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培新,男,1974年8月出生,漢族,籍貫福建連城,全日制研究生,法學博士。1996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現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曾任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國際金融法律學院院長,原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等職。
中文名羅培新
別名漢族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籍貫福建連城
出生日期1974年8月日
入黨時間1996年4月
工作時間1996年7月
人物履歷1992年9月——1996年7月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系
1996年9月——1997年7月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工作
1997年9月——2000年7月華東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
2000年9月——2003年7月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2003年7月——2004年7月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級研究員
2004年7月——2005年7月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2005年7月——2007年1月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
2007年1月——2007年12月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
2007年12月——2009年7月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2009年7月——2010年4月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
2010年4月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院長
現任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國際金融法律學院院長
任前公示2015年4月7日,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發布上海市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羅培新擬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人物著作《公司法的合同解釋》(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版。
《公司法的經濟結構》(二人合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版。
《WTO中的爭端解決:程序與實踐》(二人合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轉型政治和經濟環境下的公司治理》(獨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股利政策與公司治理》(獨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法律與資本主義:公司危機揭示的全球法律制度與經濟發展的關系》.(獨譯),北京大學2010年版。
《公司法的經濟學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公司金融法律原理》(獨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公司法剖析:比較與功能的視角》(第二版)(獨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公司法基礎》(獨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抑制股權轉讓代理成本的法律構造》,《中國社會科學》2013年第7期。
《科學化與非政治化:美國公司治理規則研究述評》,《中國社會科學》2008年第6期,《人大復印資料》
《美國金融監管法律與政策之反思:兼及對我國金融法律之借鑒》,《中國法學》2009年第3期。
《填補公司合同“縫隙”:司法介入公司運作的一個分析框架》,《北京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新華文獻》轉摘。
《公司法學研究的法律經濟學含義——以公司表決權規則為中心》,《法學研究》2006年第5期。
《公司法強制性與任意性邊界之厘定——一個法理分析框架》,《中國法學》2007年第4期。
《證券市場和諧生態環境之法律構建》,《中國法學》2005年第4期。
《公司法的合同路徑與公司法規則的正當性》,《法學研究》2004年第2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
《公司擔保法律規則的價值沖突與司法考量》,《中外法學》2012年第6期,,人大復印資料《民商法學》
《揭開特拉華州公司法神話的面紗》,《中外法學》2004年第1期。
《論我國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問題》,《中國法學》(第二作者),2001年第6期。
另在《法學》、《法律科學》等發表論文三十余篇;在《南方周末》、《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財經》、《法制日報》媒體等發表財經法律時評百余篇。
人物榮譽曾獲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2005年年會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北京大學第九屆“挑戰杯——五四青年科學獎”一等獎、深交所第六屆會員單位和基金公司優秀研究成果綜合市場類一等獎、北京大學創新獎、美邁斯“面向二十一世紀法學獎學金”特等獎、君合律師人才獎學金第一名、寶鋼獎等若干獎項。
2006年9月被上海市法學會評選為上海市第三屆“優秀中青年法學家”。
2009年獲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及國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2014年獲評為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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