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全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是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機構與最高行政機關。分為早期國民政府(包括廣州國民政府和武漢國民政府)和南京國民政府兩大階段。前一階段是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合作時期的產物,是中國共產黨參與領導、無產階級在一定程度上參加的、小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及一部分地主階級聯合的、帶有某些新民主主義色彩的政權。后一階段則是中國國民黨一黨專制下的獨裁政權。
中文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外文名National?Government?of?the?Republic?of?China
成立時間辦公地址廣州、武漢、南京、重慶等
性質中華民國最高統治機關
簡介國民政府自1925年7月1日成立至1948年5月20日改組為總統府,經歷了廣州、武漢、北平、淪陷前的南京國民政府、陪都重慶和抗戰勝利后的還都南京國民政府等幾個時期。一般來說,汪精衛投降日本之后在南京建立的汪偽國民政府不算入國民政府中。
早在東北易幟之前,國民政府就已經于一九二五年在廣州正式成立了,其前身是中山先生在“護法運動”之后成立的廣州大元帥府,也叫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府。后來在兩廣軍閥和舊政學系的逼迫下,中山先生被迫辭去大元帥之職、離開廣州。一九二三年,中山先生在廣州重建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兩年之后的一九二五年,大本營正式改組為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只是民國的合法政府之一,在它之前還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兩個主流史家認可的合法政府存在。[1]
兩大時期國民政府分為早期國民政府(包括廣州國民政府和武漢國民政府)和南京國民政府兩大階段。
廣州國民政府(1925年—1926年),以孫中山為總統的廣州國民政府,于在1925年廣州成立,也就是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民黨國民政府。以集體領導制主持中央政府(汪精衛、胡漢民、譚延闿、許崇智、林森)。在1925年決定由譚延闿代理國民政府主席。但實際上最高權力在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手中。
武漢國民政府(1926年—1927年)。武漢國民政府應該是廣州國民政府的延續,也是國民黨遷往武漢以后建立的中央政府,以汪精衛為核心的中國國民黨建立的,是國民革命軍北伐戰爭中由廣州遷都的第一個政府。在1927年武漢國民政府遷往南京,并入南京國民政府,史稱寧漢合流。就就此標志國民黨左右兩派的統一。在這里要指出的是無論廣州國民政府還是武漢國民政府都不被國際社會所承認。無論廣州國民政府還是武漢國民政府最高權力始終掌控在蔣介石手中。
南京國民政府(1927年—1948年),是繼北洋政府以后,中華民國又一個統一的唯一合法政府,是中國國民黨建立”統轄”全國各地的中央政府,在1928年東北易幟后名義上完成了國家統一。并得到了國際承認。國家元首先后為譚延闿,林森,蔣介石,但實際最高權力始終掌控在蔣介石中,在此期間,南京國民政府領導完成抗日戰爭的勝利。
歷史沿革1923年,在廣州成立的以孫中山為首的大元帥府。
1925年7月1日,依據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組織國民政府之必要決議案》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的《國民政府組織法》,國民政府于廣州正式成立,史稱“廣州國民政府”。
1926年春,國民政府肅清了廣東境內的舊軍閥勢力,實現兩廣統一。同年7月9日,國民革命軍正式開始北伐。同年10月10日,北伐軍攻克武昌。
1927年元旦,國民政府遷至武漢正式開始辦公,史稱“武漢國民政府”。1927年4月,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公開背叛革命,并于4月18日在南京另組國民政府。7月15日,武漢政府的汪精衛等人亦發動反革命政變,公開反共反人民。至9月20日,國民黨寧滬漢三方合流,武漢國民政府正式結束。
1928年10月3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
1937年,起帶領中國進行抗日戰爭。
1937年12月及1938年3月,日本在淪陷區北平和南京兩地,分別組織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和“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兩個偽政權。
1948年,中華民國通過”行憲”大會。并以此舉行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舉行的首次全國性的總統選舉,蔣介石與李宗仁為正副總統。
國民政府歷任主席姓名 | 政黨 | 就職時間 | 離任時間 | 備注 |
汪精衛 | 中國國民黨 | 1925年7月1日 | 1926年3月23日 | 因中山艦事件辭去主席職權 |
譚延闿 | 中國國民黨 | 1926年3月30日 | 1927年3月11日 | 汪精衛去職后,代理主席職權 |
姓名 | 政黨 | 就職時間 | 離任時間 |
胡漢民 | 中國國民黨 | 1927年4月18日 | 1928年2月7日 |
譚延闿 | 中國國民黨 | 1928年2月7日 | 1928年10月8日 |
蔣介石 | 中國國民黨 | 1928年10月8日 | 1931年12月15日 |
林森 | 中國國民黨 | 1931年12月15日 | 1943年8月1日 |
蔣介石 | 中國國民黨 | 1943年8月1日 | 1948年5月20日 |
本文發布于:2023-06-04 02:47:2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92/193531.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國民政府(中華民國時期的行政機關).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國民政府(中華民國時期的行政機關).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