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為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是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在直轄市、地級市、自治州、縣級(包括縣級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中均有設置(直轄市的區、盟、行署、鐵路局設監察處),其主要職能是對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崗位職責在于完成委局領導批辦和分局自辦案件的查處工作、完成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抓好干部隊伍建設等。
中文名稱監察局
釋義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與中央政府的監察部、省、自治區政府的監察廳對口
工作標準具體責任明晰,措施保證有力
職責對所分工部門開展效能監察
領導分工調查研究室 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及其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協助市委擬定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有關黨內法規的實施辦法;指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調研工作,參與辦公室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協同有關部門總結、推廣紀檢、監察工作經驗,匯編有關文件資料;管理市紀檢、監察學會的日常工作。
監察綜合室 組織協調反腐敗抓源頭工作;了解、綜合全市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草擬報市政府、市人大、省監察廳的請示、報告及市監察局公文稿,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對下級行政監察的日常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宣教編輯室 宣傳黨風、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法規,宣傳反腐敗斗爭和黨風廉政建設取得的重大成果,宣傳在改革開放和反腐敗斗爭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做好新聞報導工作;提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的意見,對黨員、干部進行遵紀守法、反腐倡廉的教育(上黨課);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干部的業務培訓工作;管理、指導電化教育工作,編寫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教育的《簡報》、《通報》等,提供教育參考資料;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宣傳教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向中央、省有關報刊雜志投稿、征訂和發行工作。
信訪室(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 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的違犯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對黨政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綜合分析和反映檢舉、控告、申訴情況突出的問題;按照規定程序向有關單位移送、交辦檢舉和控告、申訴信訪件并督促檢查辦理情況;承擔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的具體日常工作;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信訪舉報中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處理信訪問題,對上訪群眾做好思想疏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負責辦理獎勵舉報人的申報手續;負責黨風聯絡員活動的組織工作。
案件審理室 審理由市委、市紀委查處的違犯黨紀的案件,報送省委、省紀委審批的案件;審理由市監察局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處理的監察對象違犯政紀的案件,報省監察廳審批的案件;審理下級紀委、監察機關報送由市委、市政府、市紀委、市監察局審批的案件和特別重要或復雜案件、備案案件;審理下級紀委對同級黨委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請示予以復查或復議的案件;受理按規定應由市監察局復審、復核的案件;受理縣處級以上黨員干部不服黨紀處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案件審理工作;負責典型案例通報,承辦市監察局行政應訴;承擔全市紀檢監察案件綜合分析及統計、月報。
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規章、決定、命令的情況;對行政機關的工作效能及執法、監管部門的執法監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制止糾正在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錯誤行為,協同有關室查處違法違紀問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
干部管理室 負責審核各轄市、區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及干部人選;負責對市紀委、監察局派駐部門的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干部進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見和管理辦法;了解各轄市、區紀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掌握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干部隊伍建設情況,進行工作指導;保護紀檢監察干部合法權益,受理并調查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檢舉控告;負責機關人事及離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協助黨總支書記做好機關黨務工作和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 [2]
內設機構監察局內設3個處:
綜合處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局內外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以局名義召開的有關會議和局內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局內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3.起草局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及有關綜合材料;擬訂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4.承辦人事、財務、外事、保密、安全、辦公自動化和后勤等工作,協助黨群組織開展工作。 5.負責局內文件核稿、公文運轉、印章管理和歸檔工作。 6.負責巡視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7.承辦全院紀檢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監察一處 1.負責全院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起草制訂廉政宣傳教育制度。 2.負責全院廉政監督工作,起草制訂廉政監督制度。 3.負責指導院屬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和廉政監督工作。 4.承擔《黨風廉政建設簡報》及對外宣傳工作。 5.負責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6.負責農科監察研究會秘書處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察二處 1.負責受理院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院屬單位、院機關副所(局)級干部,院機關處級干部違規違紀的檢舉、控告,受理以上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2.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對所(局)級干部的廉潔自律和院屬單位黨風廉政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 3.負責督促黨風廉政建設成員單位和院屬單位制度建設。 4.負責起草制訂全院查辦案件工作制度。 5.負責指導院屬單位廉政制度建設和查辦案件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1]
釋義監察局是中國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與中央政府的監察部、省、自治區政府的監察廳對口。
一般地,在直轄市、地級市、自治州、縣級(包括縣級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中設有監察局(直轄市的區、盟、行署、鐵路局設監察處)。監察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監察局職責標準一、職能
1、檢查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行使權力的情況,重點檢查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
