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貿易數據差異的成因及對策分析
目前,國際貿易中存在巨大的統計數據差異問題。例 如:
1996年,美國公布與中國的貿易逆差是395億美元, 而中國公
布的同期對美國的貿易逆差卻只有105億美元, 這兩個數字相
差290億美元,相差三倍之多。2009年,中 美雙方貿易統計差
異己經高達900億美元①。然而,進口國 與出口國公布的數據
存在較大差異不僅是發展中國家才有 的問題,在發達國家之
間也非常普遍。例如,從1989年開 始,美國就放棄了跟蹤記
錄向加拿大出口的努力,現在只 采用加拿大提供的從美國進
口的數據。在此之前,與加拿 大提供的從美國進口的數據相
比,美國向加拿大出口的數 據低報了 10%之多②。
一、國際貿易數據差異造成的不利影響
(一)成為貿易保護主義和貿易摩擦的重要誘因
經濟學家們早己認識到,對微觀經濟競爭力和宏觀經 濟
失衡來說,雙邊貿易逆差是一個引人誤入歧途的指標。 然而,
專家們的反對并未阻止雙邊貿易逆差成為美國與東 亞發生貿
易糾紛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雙邊貿易逆差對于 貿易政策確
有影響,因此,當然要解決準確度量雙邊貿易 逆差的技術問
題③。尤其是對我國而言,隨著出口導向經 濟和歐美主要經
濟體增長乏力,2009年后,我國在傳統國 際貿易救濟措施方
面遭受的貿易摩擦有所減少,但從相對 數量而言形勢依然嚴
峻④。為了有效解決國際貿易摩擦, 我國己經建立起了一套
應對機制。其中,商務部等政府機 構與行業組織居于主導的
中心地位,海關則主要負責提供 統計數據、進出口商品監測
預警以及執行進出口限制措施 等工作,但在近些年發生的一
些有影響力的國際貿易摩擦 中,海關不僅屢次從幕后走向前
臺,成為國際貿易摩擦的 主要議題,甚至其自身還成為解決
摩擦的一種有效途徑。 而通過分析,與我國貿易摩擦最多的
地區和國家,我們可 以發現諸如美國、歐盟都是與中國貿易
逆差較大的國家⑤。 我國己經進入了貿易摩擦的高峰期,貿
易摩擦己經成為我 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二)容易導致對我國外貿發展形勢做出誤判
海關公布的2013年4月出口同比增長14.7%。臺灣報 告,
4月份從大陸進口量下跌2.7%,但是海關總署公布的 統計數據
對臺灣出口飆升49.2%,大陸向臺灣出口數據和 臺灣從大陸進
口數據相差50個百分點。于此相同,韓國公 布4月份從中國
進口只有50億美元,較中國公布向韓國出 口數據77億美元足
足少了近四成。據海關數據顯示,2013 年前4個月,內地與香
港雙邊貿易增長66%。僅在3月份, 內地對香港出口就增長了
92. 9%,創造了從1995年3月以 來的最高增速。海關總署新聞
發言人在發布會上給出了兩 點解釋:香港地區作為自由港,
歷來都是內地進出口貨物 的主要周轉地;有不少跨國公司,
都把它在全球的物流配 送和分撥中心設在了這里。而事實
上,2012年以來,中國 的貿易數據的月度波動幅度就比較大。
2012年4月份外貿 減速,5月份出人意料大反彈,隨后的7、8
月外貿增速幾 近零增長,9、10月出口明顯改善,11月出口增
速又高位 下滑。出口數據“虛增”不僅導致海關對外貿發展分
析產 生誤判,也影響到國家對宏觀經濟發展形勢的判斷出現
偏差⑥。
海關總署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2013年第一季度 進
出口情況發布會上,回答央視記者的提問時表示,今年 一季
度我國進出口增速達13.4% ’顯著高于去年全年增速 6.2%,其
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國民經濟發展向好的態勢基本 確立。同時
表示,去年第四季度國家發改委批復了總額約 7萬億元的投資
項目,重點涉及軌道交通、公路、機場等 基建項目建設。銀
行的中長期貸款投放也明顯增加,我國 經濟呈現了企穩回升
的態勢。此外,我國制造業采購經理 人指數連續6個月保持
在50以上,經濟向好的跡象較為明 顯⑦。而4月11日,海關
總署就在官網上發表更正聲明。 聲明稱,有關國家發改委批
復7萬億元投資項目一事,是 “轉引自網絡上的相關報道,并
無依據,應予以更正。”在 聲明中表示:向媒體和廣大受眾
造成的困惑深表歉意。
