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及其治理
作者:董帥兵 郝亞光
來源:《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06期
摘 要:相對貧困是我國2020年后貧困治理的主戰場。通過實地調查,分析地方政府探索
相對貧困治理的案例和數據,發現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具有經濟結構性、政策負外部性、社
會權利性、社會時間性和社會心理性等五個維度。相對貧困的相對性、多維性、脆弱性、動態
性、發展性、長期性、特殊群體性、強區域性,要求國家建構新的貧困治理體系。后扶貧時代
的相對貧困治理,應著力構建益貧式經濟增長體系、綜合性扶貧政策體系、包容性社會發展體
系、多元化貧困治理體系、理性化心理認知體系,針對性地破除相對貧困的多維相對性,使相
對貧困治理走上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的軌道。
關鍵詞:后扶貧時代;相對貧困;貧困治理;地方與基層政府
2019年《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
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建立解決相對
貧困的長效機制,將治理相對貧困提升到完善國家制度與國家治理體系、促進國家治理能力現
代化的高度。根據國家統計局2020年1月23日發布的數據,按現行國家農村貧困標準測算,
2019年末,全國農村貧困人口551萬人,貧困發生率0.6%[1]。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指
出我國的脫貧攻堅工作重心轉向解決相對貧困,要研究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提出治
理相對貧困的總要求。2020年之后,進入后扶貧時代,相對貧困成為貧困治理的主戰場,對
國家貧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解決相對貧困問題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
強國建設的總體布局。
一、文獻梳理與問題提出
中國經過精準扶貧,基本消除了絕對貧困。2020年之后,相對貧困的含義和范圍將更
廣,貧困的性質和區域將發生轉變。目前,學界對于相對貧困及其治理的研究集中在以下方
面:
1.相對貧困的概念及內涵。nd認為,如果個體、家庭或特定群體,不能按照其所
生活的社會中習慣性的、廣為接受的、廣為鼓勵的方式生活,就處于“相對貧困”狀況[2]。阿瑪
蒂亞·森提出“權利貧困”[3],之后又發展出“貧困文化”[4]“能力貧困”[5]“貧困約束”[6]“脆弱性原
理”[7]“發展型貧困”[8]等理論。高強指出相對貧困不僅與財富、收入在不同階層之間的分配有
關,而且與個人的自我認同以及社會公平觀緊密相連[9]。張琦認為相對貧困包括三方面的基
本內涵:一是家庭能滿足生存必需品,但未能滿足社會需求,生活狀態低于特定環境下的平均
水平;二是遭受不公平待遇,因被體制排斥而被剝奪社會參與的機會,缺乏安全感和話語權;三
是個體或家庭生計能力羸弱,難以有效進行社會再生產,且易遭受風險沖擊[10]??梢?,“相對
貧困”不僅包括貧困的經濟面向,更側重社會性維度,并逐漸向多維發展。相對貧困是通過社
會比較產生的,既有經濟收入與社會結構層面的客觀因素,又有社會心理層面的主觀認知。
2.相對貧困的特點。納克斯和Nelson提出“貧困陷阱”,認為發展中國家總是陷入低收入和
貧困的累積性惡性循環之中,指出相對貧困的長期性[11-12]。陸漢文指出,2020年后我國相
對貧困問題的基本特征為政治性、長期性、相對性、風險性,相對貧困治理的重點難點包括特
殊群體的相對貧困及再生產問題、城鄉分割和區域發展差距[13]。孫久文認為相對貧困受城鄉
二元格局影響較大,在初期表現為特定地區分布、多維化和收入主導性貧困[14]。高強認為與
絕對貧困相比,相對貧困具有人口基數大、貧困維度廣、致貧風險高等特點,也面臨持續增收
難、多維貧困、內生動力不足、體制機制障礙等方面的難點[9]。左停指出相對貧困群體具有
多維需求保障不充分、社會轉型與過渡過程中的不適應、社會結構性障礙難以克服、日常生計
流動性和不確定性、老弱病殘等特殊困難等特征[15]。由此可見,相對貧困具有相對性、多維
性、長期性、脆弱性、動態性、發展性、特殊群體性、強區域性等特征。
3.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聯合國發展計劃署和英國牛津貧困與人類發展中心共同研發了多
維貧困指數(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index,MPI),從國際機構層面為相對貧困測量提供了
維度和指標參考[16]。由于使用相對貧困線的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都很高,因此相對貧困
線又被稱為“富裕國家確定貧困率最有效的方法”。例如,歐盟早在2001年就將人均可支配收
入中位數的60%定義為相對貧困線,這個標準大致相當于平均收入的50%。王小林認為,
2020年后,中國的多維相對貧困標準沒必要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國家接軌,中國多維相對貧困標準包括收入、就業
等反映“貧”的經濟維度,教育、健康、社會保障、信息獲得等反映“困”的社會發展維度和生態
環境維度相關指標[17]。葉興慶認為“應按中位收入比例法制定相對貧困線,統一城鄉扶貧目標
與治理機制”[18]。邢成舉建議采用常住農戶或是城市常住居民中位收入的40%作為2020年后
的相對貧困線[19]。陸漢文指出區域發展差距是相對貧困形成與演化的重要影響因素,應分區
域制定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并按照這種地方標準推進相對貧困治理[13]。孫久文進一步指出
相對貧困線設定應采取兩區域、兩階段方法,即非沿海地區實施絕對貧困線相對化,沿海地區
實施基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相對貧困線,并每五年上調一次;2035 年中國進入城鎮化后期,相
對貧困標準整體進入以全民可支配收入為識別基礎的階段[14]。
4.相對貧困的群體類型。邢成舉根據相對貧困的內涵及其產生的具體原因,將相對貧困劃
分為轉型貧困、流動性貧困、多維貧困、發展性貧困、結構性貧困和特殊群體貧困六種類型
[19]。張琦依據脆弱群體和相對貧困脆弱性的特征,按照城市和農村的區域范疇,認為相對貧