2、巡視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3、受理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按照市紀委、監察局賦予的權限,對所分工部門(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
5、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安排,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開展效能監察。
6、受市紀委、監察局委托開展專項考核和檢查。
7、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職責及工作標準
書記(局長)崗位:
二、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對分工的七個責任部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責任制建設和機關效能的監督檢查工作。
2、完成委局領導批辦和分局自辦案件的查處工作。
3、組織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計劃、方案。
4、組織制定并完善分局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業務規范和工作流程。
5、抓好干部隊伍建設,扎實推進分局學習型組織建設和崗位目標責任制的落實,不斷提升分局干部素質,推動共同愿景的實現。
6、完成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標準
1、工作目標明確,計劃制定及時,具體責任明晰,措施保證有力,可操作性強。
2、分局內部各種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科學規范,運轉高效、順暢。
3、了解掌握所分工的七個監督單位的黨風黨紀狀況、黨員干部廉政情況、易出現問題的風險點等,領導和協調監督檢查工作。
4、對分局自辦案件和領導批辦的信訪案件,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措施得力,保證辦案效率和質
監察局量。
5、搞好分局自身隊伍建設,保證分局內部協調統一,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
6、善于總結工作實際,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創新,保證新的工作機制高效運行。
8、無重大工作失誤。
副書記(副局長)崗位:
四、崗位職責
1、協助書記(局長)處理分局日常工作。
2、參與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計劃、方案,并組織實施。
3、參與制定分局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業務規范和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
4、組織實施分局自辦案件和委局領導交辦的案件查辦工作。
5、負責學習型組織建設的推進和崗位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落實工作。
6、組織實施對分工范圍內七個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和機關效能的監督檢查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標準
1、確保分管工作全面完成。
2、工作計劃落實過程中措施得當,實施方案科學合理,保證計劃按時完成。
3、嚴格執行分局規章制度,并認真進行監督考核,對不執行分局規范的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確保內部各項規章的正確執行。
4、遵守辦案時限,保證辦案質量,案件相關文字材料齊全、規范,無泄密問題發生。
5、確保分局學習型組織建設計劃有效推進;崗位工作目標考核措施到位,科學合理。
6、熟悉和掌握黨紀、政紀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好對分工范圍內七個責任部門的監察檢查職責,各項手續、記錄、資料完備。對存在問題及時作出監察檢查決定和建議。
7、積極維護分局的團結與穩定,當好書記(局長)助手。
綜合、內勤崗位:
崗位職責
1)做好工作計劃、總結、經驗材料及領導講話、報告等各種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2)負責分局的文件存檔、信息及資料管理、文件收發傳遞。
3)負責分局財務、保密、安全、衛生等行政后勤工作。
4)協助領導做好分工范圍內七個部門的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5)負責分局學習型組織建設的實施工作。
6)負責分局的信訪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標準
1)了解和熟悉黨的方針、政策和全局工作,善于捕捉和收集各方面信息,有較高的分析概括能力和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起草的各種材料要文字通順、思路清晰、嚴謹有序,邏輯性強。
2)熟練掌握現代化辦公設備和手段,了解和熟悉公文及其它工作的運轉程序,文件的收發、傳遞和歸檔整理做到準確及時,出錯率為零。
3)賬目管理做到準確清晰,認真做好分局各辦公室的防火、防盜和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保證無安全事故發生,辦公環境干凈整潔。
4)檢查監督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做到有制度、有目的,有考核。建立并不斷完善七個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基本信息庫。
5)學習型組織建設有序推進,分局文化的影響不斷深入。
6)接待來訪態度熱情,嚴格按照委局的信訪工作規范處理信訪舉報件。
監察、檢查崗位:
崗位職責
1、協助領導做好對分工范圍內七個部門“三重一大”問題的監督檢查工作。
2、參與對所分工部門的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和專項檢查工作,起草相關報告,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局3、參加分局承辦和自辦案件的查辦工作。
4、負責分局內部ISO質量管理體系的導入和內部審核工作。
5、協助領導做好分局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細則的制定和考評工作。
6、負責分局網站的日常維護和建設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標準
1、忠于職守,秉公執法,正確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條例》和《行政監察法》。
2、清正廉明,遵守紀律,保守秘密,無泄密和其他違紀問題發生。
3、熟練掌握紀檢監察業務,辦案過程中嚴格履行程序,定性準確,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和相關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4、全面了解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內涵,掌握內部審核員的工作標準和操作實務,能夠獨立準確的做好分局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監督審核工作。
5、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細則的制定科學規范,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認真填寫考核記錄。
6、熟悉網站制作和維護的相關業務流程,及時補充并更新網站內容,保證分局網站的正常運行。
合署辦公合署辦公監察局和本市、地、州、盟、縣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
二者區別雖然監察機關和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但二者存在很多不同之處,不能混淆。
1、職責不同
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黨內監督,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2、依據法律
監察機關所依據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依據的是《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3、負責對象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監察業務以上級監察機關領導為主。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向同期黨的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行政單位中國公安部紀委監察局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是其下轄的一個司局單位,正廳級。
中國公安部紀委監察局監督檢查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
監察局務院決議、命令的情況;協助公安部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對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隊伍紀律作風建設進行調研、分析和指導;擬訂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和隊伍監督工作方面的規章制度;開展公安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設;受理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控告、檢舉,按照管理權限查處和督辦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公安系統黨員、民警不服處分的申訴。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3 23:16:0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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