因此,長期存在的國際貿易數據差異問題,使海關系 統
在公布外貿數據時產生了麻痹心理,往往忽略對貿易國
僅是統計學問題,更涉及巨大的國家利益。例如2012 年,我
數據的關注,致使對整體形勢產生誤判。
二、國際貿易數據差異產生的原因
(一)現行國際貿易統計體系是根源
目前,全球的貿易統計數據主要來自聯合國,而聯合 國
的數據又依賴于各個成員國公布的貿易統計數據,這樣 就造
成了 A國說他向B國出口的商品與服務的價值與B國 所說的
他從A國進口的數據不一致。進口國與出口國公布 的這些差
異不僅僅是發展中國家才有的問題,在發達國家 之間這種差
異也非常普遍。例如前文所說,從1989年開 始,美國就放棄
了跟蹤記錄向加拿大出口的努力,現在美 國只用加拿大提供
的從美國進口的數據了。在此之前,與 加拿大的從美國進口
的數據相比,美國向加拿大出口的數 據低報了 10%還多。這
也說明了一個一般原則:由于進口 國要對進口的商品征收關
稅,所以要精確地記錄進口,因 而進口國收集的數據通常都
被認為比出口國收集的數據要 準確。但是,前提是各貿易國
之間都遵守國際貿易規則, 堅持公平公正貿易,而非惡意欺
詐。
與此同時,上述情況也暴露了聯合國的數據存在兩個 致
命的問題:一是進口國和出口國的信息不相同;二是學 術研
究中難辨真偽,需要對數據進行再核實,造成聯合國 數據使
用昂貴。因此,為解決上述問題,發達國家做出了 一些努力。
例如:加拿大統計局的世界貿易數據庫(WT- DB)在使用聯合
國提供的數據時,對從A國出口到B國的 每一項產品的價值
只采用其中一個數據⑧。
(二)貿易國統計口徑不同是重要原因
目前,不只是美國和中國、美國和加拿大等存在貿易 統
計數據不一致的問題,在印度尼西亞和新加坡、馬來西 亞和
新加坡等國際貿易中依然存在上述情況。隨著東南亞 國家經
濟上的飛速增長,對美國與東南亞國家的貿易數據 差異越來
越大,進行準確的計量變得越來越重要。而與東 南亞貿易不
同的是,美國公布的與中國的貿易逆差比我國 公布的貿易順
差多,一個主要的原因是美國將經香港轉口 到美國的產品算
入了我國的貿易總額中。但是,按照國際 貿易慣例,香港在
海關事務方面是與中國完全獨立的實體, 在國際貿易中要進
行獨立的出口核算。
當前,因為中美貿易的官方統計采用不同的貿易統計 標
準進行衡量,需要經過一系列的修正才能達到可比性。 在統
計范圍上,美方采用總貿易制,以國境作為統計界限, 對進
入美國境內存入自由貿易區和保稅倉庫的貨物均列入 統計,
而中方采取專門貿易制,以關境作為統計界限,存 入保稅倉
庫的貨物不作為統計,因此造成美方統計范圍略 大于我方,
使美方“逆差”加劇。同時,香港作為中美貿 易中的一個特
殊港口,其轉口貿易及轉口增加值進一步加 劇了中美貿易不
平衡的數額。這是由于香港作為一個特殊 的港口,中美兩國
貿易的很大一部分是經香港轉口而完成。 因此也造成美中兩
國統計的雙邊貿易差額數據都是不準確 的。美方在進口方
面,因忽視轉口和轉口增加值而高估了 從中國的進口,在出
口方面卻把經由香港轉口到中國的出 口統計為對香港的出
口;中方在出口方面,由于不能確定 貨物轉口到香港后的目
的地,無法將經由香港轉口最后運 抵美國的所有產品記入對
美國的出口,因而也低估了美國 對中國的出口⑨。
(三)國際計量體系放大了數據差異
對我國這樣的資源進口大國來說,貿易的準確計量不 僅
國能源和資源型產品進口量不斷增加,其中進口原 油27億
噸,同比增長6.8%,進口鐵礦砂7.4億噸,同比 增長8.4%,進
口煤炭2.9億噸,同比增長29.8%,進口 大豆0.58億噸,同比
增長11.2%,同比增加11.2%。對我 國而言,如此巨大的資源
進口量,如果存在與貿易國的數 據差異,就會造成貿易結算
時的巨大爭議。而這個問題, 也己經引起了國內媒體的注意。
僅2012年就有多家國內媒 體報道進口資源數量與資源出口國
提供的數量不一致的問 題,甚至被某些媒體稱為對中國的貿
易欺詐,民間對立情 緒的積累,為我國外貿健康發展埋下了
隱患,長此以往最 終損害的也將是我國經濟社會良好的發展
態勢。
目前,世界各國均己建立了不同程度的量傳體系,由 國
家最高計量標準層層傳遞到使用的企業,而國家之間的 計量
標準通過與國際計量局進行數據比對不斷修正數據誤 差。這
樣就造成受測量水平、環境、海拔、溫濕度等因素 影響,任
何數據的測量都有誤差,測量也只能無限的接近 真值而不可
能得到真值。例如:目前國際上普遍在用的動 態電子地磅允
許誤差范圍為±3%,靜態電子地磅允許誤差 為±1.5%。因此,