困群體包含未享受建檔立卡的邊緣戶群體、依靠政策兜底脫貧的人群和脫貧不穩定的群體、低
收入和弱保障的農村流動人口群體、城市“三無”人員、城市失業人員、自然災害突發疾病突發
事故等因素造成的貧困群體等六大群體[10]。左停認為應按照占總人口一定的比例,將處于收
入低端的低收入人口作為幫扶對象,指出了相對貧困治理中的重點和難點[20]。
5.相對貧困的成因與影響因素。呂方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過程中,經濟
增長方式深刻轉變、人口結構快速轉型以及城鄉工農構造的劇烈調整等因素成為塑造中國相對
貧困“自性”的結構性力量[21]。張琦認為相對貧困的致貧因素包括“主體因素經濟因素”“制度因
素經濟因素”和“環境因素經濟因素”,提出完善與創新社會救助與保障機制、培養脆弱農戶的
可行能力等對策[10]。方帥認為精準扶貧過程中的結構性失衡主要表現為:制度結構的非穩定
性、利益結構的非均衡性、治理結構的非對稱性和資源結構的非對等性,應通過結構性調適建
立相對均衡的貧困治理機制[22]。此外,社會資本[23]、農村居民健康狀況[24]、勞動力價格差
異[25]對相對貧困具有顯著影響。
6.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納入幫扶范圍的貧困邊緣戶處于相對貧困處境,
應把部分貧困邊緣戶納入扶貧范圍,制定和實施綜合性反貧政策[26]。楊菊華認為后小康社會
的貧困從單維走向多維、從絕對走向相對、從生存走向發展,因此,不僅要關注貧困理論,而
且要注重貧困治理實踐的可操作性[27]。左停認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均屬于與基本需求相聯
系的客觀貧困,中國扶貧工作的重點將逐步從解決絕對貧困轉向減緩相對貧困[20]。相對貧困
治理的戰略指向與政策重心應轉向常規化制度化貧困治理,更多依賴市場配置資源,培育激發
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的內生動力,加強相對貧困治理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統籌銜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應從“扶貧”向“防貧”轉變,通過逐步實現城鄉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緩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圍繞“相對貧困”“精神貧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為上,克服貧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體性治理[29]。呂方倡導建立中央統籌、區域分權的相對貧困治理體
系,著力加強政策回應力、經濟增長包容力和社會力量參與力建設[21]。高強指出相對貧困的
人口基數大、貧困維度廣、致貧風險高,應將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9]。王小林認為
緩解相對貧困,應構建益貧性經濟增長機制、包容性社會發展機制和綠色發展新機制[30]。范
和生提出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產業培育、能力建設、人文發展、心理服務等五大機制,以
能力建設機制為核心,帶動其他機制相互聯動,構建起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31]。
7.相對貧困治理的國內外實踐。呂方指出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對貧困治理實
踐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點:一是歐美發達國家向相對貧困宣戰的階段,已經處于較高現代化水
平;二是國家主導的再分配是應對相對貧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體廣泛參與到治理相對
貧困的實踐中。鐘仁耀指出與西方國家基于社會收入中位數60%等確立的相對貧困線不同,我
國的相對貧困主要指絕對貧困線以上但其收入處于較低水平,而且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
[32],這與地方政府探索相對貧困治理的實踐相符合。國內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是在完成精準
扶貧任務的前提下展開探索的,主要包括山東、江蘇、浙江、廣東、成都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
市。邢成舉指出,由于我國尚處于脫貧攻堅的收官階段,地方政府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尚缺乏
系統性的政策設計和制度方案,多數探索沒有充分討論和分析相對貧困對扶貧轉型帶來的內在
要求,缺乏對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思考,也沒能將扶貧政策的本質即發展生產與社會保障
進行統合[19]。因此,2020年后應基于中國的貧困治理場景,準確理解相對貧困的本質與內
涵,創新地方政府的貧困治理機制。
總體來看,2020年后的相對貧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已有研究為認
識和治理相對貧困提供了諸多有益經驗,但仍需進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論分析,缺
乏基于實地調研的數據分析與案例研究。二是對相對貧困的內涵,尤其是對“相對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對貧困發生的原因為標準進行分類,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仍以經濟收入為主要參考;
三是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和對策建議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不強,與絕對貧困治理的對策建議和
治理機制區別度不明顯。那么,與精準扶貧時期的絕對貧困相比,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有何
新的內涵與特點?如何創新相對貧困治理體系,實現相對貧困的有效治理?
