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發(作者:文明校園內容)

敬惜字紙
一、恭敬為本
吾常曰:“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即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即消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若毫無恭敬,雖誦經念佛,亦非毫無利益;而褻瀆之罪,當先受之,墮落三途,經若干劫;其罪畢已,當承此善因,又復聞法修道……”
《印光法師文鈔》上冊P252
竭誠方獲實益論
《金剛經》云:“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
尊重弟子。”又云:“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何以令其如此?以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故。而諸大乘經處處教人恭敬經典,不一而足。良以諸大乘經,乃諸佛之母,菩薩之師。三世如來之法身舍利,九界眾生之出苦慈航。雖高證佛果,尚須敬法。類報本追遠,不忘大恩。故《涅槃經》云:“法是佛母,佛從法生。”三世如來,皆供養法。況博地凡夫,通身業力,如重囚之久羈牢獄,莫由得出。何幸承宿世之善根,得睹佛經,如囚遇赦書,慶幸無極。無邊利益,從聞經得。豈可任狂妄之知見,不存敬畏,同俗儒之讀誦,輒行褻瀆。既讀佛經,何不依佛經所說恭敬尊重?既褻佛法,豈能得佛法所有真實利益?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399
普勸敬惜字紙及尊敬經書說
人生世間,所資以成德達才,建功立業,以及一才一藝,養活身家者,皆由文字主持之力,而得成就。字為世間至寶,能使凡者圣、愚者智、貧賤者富貴、疾病者康寧。圣賢道脈,得之于千古,身家經營,遺之于子孫,莫不仗字之力。使世無字,則一切事理,
皆不成立,而人與禽獸無異矣。既有如是功力,固宜珍重愛惜。竊見今人任意褻污,是直以至寶等糞土耳,能不現生折福折壽,來生無知無識乎哉?……字為世間至寶,非金銀珠玉爵位可比。以金銀珠玉爵位,皆由字而得。使世無字,則金銀珠玉爵位,亦無由而得矣。字之恩德,說不能盡。敬惜書字,福報甚大。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775
《惜字》
字為至寶,遠勝金珠,人由字智,否則愚癡。
世若無字,一事莫成,人與禽獸,所異唯名。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742
二、褻瀆之態
晨起則不加盥漱,登廁則不行洗濯。或置座榻,或作枕頭。夜臥而觀,則與褻衣同聚。對案而讀,則與雜物亂堆。視圣賢之語言,同破壞之故紙。漫不介意,毫無敬容。甚至書香家之婦女,花冊皆是經傳;世祿家之仆隸,揩物悉用文章。種種褻黷,難以枚舉。積弊已久,習矣不察。
《印光法師文鈔》上冊P15
近世歐風東漸,不但普通人不知敬惜書籍字紙,即讀書儒士亦不恭敬書籍,及于字紙。或置書于坐榻,或以書作枕頭,或大怒而擲書于地,或抽解而猶看詩書。不但大小便后概不洗手,即夜與婦宿,晨起讀書,亦不洗手。每每以字紙揩拭器物,猶以敬惜為名而焚化之。故致普通人無法取法,而垃圾里,茅廁中,街頭巷尾,無處不是字紙遍地。舟車行人,每以報紙鋪坐處。出外婦女,率用報紙包鞋襪,種種褻瀆,不堪枚舉。以故天災人禍,相繼降作,皆由褻瀆天地間之至寶所致。不知此字紙中,皆有天地日月之字,圣賢經書之文。以此種至極尊貴之物,視同糞土,能不折福壽而現受其殃,貽子孫以愚劣之報乎?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775
學人閱覽尋常書本,每于翻動頁角時,往往用指甲掠劃,以致紙質傷損,指印縱橫,殊失尊重保護之道。此種惡習,施之于尋常有益身心之書籍,已有罪過,何況佛學經書,為超出生死苦海之寶筏,天神地祗,咸皆恭敬擁護,而可任意褻慢,不加愛護哉?
