領取支票,及時交公司財務部出納員存入銀行,項目主管會計負責向業主開具專用發票。第三步:收取業主工程款后,主管會計和公司出納員立即分別登記單位工程項目與業主資金往來臺帳和月度現金流量臺帳,確保財務部經理、公司有關領導及時、準確地獲得此項資金往來信息。
4.工程資金支出的管理
4.1項目工程資金實施月度預算制度,嚴格控制工程資金的支出。項目經理部的資金收支,由公司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分戶核算(備查帳),項目經理部不得擅自設立任何銀行帳戶,工程資金回收后,必須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內,違者將追究項目經理的責任。
4.2對于勞務分包、材料費、機械費等支出,項目經理部的貨幣資金支出只能控制在“合理”的限額之內;
4.3專業分包項目的工程資金:項目經理部申請支付的工程資金只能控制在分包合同總造
價扣除我公司代收代支部分后的金額之內。
5.工程資金的支出操作程序為:
5.1項目經理部每月末按次月的工程施工計劃、總包合同規定的支付條款以及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信譽情況,編報次月的《貨幣資金月度收支預算》(BG-XM-28),并送交財務部。
5.2財務部收齊各項目經理部的貨幣資金月度收支預算后,進行匯總并于每月1日之前編制出公司“月度貨幣資金收支預算”報公司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嚴格控制執行。
5.3財務部按單位工程或建設單位為核算對象,建立貨幣資金收支余額備查帳,每一筆工程資金收回并由財務部存妥后,由財務部按公司與項目經理部和分包單位簽訂合同(或承包責任狀)條款中規定的貨幣資金結算、分配比率等,將由項目制造成本范圍內的資金登記在貨幣資金收支余額備查帳表上,凡項目經理部的制造成本性支出(含承包范圍內費用)在發生時也同時登記在月度現金流量明細一覽表上,并及時通知該項目經理部。原則上,項目經理部有貨幣資金余額才能用款。
5.4特殊情況下,如某項目經理部資金臨時周轉不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由財務部協調從其他有閑置貨幣資金的項目經理部抽調部分資金,調劑使用。
6.代付分包材料費的管理
6.1如果分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部對工程資金缺乏控制和支配的權力,導致我總包單位撥付的工程資金被分包單位的上級或自身管理的與本工程項目無關的其他經濟業務占用,存在影響我公司對業主“承諾”的可能。對此,公司的項目經理部可申請由公司直接支付分包單位訂貨款,其操作程序規范如下。
6.1.1前提:凡屬需要公司代分包支付材料款的業務,必須要有分包單位項目經理部經理承諾在最近期撥付工程款時扣回的書面憑據;同時,業主所支付的工程資金已經存妥在公司的銀行帳號上,并且余額大于項目經理部所申請代付的金額。
6.1.2申請報銷程序:由項目經理部填報“代分包單位支付材料款申請表”(見下頁);并按要求,分別由有關領導和部門簽批;
6.1.3由項目經理部經辦人,攜帶經簽批同意的“代分包單位支付材料款申請表”到公司財務部領(借)支票;
6.1.4由項目經理部經辦人在領用支票三天以內,填寫“報銷單”,并攜帶“代分包單位支付材料款”的原始發票(發票名稱為分包單位)復印件及相同金額的分包單位工程資金“發票”,經相關領導和部門簽批后,到財務部報銷。
6.1.5凡未攜帶相同金額的分包單位工程資金“發票”者,報銷時,由財務部將“代分包單位支付材料款”的原始發票(發票名稱為分包單位)的原件暫留,在未取得相同金額的分包單位工程資金“發票”之前,財務部有權拒付該分包單位的工程資金。
代分包單位支付材料款申請表
項目名稱:金額單位:元
7.項目備用金、支票的領用的管理
7.1各項目經理部可從公司財務部領取3張以內限額支票,每張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500元;現金3,000
元至10,000元。領用時由經理部提出書面申請,項目經理或其指定專人填寫《備用金申請單》,財務部經理審核,公司主管財務領導批準
7.2所有項目經理部必須配置保險柜,用于存放支票和現金,由項目經理指定專人負責。
7.3項目結束,項目經理部必須及時上繳備用金及未使用的支票。否則,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追究項目經理和保管人員的責任。
7.4項目經理部現金、支票的日常領用、保管和報銷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現金、支票管理制度(試行)》、現金、支票領用及報銷制度(試行)》執行。
