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0日發(作者:黨委工作計劃)

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單位政府采購的管理,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促進單位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凡使用單位財政性資金采購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類項目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單位政府采購項目必須經過立項、論證、審批等確認程序,并落實經費來源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四條 單位政府采購分政府集中采購、分散自行采購等兩種類型.政府集中采購是指單位委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的、屬于四川省年度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且符合集中采購項目標準的采購活動;分散自行采購是指單位自行組織實施的、屬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但采購預算額度在“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和集中采購目錄以外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項目的采購活動.
第五條 單位政府采購活動,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一律從其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單位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是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研究決定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關重要事項.領導小組由中心主任任組長,由分管采購工作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單位其他領導和紀委、中心辦公室、財務科、后勤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負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
二審定單位政府采購工作規章制度.
三審定單位各科室政府采購預算的申請.
四討論、決定單位政府采購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 單位政府采購工作中相關科室的工作職責
一紀委是單位政府采購的監督人員,主要職責是:
1.制訂單位政府采購監督工作規章制度.
2.監督檢查單位政府采購執行科室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采購規章制度的情況.
3.全過程監督單位政府采購活動,對采購過程中的違規行為提出糾正建議.
4.監督單位政府采購項目評標專家的抽取或確定工作.
5.受理單位采購工作的有關投訴.
二財務科是單位政府采購的行政管理科室,主要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有關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制定單位政府采購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2.組織編制采購預算,并報告上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科室.
3.審核單位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用款計劃和采購方式,并按規定向上級科室申報.
4.編制采購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采購工作相關環節的實施,負責單位政府采購的支付工作.
5.協調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采購代理機構做好招標采購工作.
三采購項目的使用科室為采購項目委托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編制采購預算.
2.定期編制采購計劃.
3.負責修繕項目的合同簽訂、合同履行以及資料匯總歸檔工作.
4.參與分散自行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編制、投標人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合同簽訂、驗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務工作;參與單位政府采購其它類型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審核、合同簽訂、驗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務工作.
5.做好采購項目的前期工作,提供采購商務、技術要求等原始資料,并負責技術解釋.
6.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做好相關采購項目的申報、評估、驗收工作.
第八條 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專家小組成員由單位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決定,必要時邀請單位外專家參加.
第三章 采購程序
第九條 政府集中采購的工程程序
一編制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和預算調整.委托人應于每年11月以前編制下年度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并按規定報單位審批;財務科負責將單位批準
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上報財政局審批,政府采購預算經批準后生效.單位各科室政府采購預算經財政批復后,一般不予以調整,特殊情況單位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根據需要調整.
二采購.財務科按審批后的采購計劃,組織相關人員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開標、評標并確認中標供應商.
三簽訂采購合同.采購項目開標確定采購人后,由委托人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簽訂的采購合同應與招投標的實質性內容一致.
四驗收.工程、修繕項目驗收由后勤科組織,后勤科、使用和管理科室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參加;其余項目驗收由財務科組織,財務科、使用和管理科室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參加.通過驗收是采購項目結算、付款的必要條件,驗收人應當簽署驗收意見和驗收結論,并承擔相應責任.
五合同款支付.項目合同款支付由使用或管理科室的經辦人及科室負責人簽字,由財務科按審批權限辦理.
六維保及質保金支付.工程、修繕項目保修期內維保由后勤科負責,質保金支付由后勤科征求使用或管理科室同意后,按審批權限辦理;其余項目保修期內維保由使用或管理科室負責、財務科協調,質保金支付由使用或管理科室的經辦人及科室負責人簽字,由財務科按審批權限辦理.
七資料歸檔.工程、修繕項目的資料整理、歸檔由后勤科負責;其余項目的資料整理、歸檔由中心辦公室負責.
第十條 符合四川省財政廳文件規定的分散采購,由委托人編制采購計劃,按照批復的采購預算,由財務科和委托人共同組織采購和驗收.
第四章 采購的監督與紀律
第十一條 完善和健全采購監督機制,強化紀檢監督和財務監督,提高單位采購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二條 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未經批準擅自采購.禁止通過分拆、分段、分項等辦法,化整為零規避招標.
第十三條 采購工作人員、使用和管理科室的工作人員、評標專家小組成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第十四條 參與單位采購活動的科室和個人,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章辦事.不得虛假采購,不得與投標人或代理機構惡意串通,不得接受賄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在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不得有違反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其他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單位原相關文件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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