筆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縣開展實地調研。T縣位于N省中部干旱帶核心區,是革命
老區、民族地區、國家級貧困縣。全縣總面積4 662平方公里,轄7鎮4鄉1個管委會,154
個行政村。總人口37.7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6.8萬人。2014年,全縣貧困村100個,建檔
立卡貧困人口27 636戶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計脫貧銷號貧困村88個,脫貧人口23
609戶90 103人,貧困發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銷號貧困村12個,建檔立卡
未脫貧人口4 027戶13 184人。筆者在T縣扶貧辦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重點走訪了3個貧困村和
3個非貧困村,圍繞相對貧困及其治理問題展開調研與座談,訪談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
非貧困戶、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鄉鎮政府領導等。本文以N省T
縣為例,分析調查案例和數據,闡釋相對貧困的內涵,總結相對貧困治理的經驗,提出構建相
對貧困治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二、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
貧困是人類社會發展中長期存在的現象,在不同的時期和區域有不同的內涵和特點。相對
貧困與絕對貧困是相對存在的概念,二者隨客觀標準和主觀認知產生變化,充分認識相對貧困
的內涵和特點,是有效治理相對貧困的前提。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實施的全球多維貧困指數認
為,貧困包含經濟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質量等多個維度,由此發展出多維貧困理論。通過
實地調研,發現相對貧困是多維相對性貧困,具體包含經濟結構性、政策負外部性、社會權利
性、社會時間性、社會心理性等五個維度,并具有內在轉化的特點。
(一)相對貧困的五個維度
1.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朗特里將絕對貧困定義為“一種最低需要的缺乏,無法達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貧困的標準是根據收入、消費、基本生活狀況制定的穩定數
值,經濟是貧困的基礎性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最直觀、最基礎
的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由于自然環境相對惡劣、主體發展能力相對不足、突發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經濟收入較低、不足以滿足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需求,
并集中體現為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脆弱性,相對貧困由此成為一個動態變化的群體。T縣經過
初步統計,以年人均純收入2 970元作為當地的建檔立卡貧困線標準,以年人均純收入6 000
元作為當地的相對貧困線標準,截止2018年底,該縣W鎮D村有相對貧困戶128戶490人,
占D村總人口的11.9%,而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為111戶402人,占全村總人口的9.76%。隨
著脫貧攻堅的深入開展,該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已逐漸擺脫貧困,相對貧困逐漸成為貧困治理
的重點難點。
5.相對貧困的成因與影響因素。呂方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過程中,經濟
增長方式深刻轉變、人口結構快速轉型以及城鄉工農構造的劇烈調整等因素成為塑造中國相對
貧困“自性”的結構性力量[21]。張琦認為相對貧困的致貧因素包括“主體因素經濟因素”“制度因
素經濟因素”和“環境因素經濟因素”,提出完善與創新社會救助與保障機制、培養脆弱農戶的
可行能力等對策[10]。方帥認為精準扶貧過程中的結構性失衡主要表現為:制度結構的非穩定
性、利益結構的非均衡性、治理結構的非對稱性和資源結構的非對等性,應通過結構性調適建
立相對均衡的貧困治理機制[22]。此外,社會資本[23]、農村居民健康狀況[24]、勞動力價格差
異[25]對相對貧困具有顯著影響。
6.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納入幫扶范圍的貧困邊緣戶處于相對貧困處境,
應把部分貧困邊緣戶納入扶貧范圍,制定和實施綜合性反貧政策[26]。楊菊華認為后小康社會
的貧困從單維走向多維、從絕對走向相對、從生存走向發展,因此,不僅要關注貧困理論,而
且要注重貧困治理實踐的可操作性[27]。左停認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均屬于與基本需求相聯
系的客觀貧困,中國扶貧工作的重點將逐步從解決絕對貧困轉向減緩相對貧困[20]。相對貧困
治理的戰略指向與政策重心應轉向常規化制度化貧困治理,更多依賴市場配置資源,培育激發
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的內生動力,加強相對貧困治理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統籌銜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應從“扶貧”向“防貧”轉變,通過逐步實現城鄉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緩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圍繞“相對貧困”“精神貧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為上,克服貧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體性治理[29]。呂方倡導建立中央統籌、區域分權的相對貧困治理體
系,著力加強政策回應力、經濟增長包容力和社會力量參與力建設[21]。高強指出相對貧困的
人口基數大、貧困維度廣、致貧風險高,應將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9]。王小林認為
緩解相對貧困,應構建益貧性經濟增長機制、包容性社會發展機制和綠色發展新機制[30]。范
和生提出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產業培育、能力建設、人文發展、心理服務等五大機制,以
能力建設機制為核心,帶動其他機制相互聯動,構建起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31]。
7.相對貧困治理的國內外實踐。呂方指出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對貧困治理實
踐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點:一是歐美發達國家向相對貧困宣戰的階段,已經處于較高現代化水
平;二是國家主導的再分配是應對相對貧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體廣泛參與到治理相對
貧困的實踐中。鐘仁耀指出與西方國家基于社會收入中位數60%等確立的相對貧困線不同,我
國的相對貧困主要指絕對貧困線以上但其收入處于較低水平,而且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
[32],這與地方政府探索相對貧困治理的實踐相符合。國內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是在完成精準
扶貧任務的前提下展開探索的,主要包括山東、江蘇、浙江、廣東、成都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
市。邢成舉指出,由于我國尚處于脫貧攻堅的收官階段,地方政府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尚缺乏
系統性的政策設計和制度方案,多數探索沒有充分討論和分析相對貧困對扶貧轉型帶來的內在
要求,缺乏對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思考,也沒能將扶貧政策的本質即發展生產與社會保障
進行統合[19]。因此,2020年后應基于中國的貧困治理場景,準確理解相對貧困的本質與內
涵,創新地方政府的貧困治理機制。
總體來看,2020年后的相對貧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已有研究為認
識和治理相對貧困提供了諸多有益經驗,但仍需進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論分析,缺
乏基于實地調研的數據分析與案例研究。二是對相對貧困的內涵,尤其是對“相對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對貧困發生的原因為標準進行分類,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仍以經濟收入為主要參考;
三是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和對策建議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不強,與絕對貧困治理的對策建議和
治理機制區別度不明顯。那么,與精準扶貧時期的絕對貧困相比,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有何
新的內涵與特點?如何創新相對貧困治理體系,實現相對貧困的有效治理?
