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利平,男,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歷史學學士。現任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自然資源總督察。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中文名張利平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日期1960年9月日
畢業院校遼寧大學
人物履歷1979.09——1983.07,遼寧大學歷史系歷史專業學生;
1983.07——1984.01,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青年干部培訓班學員;
1984.01——1984.11,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新林鎮團委書記、黨委秘書;
1984.11——1987.03,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新林鎮副鎮長(其間:1986.09——1987.01內蒙古黨校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87.03——1989.05,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老房身鄉鄉長;
1989.05——1993.01,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3.01——1993.12,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
1993.12——1998.03,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8.03——1998.11,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1998.11——2000.05,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
2000.05——2002.01,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委書記;
2002.01——2003.11,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紅山區區委書記;
2003.11——2007.11,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副市長;
2007.11——2010.10,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0.10——2011.01,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自治區鐵路重點項目協調辦公室主任(正廳級);
2011.01——2011.03,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1.03——2016.03,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6.03——2018.11,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8.11——,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自然資源總督察。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12·3赤峰煤礦爆炸事故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礦產資源法律法規不力,對分管領導、下屬部門及市、區兩級國土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任免信息2016年3月2日下午,呼倫貝爾市召開全市干部大會,宣布自治區黨委關于呼倫貝爾市黨政主要領導任免職決定:張利平不再擔任呼倫貝爾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提名免去呼倫貝爾市市長職務。
2016年3月4日,據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網站“領導之窗”欄目顯示,張利平任廳黨組書記。
2016年3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免去:廉素的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職務;李世镕的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職務;決定任命:張利平為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苗銀柱為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1]
2020年9月23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職名單》。決定免去:張利平的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廳長職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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