又有以指尖蘸口中津液,黏紙翻掀,雖紙質未必損傷,然墨色及紙角純白之色易致污染。又以污穢口
液,抹于佛經之上,褻瀆之罪,實無可逃。況乎有病之人口津沾書,易使后來展誦之人得傳染之病。以己累人,尤為損德,所當切戒。竊謂佛書流通世間,為養人慧命,度人出苦之無上寶典,閱者宜加意保存愛惜,期其傳之久遠,救拔多眾,普利有緣。各頁翻動之時,當用指肚從旁輕輕掀起,不可鹵莽,宜加慎重。其始雖覺未慣,久之自能得心應手也。
又臨開卷時,案頭塵垢先須揩抹干凈。經籍面頁底頁外,能加外護,或紙或巾,均佳。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837
墻上貼佛號,亦有利益,亦有罪過。即貼亦必相宜而貼,庶可久存。若于露地,再不用好漿糊,則三、二日即墮于泥涂中,或被他人之招貼蓋矣。此事亦不可潦草為之。
《印光法師文鈔》中冊P948
看經如同看戲本,了不恭敬。古人所著,與已不合,則直云放屁……如此種人,當被雷打。雷既不打,是佛法當被彼滅矣。奈何奈何。
《印光法師文鈔》中冊P819
三、關于在報紙上學書
原函:按文帝《功過格》中有云:“以字紙包經,墊木魚者,五十過。”晚昔函詢聶云臺先生,云:“如于報紙上學習書法,寫后焚之,有褻瀆之罪否?” ------求老法師批答。
師云:字紙包經,墊木魚,不徒褻瀆字紙,直褻瀆經典,褻瀆道場。君讀書人,此種事尚須幾番問人乎?報紙上學書亦非不可,然不可胡畫亂抹。胡畫亂抹,便失誠敬之意。古農謂視紙上之字之價值頗近理,然誰用此心?圣經賢傳,豈特別有字,非普通所用之字乎?
《印光法師文鈔》上冊P326
四、關于寫經
寫經要志誠恭敬,一筆不茍。又須過細校對,不令有錯。若或有錯,當另寫。不可剜補,以免久則糨性退而落脫也。寫一句,校一句;寫一行,校一行。 一頁寫完,通頁再詳校二、三次,方可無錯。若錯不愿寫全頁,則將錯字點一筆,即寫正字于其旁。千萬不可剜補。汝之字,不甚好,不必又寫《華嚴》。以字不
甚好,后來人不甚注重。
《印光法師文鈔》中冊P808
寫經畫像之時,宜斷葷酒,沐浴,著凈衣,拂拭幾案,焚香禮佛,然后落筆。如是乃能獲勝功德,得大利益。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836
五、關于寫信與書寫
書信一事,關系甚重。若常用草體,或成習慣,久久或致誤事。
學醫,若習慣過為潦草之書,后來或于醫方亦用此套,則危險之急。
《印光法師文鈔》中冊P855
六、敬字義為重
字固宜惜,字義尤宜惜。若人不依人道行事,則是棄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之亡八字矣。人而亡八字尚得謂之為人乎?當致力于此,則其大本已立。
《印光法師文鈔》中冊P966
孝、悌、忠、信、禮、義、廉、恥,若不措之躬行,則成亡八字矣。八字既亡,則生為衣冠禽獸、死墮三途惡道,可不哀哉?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775
字紙固不可棄,字尤不可棄。不順乎親,終身棄去“孝”字;不友于昆,終身棄去“悌”字。如是逐一檢點,則字之為我棄者,多矣。
《安士全書》P251
七、褻瀆字紙與惜字之因果報應事例
1.馮夢華之報
書信一事,關系甚重。若常用草體,或成習慣,久久或致誤事。馮夢華厚德君子,其子與孫皆死亡。前年過繼之孫,又復死亡。只一一、二歲之曾孫,以為其后。而一家之中,寡婦四、五人,亦可謂景況凄慘矣。豈天特酷待厚德之人乎?緣此老一生,喜寫草書。與人信札,非用盡心力,按文義推測,則不識者多。其中難免有誤,以故致受此報也。
《印光法師文鈔》中冊P855
2. 無目之愆