筆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縣開展實地調研。T縣位于N省中部干旱帶核心區,是革命
老區、民族地區、國家級貧困縣。全縣總面積4 662平方公里,轄7鎮4鄉1個管委會,154
個行政村??側丝?/span>37.7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6.8萬人。2014年,全縣貧困村100個,建檔 立卡貧困人口27 636戶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計脫貧銷號貧困村88個,脫貧人口23 609戶90 103人,貧困發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銷號貧困村12個,建檔立卡 未脫貧人口4 027戶13 184人。筆者在T縣扶貧辦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重點走訪了3個貧困村和 3個非貧困村,圍繞相對貧困及其治理問題展開調研與座談,訪談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 非貧困戶、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鄉鎮政府領導等。本文以N省T 縣為例,分析調查案例和數據,闡釋相對貧困的內涵,總結相對貧困治理的經驗,提出構建相 對貧困治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二、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 貧困是人類社會發展中長期存在的現象,在不同的時期和區域有不同的內涵和特點。相對 貧困與絕對貧困是相對存在的概念,二者隨客觀標準和主觀認知產生變化,充分認識相對貧困 的內涵和特點,是有效治理相對貧困的前提。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實施的全球多維貧困指數認 為,貧困包含經濟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質量等多個維度,由此發展出多維貧困理論。通過 實地調研,發現相對貧困是多維相對性貧困,具體包含經濟結構性、政策負外部性、社會權利 性、社會時間性、社會心理性等五個維度,并具有內在轉化的特點。 (一)相對貧困的五個維度 1.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朗特里將絕對貧困定義為“一種最低需要的缺乏,無法達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貧困的標準是根據收入、消費、基本生活狀況制定的穩定數 值,經濟是貧困的基礎性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最直觀、最基礎 的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由于自然環境相對惡劣、主體發展能力相對不足、突發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經濟收入較低、不足以滿足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需求, 并集中體現為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脆弱性,相對貧困由此成為一個動態變化的群體。T縣經過 初步統計,以年人均純收入2 970元作為當地的建檔立卡貧困線標準,以年人均純收入6 000 元作為當地的相對貧困線標準,截止2018年底,該縣W鎮D村有相對貧困戶128戶490人, 占D村總人口的11.9%,而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為111戶402人,占全村總人口的9.76%。隨 著脫貧攻堅的深入開展,該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已逐漸擺脫貧困,相對貧困逐漸成為貧困治理 的重點難點。 5.相對貧困的成因與影響因素。呂方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過程中,經濟 增長方式深刻轉變、人口結構快速轉型以及城鄉工農構造的劇烈調整等因素成為塑造中國相對 貧困“自性”的結構性力量[21]。張琦認為相對貧困的致貧因素包括“主體因素經濟因素”“制度因 素經濟因素”和“環境因素經濟因素”,提出完善與創新社會救助與保障機制、培養脆弱農戶的 可行能力等對策[10]。方帥認為精準扶貧過程中的結構性失衡主要表現為:制度結構的非穩定 性、利益結構的非均衡性、治理結構的非對稱性和資源結構的非對等性,應通過結構性調適建 立相對均衡的貧困治理機制[22]。此外,社會資本[23]、農村居民健康狀況[24]、勞動力價格差 異[25]對相對貧困具有顯著影響。 6.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納入幫扶范圍的貧困邊緣戶處于相對貧困處境, 應把部分貧困邊緣戶納入扶貧范圍,制定和實施綜合性反貧政策[26]。楊菊華認為后小康社會 的貧困從單維走向多維、從絕對走向相對、從生存走向發展,因此,不僅要關注貧困理論,而 且要注重貧困治理實踐的可操作性[27]。左停認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均屬于與基本需求相聯 系的客觀貧困,中國扶貧工作的重點將逐步從解決絕對貧困轉向減緩相對貧困[20]。相對貧困 治理的戰略指向與政策重心應轉向常規化制度化貧困治理,更多依賴市場配置資源,培育激發 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的內生動力,加強相對貧困治理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統籌銜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應從“扶貧”向“防貧”轉變,通過逐步實現城鄉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緩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圍繞“相對貧困”“精神貧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為上,克服貧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體性治理[29]。呂方倡導建立中央統籌、區域分權的相對貧困治理體 系,著力加強政策回應力、經濟增長包容力和社會力量參與力建設[21]。高強指出相對貧困的 人口基數大、貧困維度廣、致貧風險高,應將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9]。王小林認為 緩解相對貧困,應構建益貧性經濟增長機制、包容性社會發展機制和綠色發展新機制[30]。范 和生提出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產業培育、能力建設、人文發展、心理服務等五大機制,以 能力建設機制為核心,帶動其他機制相互聯動,構建起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31]。 7.相對貧困治理的國內外實踐。呂方指出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對貧困治理實 踐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點:一是歐美發達國家向相對貧困宣戰的階段,已經處于較高現代化水 平;二是國家主導的再分配是應對相對貧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體廣泛參與到治理相對 貧困的實踐中。鐘仁耀指出與西方國家基于社會收入中位數60%等確立的相對貧困線不同,我 國的相對貧困主要指絕對貧困線以上但其收入處于較低水平,而且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 [32],這與地方政府探索相對貧困治理的實踐相符合。國內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是在完成精準 扶貧任務的前提下展開探索的,主要包括山東、江蘇、浙江、廣東、成都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 市。邢成舉指出,由于我國尚處于脫貧攻堅的收官階段,地方政府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尚缺乏 系統性的政策設計和制度方案,多數探索沒有充分討論和分析相對貧困對扶貧轉型帶來的內在 要求,缺乏對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思考,也沒能將扶貧政策的本質即發展生產與社會保障 進行統合[19]。