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違法建筑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城市風貌,并制約城市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執行,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違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并且很多違章建筑還隱匿在合法建筑里面。
中文名違章建筑
定義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違建事件長春事件、香港事件等
概述違章建筑即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建造的房屋。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
違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1](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違章建筑,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有一種觀點認為,所謂違章建筑,是指未經主管部門的許可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筑物和構筑物。然而這種觀點雖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盡科學,其并沒有指明“違章建筑”中所謂“違章”的本質,只是一個籠統表面的定義,容易在指導實務中出現差錯。這個將在后面論及,這里暫不做具體討論!
違章建筑依其“違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種不同的情況。從表面上看違章建筑建筑人有無土地使用權上說,違章建筑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筑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筑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筑物占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筑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筑。
《城鄉規范法》中明確指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也就是說,如果當時沒有辦理相關的手續的,通過補辦手續后符合了規劃的要求,那么也是可以的,也不能作為違法建筑予以拆除。另外法律規定了,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才會被拆除。[2]
租賃合同隨著時常經濟的發展,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日益增多,尤其是一些違章建筑的租賃糾紛,有愈演愈烈的趨勢。而關于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問題,多有爭論。
一種觀點認為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應該是有效的,首先,中國合同法關于租賃合同的規定并沒有明確出租人應該是出租物的所有權人;其次,因為違章建筑的建造人對建筑的占有,還可以附帶有使用,收益的權能,因而違章建筑人也可以把建筑物出租而獲得收益。
其次,從占有方面來看,,按許多學者的解釋,羅馬法上的占有只是一種事實狀態,它是“一種使人可以充分處分物的,同物的事實關系,它同時要求具備作為主人處分的實際意圖。‘占有’這個詞的含義是指真正的掌握,一種對物的事實的控制。”[6]而德國學者耶林也認為占有不同于所有權,“所有權應由法律做出保障,占有是通過事實關系來保障的。”[7]所以說占有并不是一種權利,也不可能衍生出使用與收益的權能,從使用角度看,與前面所說的,也只是一種事實狀態,是一種無權使用,與所有權之使用權能是不相同的,而所謂收益,因為沒有權利依據,也是一種不當得利。綜上所述,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因為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應該是無效的。
歸屬與利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⑴不動產說。即認為違章建筑為不動產,建筑人享有產權。⑵動產所有權說。即認為作為違章建筑整體,因其違法性,所有權及其他派生的權利不得承認,但構成違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為動產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護。⑶占有說。即認為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的占有,作為一種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除執法機關依法處理外,建筑人可以對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與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的占有。
“占有是主體對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進行控制的事實,占有首先是對物的一種事實上的控制。……不管占有人對物的控制是否具有據為己有的意思,只要客觀上的控制狀態形成就可以構成占有。”[4]占有可以是有本權的占有,也可以是無本權的占有。而在建筑人對違章建筑物,雖不享有所有權(本權),但由于其實際的管理與控制,也形成了一種占有,并受法律的保護,他人不得隨意侵犯。
違建事件長春事件
最近一段時間,被網民稱為“長春最夸張違章建筑”的長春中海萊茵東郡小區D6棟2903室的違章建筑拆除工作正在緊張地進行中。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就在拆除工作過半之際,在這座大樓附近的一個小區短短幾天竟然冒出了7處新的違章建筑。當地執法部門表示,這些“違章建筑群”也必須拆除,并于日前采取了行動[2]。
香港事件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近日發表14頁書面聲明交代其山頂物業違建事件,更親口向香港市民致歉,但表示自己在整件事過程中,開誠布公,沒有隱瞞,也沒有誠信問題。書面聲明是否已經全面交代事件,各方反應不一,立法會已經邀請梁振英親自到立法會交代事件,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面對議員,親自說明,回答問題,可以消除大家的一些質疑。
國企事件
據報道,湖南省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華天酒店以建設群眾體育綠地公園、溫泉住宅的名義,正頂風違規建設兩個18洞的高爾夫球場以及約800棟獨棟別墅。記者采訪到的鎮、縣、市、省四級相關執法部門官員卻無一正視這一嚴重違規項目,紛紛替其開脫。寧鄉縣國土局局長肖慶喜更是稱:這個項目是領導定的,我們也沒辦法。
南京事件
據悉,位于南京河西萬達廣場南側的“萬達天幕”,被曝是南京史上最奢華的違建。該建筑竟然蓋在一條名
萬達天幕
為“福園路”的市政路上,使這條四車道的市政路成了斷頭路,對周邊居民出行形成巨大障礙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1 20:07:2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92/187221.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違章建筑(違反規定建造的房屋).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違章建筑(違反規定建造的房屋).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