7.5項目經理部相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項目出納借用備用金的,必須經項目經理書面批準。備用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
8.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
項目經理部支付分包工程款必須按照此程序執行,以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率,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8.1由分包商提出書面付款申請至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部根據分包工程實際完成情況和分包合同付款條件進行審核。
8.2項目經理部填寫《分包工程完成形象進度表》(BG-XM-30),由現場責任工程師、現場經理審核并簽字,并填寫公司統一制定的《分包工程付款單》(BG-XM-29)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后連同分包商付款申請一同交公司合約部。
8.3公司合約部對項目經理部提供的以上付款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依據為:
8.3.1與分包商簽定的合同或協議。
8.3.2根據公司授權范圍對變更、洽商等增加付款的額度和有效的證明文件
8.3.3現場的實際完成情況。
8.3.4分包工程結算協議書(BG-XM-31)(支付至85%以上時)。
8.3.5合約部有權因材料不齊而退回分包工程付款單。
8.4公司主管副總對分包工程付款單審批
8.5分包工程付款單經主管副總審批后由財務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進行支付
8.6分包商接到財務部的付款通知后攜帶分包工程付款單(一式四聯,綠色一聯交分包商)、正式發票
到財務部領取支票、簽收。
8.7在分包工程款支付至確認工程量的85%時,項目經理部應及時與分包商辦理分包工程結算;未辦理完結算前,停止支付分包工程款。
9.物資貨款支付管理:
為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率,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公司所有項目的物資采購、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的租賃的費用支出,必須嚴格按照此規定實施。
9.1物資供應商填寫書面付款申請至項目部,項目經理部根據物資供應商實際供貨情況和物資合同規定的付款條件進行審核。
9.2項目部根據材料的進場和租賃設備及周轉材料使用實際情況,制定材料供應/租賃付款單(BG-XM-32),向公司物資部上報。
9.3項目部制定付款單依據:
9.3.1材料供應/租賃合同(零星材料報價單);項目部所有材料供應/租賃合同簽訂后及時上報公司物資部,作為付款依據
9.3.2項目部對供應商材料供應/租賃的簽認單據;
9.3.3供應商付款申請書
9.3.4在材料和租賃費支付達到確認量的85%時,停止支付,(合同中有特殊約定的另議)待辦理完材料供應/租賃結算協議書(BG-XM-33)后支付。
9.4公司物資部根據項目部的上報資料,審核項目部上報的材料供應/租賃付款單。
9.5物資部審核依據:
9.5.1材料供應商的付款申請書
9.5.2材料供應/租賃合同(零星材料報價單);
9.5.3材料供應/租賃結算協議書(費用支付達到85%以上時,需辦理完此項材料的結算協
議書后再支付材料款)
9.5.4公司物資部有權因資料不齊而退回材料和租賃費付款單
9.6物資部審核確認后,上報主管副總審批
9.7材料供應/租賃付款單經主管副總審批后由財務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進行支付
9.8財務支付材料供應/租賃費用程序:
9.8.1財務部電話通知材料和設備供應商
9.8.2供應商帶齊材料供應/租賃付款單(綠色)、正式發票到公司財務部核對無誤后,領取支票或匯票,并簽收。
9.8.3財務部負責將已兌現的材料付款單返還給相關部門存檔。
9.8.4公司財務部有權因手續不齊而拒絕支付
附圖:
工程款支付流程圖附圖八
材料款支付流程圖附圖九
記錄
《單位工程資金月報表》BG—XM—25
《單位工程資金回收臺帳》BG—XM—26
《請付書》BG—XM—27
《貨幣資金月度收支預算》BG—XM—28
以上表格由公司財務部提供
《分包工程付款單》BG—XM—29
《分包工程完成形象進度表》BG—XM—30
《分包工程結算協議書》BG—XM—31
《材料供應/租賃付款單》 BG—XM—32
《材料供應/租賃結算協議書》BG—XM—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