因此,2020年后應基于中國的貧困治理場景,準確理解相對貧困的本質與內 涵,創新地方政府的貧困治理機制。 總體來看,2020年后的相對貧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已有研究為認 識和治理相對貧困提供了諸多有益經驗,但仍需進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論分析,缺 乏基于實地調研的數據分析與案例研究。二是對相對貧困的內涵,尤其是對“相對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對貧困發生的原因為標準進行分類,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仍以經濟收入為主要參考; 三是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和對策建議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不強,與絕對貧困治理的對策建議和 治理機制區別度不明顯。那么,與精準扶貧時期的絕對貧困相比,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有何 新的內涵與特點?如何創新相對貧困治理體系,實現相對貧困的有效治理? 筆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縣開展實地調研。T縣位于N省中部干旱帶核心區,是革命 老區、民族地區、國家級貧困縣。全縣總面積4 662平方公里,轄7鎮4鄉1個管委會,154 個行政村??側丝?/span>37.7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6.8萬人。2014年,全縣貧困村100個,建檔 立卡貧困人口27 636戶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計脫貧銷號貧困村88個,脫貧人口23 609戶90 103人,貧困發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銷號貧困村12個,建檔立卡 未脫貧人口4 027戶13 184人。筆者在T縣扶貧辦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重點走訪了3個貧困村和 3個非貧困村,圍繞相對貧困及其治理問題展開調研與座談,訪談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 非貧困戶、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鄉鎮政府領導等。本文以N省T 縣為例,分析調查案例和數據,闡釋相對貧困的內涵,總結相對貧困治理的經驗,提出構建相 對貧困治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二、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 貧困是人類社會發展中長期存在的現象,在不同的時期和區域有不同的內涵和特點。相對 貧困與絕對貧困是相對存在的概念,二者隨客觀標準和主觀認知產生變化,充分認識相對貧困 的內涵和特點,是有效治理相對貧困的前提。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實施的全球多維貧困指數認 為,貧困包含經濟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質量等多個維度,由此發展出多維貧困理論。通過 實地調研,發現相對貧困是多維相對性貧困,具體包含經濟結構性、政策負外部性、社會權利 性、社會時間性、社會心理性等五個維度,并具有內在轉化的特點。 (一)相對貧困的五個維度 1.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朗特里將絕對貧困定義為“一種最低需要的缺乏,無法達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貧困的標準是根據收入、消費、基本生活狀況制定的穩定數 值,經濟是貧困的基礎性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最直觀、最基礎 的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由于自然環境相對惡劣、主體發展能力相對不足、突發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經濟收入較低、不足以滿足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需求, 并集中體現為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脆弱性,相對貧困由此成為一個動態變化的群體。T縣經過 初步統計,以年人均純收入2 970元作為當地的建檔立卡貧困線標準,以年人均純收入6 000 元作為當地的相對貧困線標準,截止2018年底,該縣W鎮D村有相對貧困戶128戶490人, 占D村總人口的11.9%,而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為111戶402人,占全村總人口的9.76%。隨 著脫貧攻堅的深入開展,該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已逐漸擺脫貧困,相對貧困逐漸成為貧困治理 的重點難點。 5.相對貧困的成因與影響因素。呂方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過程中,經濟 增長方式深刻轉變、人口結構快速轉型以及城鄉工農構造的劇烈調整等因素成為塑造中國相對 貧困“自性”的結構性力量[21]。張琦認為相對貧困的致貧因素包括“主體因素經濟因素”“制度因 素經濟因素”和“環境因素經濟因素”,提出完善與創新社會救助與保障機制、培養脆弱農戶的 可行能力等對策[10]。方帥認為精準扶貧過程中的結構性失衡主要表現為:制度結構的非穩定 性、利益結構的非均衡性、治理結構的非對稱性和資源結構的非對等性,應通過結構性調適建 立相對均衡的貧困治理機制[22]。此外,社會資本[23]、農村居民健康狀況[24]、勞動力價格差 異[25]對相對貧困具有顯著影響。 6.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納入幫扶范圍的貧困邊緣戶處于相對貧困處境, 應把部分貧困邊緣戶納入扶貧范圍,制定和實施綜合性反貧政策[26]。楊菊華認為后小康社會 的貧困從單維走向多維、從絕對走向相對、從生存走向發展,因此,不僅要關注貧困理論,而 且要注重貧困治理實踐的可操作性[27]。左停認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均屬于與基本需求相聯 系的客觀貧困,中國扶貧工作的重點將逐步從解決絕對貧困轉向減緩相對貧困[20]。相對貧困 治理的戰略指向與政策重心應轉向常規化制度化貧困治理,更多依賴市場配置資源,培育激發 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的內生動力,加強相對貧困治理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統籌銜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應從“扶貧”向“防貧”轉變,通過逐步實現城鄉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緩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圍繞“相對貧困”“精神貧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為上,克服貧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體性治理[29]。呂方倡導建立中央統籌、區域分權的相對貧困治理體 系,著力加強政策回應力、經濟增長包容力和社會力量參與力建設[21]。高強指出相對貧困的 人口基數大、貧困維度廣、致貧風險高,應將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9]。王小林認為 緩解相對貧困,應構建益貧性經濟增長機制、包容性社會發展機制和綠色發展新機制[30]。范 和生提出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產業培育、能力建設、人文發展、心理服務等五大機制,以 能力建設機制為核心,帶動其他機制相互聯動,構建起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31]。 7.相對貧困治理的國內外實踐。呂方指出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對貧困治理實 踐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點:一是歐美發達國家向相對貧困宣戰的階段,已經處于較高現代化水 平;二是國家主導的再分配是應對相對貧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體廣泛參與到治理相對 貧困的實踐中。