食為民天,何敢暴殄?雖一粒半粒,亦不宜棄。人若拋撒五谷,必定來生無飯吃,今生亦有即得饑餓之報者。人若糟踐字紙,必定來生無目及愚癡無知。
《印光法師文鈔》中冊P884
3.焚經絕后。
武功縣有寺,內積毀廢佛經一藏。康對山少時,與同庠五友,讀書其中。時值隆冬,四生用廢經以燒炕。一生用以燒洗面水,對山心誹之,不敢言。其夕,康夢三官排衙,盛怒燒經者,斷云:“皆合滅門絕后,判用水洗面者,削去前程。”復責對山云:“汝何不言?”應云:“吾年幼,心知不可,不敢言耳。”官云:“一言勸解,可免罪矣,今姑恕汝。”寤而志其事于書末。不數年,四生合門病瘟疫死,洗面生試輒不利,以訓蒙終身。
《安士全書》P251
4.捐灰減算。
槎溪朱寧約,字士豐,留心書法。康熙乙丑二月,以微疾亡。知交哭之,忽醒曰:“吾壽該四十二歲,以
平日勤于學字,隨意焚化,散棄其灰,不知珍惜。陰司錄過,減吾五年,今三十七,數已盡矣。諸君當知字灰,慎不可棄。”言訖,仍瞑目逝。【按】若云字既為灰,可以捐棄……至于瓷器、竹木器,所繪字樣;磚瓦兩頭,所印福壽記號,往往久滯糞壤中,尤宜禁止。
《安士全書》P253
5.棄文速果
昆庠葛子和,于康熙二十六年,讀書于西藥師殿之樓下,上為臥室。一日偶翻溺器,糞漿從反縫滴下,滴污其所讀之文,題為成(目間)謂齊景公曰一節。隨取污之文,投之于水,未曾洗滌暴干焚化。而是科首場之第三題,恰是成(目間)謂齊景公曰一節,寫至周公豈欺我哉,遺去一字而不自知。因而帖出。【按】焚化穢紙,過犯不小,必洗滌之后,乃可化灰付水。
《安士全書》P251
6.王文正公貴顯
敬惜書字,福報甚大。宋朝王文正公之父,極其敬惜字紙。后夢孔夫子以手按其背曰:“汝何惜吾字之勤也,當令曾參來汝家受生,顯大門戶。”后生子因名王曾,連中三元,為名宰相。沒后謚文正公,封沂國
公。后世凡科由聯綿,子孫賢善者,悉由先世敬惜書籍,及于字紙中來。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775
八、 規范讀經
凡孔孟薪傳,佛祖道脈,格致誠正,了生脫死,與凡日用云為,居心動念,一一發明,堪為規范。誠可謂借世間之因果,示作圣之玄猷。實如來隨機利生之妙道,眾生離苦得樂之真詮。讀者當與佛經一律看。
宜存敬畏,切勿褻瀆。則福無不臻,災無不消矣。敬呈讀法十條,祈鑒愚誠。
(一)將開卷誦讀時,應先發恭敬心,如見大賓,如對先哲,庶在在悟入作者之深心處。
(二)將開卷誦讀時,當先發至誠心,出懇切言,贊嘆經書,并欣己之有緣得讀。
(三)將開卷誦讀時,先洗手漱口,就凈室潔案,而后展誦。
(四)將開卷誦讀時,當先正襟端坐片時,懺悔一切嫉妒輕慢驕狂等惡念惡語惡行。
(五)誦讀時,于一字一句悟入處,當起大歡喜,并
隨時記錄其心得,勿任忘失。
(六)誦讀時,當廣思其義。始以書攝心,繼以心轉業,終以進而不已之心,廣行勸導,轉五濁惡世界,而為極樂世界。
(七)心起妄念時,則恭敬安置,而暫止讀。
(八)讀后歡喜依法奉行……悉力仿效之。
(九)全書讀畢,當廣思隨現在社會趨向,以宏攝化,而善為流布之。`
(十)全書讀畢,得可以迎機宣說之處,廣為不識字人,方便宣說,作大饒益。
《印光法師文鈔》下冊P1608
本文發布于:2023-12-25 11:40:1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703475617243662.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敬惜字紙.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敬惜字紙.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