如果資源出口國賣出1000萬噸的鐵礦 石的話,資源進口國用
動態電子地磅稱重范圍在1030萬噸 至970萬噸皆屬于誤差允
許范圍;資源進口國用靜態電子 地磅稱重范圍在1015萬噸至
985萬噸皆屬于誤差允許范 圍。這也是大宗散裝貨物(主要是
資源、能源類產品)產 生進口國與出口國重量等計量數據不
一致的重要原因。
三、相關建議及對策分析
(一)發揮海關統計預警職能,形成部門間合力
就海關統計數據以及進出口預警系統而言,對于防范 與
預警國外“兩反一保”的作用是非常有價值的,但目前 海關統
計的數據分析主要是形成專報,報送相關的政府部 門,由后
者再進行二次加工處理,并不直接與進出口第一 線的企業相
互對接,也缺乏這樣的一個成熟平臺。2011年 以來廣州、南京
等海關相繼查獲大量進口美國凍雞走私案 件,企業采取直接
偽造原產地證書或低報價格的方式,從 而逃避“雙反”稅的征
收,造成國家稅款流失。而海關針 對低報價格的貨物,是有
權進行海關估價的,但WTO估價 協議規定“估價的行為不應
用于反傾銷”這種情況使得 海關執法陷入兩難。這種局面深
層次的原因就在于作為執 行部門的海關與作為決策部門的商
務部門之間未能良好溝 通,缺乏對一項國際貿易摩擦措施的
評估研究與跟蹤評價機 制,出現了各自為政的現象,結果造
成一線執法部門海關工 作的被動。由此可見,雖然說我國海
關在反傾銷應對機制中 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也取得了明顯的
成績,但海關在其中不 僅不是主角,甚至也不是配角,而是
類似于一種在提供支持 的輔助地位⑩。因此,有必要從國家
層面整合海關總署、商 務部等相關部門的職能,構建更加順
暢的溝通交流機制,形 成統一管理、執法聯動、迅速響應的
外貿政策和組織平臺, 著力解決國際貿易數據差異較大等相
關問題。
(二)充分發揮國際組織的橋梁作用,建立對話協商
機制
隨著海關現代化進程的深入,各國海關愈發意識到海
關與政府其他部門、商界、學界以及國際伙伴之間存在廣 泛
的共同利益。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廣泛合作理念己得 到各
國海關的普遍接受并成為國際海關的普遍共識,它們 都十分
重視并積極開拓合作渠道和創新合作方式。海關與 其他部門
之間的協作集中體現在幾個方面:海關與本國其 他政府部門境)監督管理機關。海關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 行政法
合作,如部分通過機構改革和職能重組來提高 行政效能;海規,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 遞物品和
關與商界合作,如通過推行AEO制度加強關 企合作;海關與其他物品(以下簡稱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 品),征收
學界建立廣泛關聯,如通過PICARD項目、 國際海關高校網絡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并編制海關統計 和辦理其他
等整合全球海關研究力量,發揮學界智 庫作用;海關與國際海關業務。”《對外貿易法》第37條規定:“為 了維護對外
伙伴開展合作,如國際海關間達成雙 邊協定等,瑡上述形勢貿易秩序,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自行 或者會同國務
加快了 “全球網絡化海關”的形成。 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 定對下列事項進
“全球網絡化海關” (Global Networked Customs,簡稱
GNC)是一個海關間相互接納、相互連接的用于支持和提 高國
際貿易系統效率、促進各國經濟發展、保證社會安全 和稅收月25日實施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條 例》第17條前半部分規定:
征管的信息共享系統,目的在于實現監管和執法數 據交換、
商業和貿易數據交換。GNC建設為建設積極主動、 地位重要、銷及傾銷幅度進行調查……” 海關在此被賦予了調查的職
相互聯系、標準統一的海關,實現標準、制度和 法律文件的能。但是,2002年1月1日施 行的《反傾銷條例》第18條規