鐘仁耀指出與西方國家基于社會收入中位數60%等確立的相對貧困線不同,我 國的相對貧困主要指絕對貧困線以上但其收入處于較低水平,而且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 [32],這與地方政府探索相對貧困治理的實踐相符合。國內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是在完成精準 扶貧任務的前提下展開探索的,主要包括山東、江蘇、浙江、廣東、成都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 市。邢成舉指出,由于我國尚處于脫貧攻堅的收官階段,地方政府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尚缺乏 系統性的政策設計和制度方案,多數探索沒有充分討論和分析相對貧困對扶貧轉型帶來的內在 要求,缺乏對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思考,也沒能將扶貧政策的本質即發展生產與社會保障 進行統合[19]。因此,2020年后應基于中國的貧困治理場景,準確理解相對貧困的本質與內 涵,創新地方政府的貧困治理機制。 總體來看,2020年后的相對貧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已有研究為認 識和治理相對貧困提供了諸多有益經驗,但仍需進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論分析,缺 乏基于實地調研的數據分析與案例研究。二是對相對貧困的內涵,尤其是對“相對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對貧困發生的原因為標準進行分類,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仍以經濟收入為主要參考; 三是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和對策建議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不強,與絕對貧困治理的對策建議和 治理機制區別度不明顯。那么,與精準扶貧時期的絕對貧困相比,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有何 新的內涵與特點?如何創新相對貧困治理體系,實現相對貧困的有效治理? 筆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縣開展實地調研。T縣位于N省中部干旱帶核心區,是革命 老區、民族地區、國家級貧困縣。全縣總面積4 662平方公里,轄7鎮4鄉1個管委會,154 個行政村??側丝?/span>37.7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6.8萬人。2014年,全縣貧困村100個,建檔 立卡貧困人口27 636戶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計脫貧銷號貧困村88個,脫貧人口23 609戶90 103人,貧困發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銷號貧困村12個,建檔立卡 未脫貧人口4 027戶13 184人。筆者在T縣扶貧辦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重點走訪了3個貧困村和 3個非貧困村,圍繞相對貧困及其治理問題展開調研與座談,訪談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 非貧困戶、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鄉鎮政府領導等。本文以N省T 縣為例,分析調查案例和數據,闡釋相對貧困的內涵,總結相對貧困治理的經驗,提出構建相 對貧困治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二、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 貧困是人類社會發展中長期存在的現象,在不同的時期和區域有不同的內涵和特點。相對 貧困與絕對貧困是相對存在的概念,二者隨客觀標準和主觀認知產生變化,充分認識相對貧困 的內涵和特點,是有效治理相對貧困的前提。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實施的全球多維貧困指數認 為,貧困包含經濟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質量等多個維度,由此發展出多維貧困理論。通過 實地調研,發現相對貧困是多維相對性貧困,具體包含經濟結構性、政策負外部性、社會權利 性、社會時間性、社會心理性等五個維度,并具有內在轉化的特點。 (一)相對貧困的五個維度 1.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朗特里將絕對貧困定義為“一種最低需要的缺乏,無法達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貧困的標準是根據收入、消費、基本生活狀況制定的穩定數 值,經濟是貧困的基礎性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最直觀、最基礎 的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由于自然環境相對惡劣、主體發展能力相對不足、突發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經濟收入較低、不足以滿足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需求, 并集中體現為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脆弱性,相對貧困由此成為一個動態變化的群體。T縣經過 初步統計,以年人均純收入2 970元作為當地的建檔立卡貧困線標準,以年人均純收入6 000 元作為當地的相對貧困線標準,截止2018年底,該縣W鎮D村有相對貧困戶128戶490人, 占D村總人口的11.9%,而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為111戶402人,占全村總人口的9.76%。隨 著脫貧攻堅的深入開展,該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已逐漸擺脫貧困,相對貧困逐漸成為貧困治理 的重點難點。 5.相對貧困的成因與影響因素。呂方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過程中,經濟 增長方式深刻轉變、人口結構快速轉型以及城鄉工農構造的劇烈調整等因素成為塑造中國相對 貧困“自性”的結構性力量[21]。張琦認為相對貧困的致貧因素包括“主體因素經濟因素”“制度因 素經濟因素”和“環境因素經濟因素”,提出完善與創新社會救助與保障機制、培養脆弱農戶的 可行能力等對策[10]。方帥認為精準扶貧過程中的結構性失衡主要表現為:制度結構的非穩定 性、利益結構的非均衡性、治理結構的非對稱性和資源結構的非對等性,應通過結構性調適建 立相對均衡的貧困治理機制[22]。此外,社會資本[23]、農村居民健康狀況[24]、勞動力價格差 異[25]對相對貧困具有顯著影響。 6.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納入幫扶范圍的貧困邊緣戶處于相對貧困處境, 應把部分貧困邊緣戶納入扶貧范圍,制定和實施綜合性反貧政策[26]。楊菊華認為后小康社會 的貧困從單維走向多維、從絕對走向相對、從生存走向發展,因此,不僅要關注貧困理論,而 且要注重貧困治理實踐的可操作性[27]。左停認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均屬于與基本需求相聯 系的客觀貧困,中國扶貧工作的重點將逐步從解決絕對貧困轉向減緩相對貧困[20]。相對貧困 治理的戰略指向與政策重心應轉向常規化制度化貧困治理,更多依賴市場配置資源,培育激發 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的內生動力,加強相對貧困治理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統籌銜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應從“扶貧”向“防貧”轉變,通過逐步實現城鄉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緩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圍繞“相對貧困”“精神貧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為上,克服貧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體性治理[29]。