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精選篇1
一、 財務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檢查監督財務
紀律。
3、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
合理使用資金。
4、 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
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5、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二、 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1、財務經理:
1.1負責制定公司財務部的組織架構、制定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1.3負責審核記賬憑證、管理總賬,按時編制報表。
1.4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1.6組織公司固定資產、庫存材料、庫存現金等的盤點工作。
1.7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會計
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
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財務報表,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情況,挖掘增
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2.3核算企業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2.4負責固定資產及公司其他資產的賬務管理,并定期協同有關部門清點資
產。
2.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6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納
3.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
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7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8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
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
與實物、款項相符。
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
門,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
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
正、補充。
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
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
賬。
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
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
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做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
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五、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
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及其
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賬結算方式。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
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科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
每日結算,賬賬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
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
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
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精選篇2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
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單位
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人員的基本條件
1.配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
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
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3.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
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4.遵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5.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要求
1.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包括總
賬、明細帳、費用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帳等。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
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不得設置帳外賬,
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
行。
4.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結帳,定期編制財務。財務負責人對
財務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四章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監督。
2.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3.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審批程序進行監督。
4.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
5.會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
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精選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
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
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
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
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
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
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
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
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
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
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
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
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
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
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
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
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
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
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
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
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
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
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
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
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
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
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
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
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
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
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
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
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
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
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
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
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
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 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
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
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
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
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
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
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
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
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
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
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
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
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
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
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
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
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
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
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
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
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
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
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
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企業財務的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內部管
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1.公司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立會計部,并聘請專職的會計人員,會計部負
責人由總經理任命,會計主管負責公司會計部日常工作。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
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公司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包括進行財產物資核算,工
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核算,總帳核算,稽核,
檔案管理,并設置會計部負責人、會計主管、出納崗。以上各崗位根據管理及內
部控制的需要,可與其它崗位相結合。
3.公司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
記工作。
4.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在辦清交接手續后方可調動或離職,
并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A.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B.尚未登記入帳目的,應當登記完畢,在移交清冊上填寫余額,簽名或加蓋
經辦人印章。 C.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報告。
D.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憑證,報表,印章,現金,發票和其它票
據,空白支票,匯票,文件和其它資料物品;電子數據需在實際操作狀態下交接,
儲存在電腦里的資料應向結交人列明文件名稱,密碼,并移交相關軟件備份數據,
實物(磁盤)等。如果發現相關記錄不一致,須限期移交人員查清;對需要移交
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E.辦理交接時應有監交人,監交人應由其上級擔任,特殊情況可由其上級指
派人員擔任。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應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F.對確需臨時離職的,由其上級主管決定接交方法。
第三節: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1.本公司會計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本公司采用權責發生制進行帳務處理。
3.本公司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公司人民幣和外幣收支分別記
帳,按照當月第一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作為記帳匯率,月末核算匯
率損益。
4.公司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在不影響對外統一報表
和會計核算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5.本公司為獨立核算的經營單位,對以下事項,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A.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B.財務收發,增減和使用
C.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D.資本,基金的增減
E.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F.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G.其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6.本公司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經濟業務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會計指標口徑
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一致。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等依照現行會
計法規辦理。本公司采用品種法進行成本核算。
7.公司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內容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
度規定辦理;并建立專門檔案,建檔要求和保管期限,銷毀辦法依據《會計檔案
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見附表)
8.會計部辦理會計業務時須取得或者填制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做好
記帳憑證。本公司記帳憑證采用通用記賬憑證。對于憑證要有記帳人,審核人和
會計主管人員印章或簽字。會計憑證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公司原始憑證不得
外借,其它單位如特殊原因需使用原始憑證時,經公司會計部負責人或會計主管
批準可以復制。各種重要經濟合同,收據,涉外文件等應單獨保管。
9.公司會計帳薄應定期打印,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由會計主管簽字或蓋
章放置指定地點保存。對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原則上當天應該打印核對。
10.公司按照現行制度要求定期編制并向政府,財稅等部門和單位報送月報、
季報、年報和其它報表,公司報表須經會計主管審核后方可報出。公司財務報告
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主表,附表和會計報表附注。公司內部報
表,其內容和和格式按公司管理者要求自行處理。
11.會計部在職責范疇內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對相關原
始憑證,帳薄,實物資產,財務收支以及公司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
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公司應接受和配合國家財政,審計,稅務,
海關等部門的監督,如實地向相關部門或單位提供所需資料。
12.公司委托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積極配合其工作,不示意或要
求注冊會計師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四節:其它事項
1.參見公司資產管理制度和付款報銷制度。
2.未盡事宜根據管理需要在具體執行中商議解決。

本文發布于:2023-11-12 14:50:5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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