國際約束性和示范效應提供了可能。同時,GNC 建設對未來海定:“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 委,以下統稱調查機關。”并在
關與海關合作模式、海關與商界伙伴關系、海 關監管模式和第38條規定“征收反傾銷 稅,由外經貿部提出建議,國務院
貿易的發展模式等都可能產生革命性影響。 WCO不少成員海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外 經貿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外經貿部
關己開始對全球網絡化海關的探索和實踐, 中歐安智貿計劃予以公告。海關自公 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海關因此而
即為典型范例。因此,我國有必要充分利用 世界貿易組織喪失了該職能,而只 承擔執行決定的義務。該《反傾銷條例》
(WTO)、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 世界海關組織在2004年修訂后 的第29條也是確定了海關執行征收臨時反傾
(WCO)、聯合國貿發會議(UNCTAD)、亞 太經合組織(APEC)銷稅等決定的 職責。
等形成的“全球網絡化海關”新形 勢,按照互利共贏、公平因此,我國必須從立法層面解決執法權與決策權脫離 的
貿易的原則,建立順暢高效的國際 貿易對話平臺,解決統計問題,讓在一線執法的海關擁有更大的話語權,為解決 國際
數據分歧等問題。 貿易摩擦、數據差異等問題提供一手的資料和證據支 撐,實
(三)充分利用區域經濟一體化加速發展的態勢,形 成區
域合作新高地 應瞬息萬變的國際貿易發展形勢,最大限度地維 護中方企業
當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呈現出了進一步加速的新 趨利益。
勢,以自由貿易協定(FTA)為核心的各種形式的區域 貿易協
定(RTA)數量在不斷增加。據WTO統計,截至 2012年1月15
日,向WTO通報的各種RTA達511個,并 正以平均每月1個
的速度遞增。進入21世紀來,伴隨著地 區經濟的起飛,亞太
經濟一體化進程開始大幅加速,逐漸 呈現出APEC穩步推進,
東盟一體化、“東盟+中國”
“
東
盟+日本” “東盟+韓國”與“東盟+中日韓” “東盟+中 日韓
印澳新”等進程并行、交叉推進的格局。尤其是2012 年以來《跨
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協定》(TPP)或將成為 亞太地區新的競
爭性區域合作機制,將改變亞太地區的區 域合作與自由貿易
格局。因此,我國有必要充分利用區域 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趨
勢,進一步密切與周邊國家的經貿聯 系,形成穩定高效的貿
易格局,在局部范圍內解決貿易數 據差異問題。
(四)完善國內法律法規,為解決數據差異問題提供 法律
保障
良法善治是實現貿易安全與便利的保障。一方面,中 國
海關現行的立法和實踐與國際標準相比,在監管模式、 數據
交換、風險指標等各方面都還存在一定差距。要以國 家利益
至上,國際間利益均衡的標準來解決全球化所引發 的規制沖
突、貿易數據差異等問題,就必須不斷提高中國 海關法體系
對國際標準的適應和契合程度。如海關間互認 監管和查驗結
果,互相給予對方認證經營者對等的優惠便 利,以及在風險
分析和評估方面實現跨境合作等,都需要
開展大量工作來進行相關立法予以明確,做到與國際接軌 及
自身的配套完善。
以反傾銷方面的立法為例?!?/span>海關法》第2條中明確規 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以下簡稱 進出 行調查……”雖然這兩部法律并未明確否 認海關具有應對國 際貿易摩擦的職能,但反過來說也沒有 明確的授權。1997年3 “決定立案調查后,對外貿易 經濟合作部會同海關總署對傾 @ 現我國制定對外貿易政策的迅速響應和科學決策, 較好地適

本文發布于:2023-11-02 20:26:5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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