呂方倡導建立中央統籌、區域分權的相對貧困治理體 系,著力加強政策回應力、經濟增長包容力和社會力量參與力建設[21]。高強指出相對貧困的 人口基數大、貧困維度廣、致貧風險高,應將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9]。王小林認為 緩解相對貧困,應構建益貧性經濟增長機制、包容性社會發展機制和綠色發展新機制[30]。范 和生提出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產業培育、能力建設、人文發展、心理服務等五大機制,以 能力建設機制為核心,帶動其他機制相互聯動,構建起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31]。 7.相對貧困治理的國內外實踐。呂方指出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對貧困治理實 踐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點:一是歐美發達國家向相對貧困宣戰的階段,已經處于較高現代化水 平;二是國家主導的再分配是應對相對貧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體廣泛參與到治理相對 貧困的實踐中。鐘仁耀指出與西方國家基于社會收入中位數60%等確立的相對貧困線不同,我 國的相對貧困主要指絕對貧困線以上但其收入處于較低水平,而且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 [32],這與地方政府探索相對貧困治理的實踐相符合。國內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是在完成精準 扶貧任務的前提下展開探索的,主要包括山東、江蘇、浙江、廣東、成都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 市。邢成舉指出,由于我國尚處于脫貧攻堅的收官階段,地方政府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尚缺乏 系統性的政策設計和制度方案,多數探索沒有充分討論和分析相對貧困對扶貧轉型帶來的內在 要求,缺乏對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思考,也沒能將扶貧政策的本質即發展生產與社會保障 進行統合[19]。因此,2020年后應基于中國的貧困治理場景,準確理解相對貧困的本質與內 涵,創新地方政府的貧困治理機制。 總體來看,2020年后的相對貧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已有研究為認 識和治理相對貧困提供了諸多有益經驗,但仍需進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論分析,缺 乏基于實地調研的數據分析與案例研究。二是對相對貧困的內涵,尤其是對“相對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對貧困發生的原因為標準進行分類,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仍以經濟收入為主要參考; 三是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和對策建議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不強,與絕對貧困治理的對策建議和 治理機制區別度不明顯。那么,與精準扶貧時期的絕對貧困相比,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有何 新的內涵與特點?如何創新相對貧困治理體系,實現相對貧困的有效治理? 筆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縣開展實地調研。T縣位于N省中部干旱帶核心區,是革命 老區、民族地區、國家級貧困縣。全縣總面積4 662平方公里,轄7鎮4鄉1個管委會,154 個行政村。總人口37.7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6.8萬人。2014年,全縣貧困村100個,建檔 立卡貧困人口27 636戶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計脫貧銷號貧困村88個,脫貧人口23 609戶90 103人,貧困發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銷號貧困村12個,建檔立卡 未脫貧人口4 027戶13 184人。筆者在T縣扶貧辦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重點走訪了3個貧困村和 3個非貧困村,圍繞相對貧困及其治理問題展開調研與座談,訪談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 非貧困戶、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鄉鎮政府領導等。本文以N省T 縣為例,分析調查案例和數據,闡釋相對貧困的內涵,總結相對貧困治理的經驗,提出構建相 對貧困治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二、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 貧困是人類社會發展中長期存在的現象,在不同的時期和區域有不同的內涵和特點。相對 貧困與絕對貧困是相對存在的概念,二者隨客觀標準和主觀認知產生變化,充分認識相對貧困 的內涵和特點,是有效治理相對貧困的前提。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實施的全球多維貧困指數認 為,貧困包含經濟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質量等多個維度,由此發展出多維貧困理論。通過 實地調研,發現相對貧困是多維相對性貧困,具體包含經濟結構性、政策負外部性、社會權利 性、社會時間性、社會心理性等五個維度,并具有內在轉化的特點。 (一)相對貧困的五個維度 1.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朗特里將絕對貧困定義為“一種最低需要的缺乏,無法達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貧困的標準是根據收入、消費、基本生活狀況制定的穩定數 值,經濟是貧困的基礎性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最直觀、最基礎 的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由于自然環境相對惡劣、主體發展能力相對不足、突發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經濟收入較低、不足以滿足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需求, 并集中體現為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脆弱性,相對貧困由此成為一個動態變化的群體。T縣經過 初步統計,以年人均純收入2 970元作為當地的建檔立卡貧困線標準,以年人均純收入6 000 元作為當地的相對貧困線標準,截止2018年底,該縣W鎮D村有相對貧困戶128戶490人, 占D村總人口的11.9%,而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為111戶402人,占全村總人口的9.76%。隨 著脫貧攻堅的深入開展,該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已逐漸擺脫貧困,相對貧困逐漸成為貧困治理 的重點難點。 5.相對貧困的成因與影響因素。呂方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過程中,經濟 增長方式深刻轉變、人口結構快速轉型以及城鄉工農構造的劇烈調整等因素成為塑造中國相對 貧困“自性”的結構性力量[21]。張琦認為相對貧困的致貧因素包括“主體因素經濟因素”“制度因 素經濟因素”和“環境因素經濟因素”,提出完善與創新社會救助與保障機制、培養脆弱農戶的 可行能力等對策[10]。方帥認為精準扶貧過程中的結構性失衡主要表現為:制度結構的非穩定 性、利益結構的非均衡性、治理結構的非對稱性和資源結構的非對等性,應通過結構性調適建 立相對均衡的貧困治理機制[22]。此外,社會資本[23]、農村居民健康狀況[24]、勞動力價格差 異[25]對相對貧困具有顯著影響。 6.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納入幫扶范圍的貧困邊緣戶處于相對貧困處境, 應把部分貧困邊緣戶納入扶貧范圍,制定和實施綜合性反貧政策[26]。楊菊華認為后小康社會 的貧困從單維走向多維、從絕對走向相對、從生存走向發展,因此,不僅要關注貧困理論,而 且要注重貧困治理實踐的可操作性[27]。左停認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均屬于與基本需求相聯 系的客觀貧困,中國扶貧工作的重點將逐步從解決絕對貧困轉向減緩相對貧困[20]。相對貧困 治理的戰略指向與政策重心應轉向常規化制度化貧困治理,更多依賴市場配置資源,培育激發 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的內生動力,加強相對貧困治理與鄉村振興戰略的統籌銜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應從“扶貧”向“防貧”轉變,通過逐步實現城鄉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 緩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圍繞“相對貧困”“精神貧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為上,克服貧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體性治理[29]。呂方倡導建立中央統籌、區域分權的相對貧困治理體 系,著力加強政策回應力、經濟增長包容力和社會力量參與力建設[21]。高強指出相對貧困的 人口基數大、貧困維度廣、致貧風險高,應將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9]。王小林認為 緩解相對貧困,應構建益貧性經濟增長機制、包容性社會發展機制和綠色發展新機制[30]。范 和生提出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產業培育、能力建設、人文發展、心理服務等五大機制,以 能力建設機制為核心,帶動其他機制相互聯動,構建起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31]。 7.相對貧困治理的國內外實踐。呂方指出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對貧困治理實 踐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點:一是歐美發達國家向相對貧困宣戰的階段,已經處于較高現代化水 平;二是國家主導的再分配是應對相對貧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體廣泛參與到治理相對 貧困的實踐中。鐘仁耀指出與西方國家基于社會收入中位數60%等確立的相對貧困線不同,我 國的相對貧困主要指絕對貧困線以上但其收入處于較低水平,而且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 [32],這與地方政府探索相對貧困治理的實踐相符合。國內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是在完成精準 扶貧任務的前提下展開探索的,主要包括山東、江蘇、浙江、廣東、成都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 市。邢成舉指出,由于我國尚處于脫貧攻堅的收官階段,地方政府的相對貧困治理實踐尚缺乏 系統性的政策設計和制度方案,多數探索沒有充分討論和分析相對貧困對扶貧轉型帶來的內在 要求,缺乏對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思考,也沒能將扶貧政策的本質即發展生產與社會保障 進行統合[19]。因此,2020年后應基于中國的貧困治理場景,準確理解相對貧困的本質與內 涵,創新地方政府的貧困治理機制。 總體來看,2020年后的相對貧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已有研究為認 識和治理相對貧困提供了諸多有益經驗,但仍需進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論分析,缺 乏基于實地調研的數據分析與案例研究。二是對相對貧困的內涵,尤其是對“相對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對貧困發生的原因為標準進行分類,相對貧困的界定標準仍以經濟收入為主要參考; 三是相對貧困的治理機制和對策建議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不強,與絕對貧困治理的對策建議和 治理機制區別度不明顯。那么,與精準扶貧時期的絕對貧困相比,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有何 新的內涵與特點?如何創新相對貧困治理體系,實現相對貧困的有效治理? 筆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縣開展實地調研。T縣位于N省中部干旱帶核心區,是革命 老區、民族地區、國家級貧困縣。全縣總面積4 662平方公里,轄7鎮4鄉1個管委會,154 個行政村??側丝?/span>37.7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6.8萬人。2014年,全縣貧困村100個,建檔 立卡貧困人口27 636戶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計脫貧銷號貧困村88個,脫貧人口23 609戶90 103人,貧困發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銷號貧困村12個,建檔立卡 未脫貧人口4 027戶13 184人。筆者在T縣扶貧辦工作人員的介紹下重點走訪了3個貧困村和 3個非貧困村,圍繞相對貧困及其治理問題展開調研與座談,訪談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 非貧困戶、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鄉鎮政府領導等。本文以N省T 縣為例,分析調查案例和數據,闡釋相對貧困的內涵,總結相對貧困治理的經驗,提出構建相 對貧困治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二、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 貧困是人類社會發展中長期存在的現象,在不同的時期和區域有不同的內涵和特點。相對 貧困與絕對貧困是相對存在的概念,二者隨客觀標準和主觀認知產生變化,充分認識相對貧困 的內涵和特點,是有效治理相對貧困的前提。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實施的全球多維貧困指數認 為,貧困包含經濟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質量等多個維度,由此發展出多維貧困理論。通過 實地調研,發現相對貧困是多維相對性貧困,具體包含經濟結構性、政策負外部性、社會權利 性、社會時間性、社會心理性等五個維度,并具有內在轉化的特點。 (一)相對貧困的五個維度 1.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朗特里將絕對貧困定義為“一種最低需要的缺乏,無法達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貧困的標準是根據收入、消費、基本生活狀況制定的穩定數 值,經濟是貧困的基礎性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后扶貧時代的相對貧困最直觀、最基礎 的維度。經濟結構性相對貧困是由于自然環境相對惡劣、主體發展能力相對不足、突發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經濟收入較低、不足以滿足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需求, 并集中體現為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脆弱性,相對貧困由此成為一個動態變化的群體。T縣經過 初步統計,以年人均純收入2 970元作為當地的建檔立卡貧困線標準,以年人均純收入6 000 元作為當地的相對貧困線標準,截止2018年底,該縣W鎮D村有相對貧困戶128戶490人, 占D村總人口的11.9%,而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為111戶402人,占全村總人口的9.76%。隨 著脫貧攻堅的深入開展,該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已逐漸擺脫貧困,相對貧困逐漸成為貧困治理 的重點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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