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經,漢朝出現的選舉官員的科目,始于漢武帝時期,至宋神宗時期廢除,清代用作貢生的別稱。被推舉者須明習經學,故以“明經”為名。明經科由郡國或公卿推舉,被舉出后須通過射策以確定等第而得官,如:西漢時期的召信臣、王嘉等,皆是因射策中甲科而為郎。漢代設置這一科,為儒生進入仕途提供了渠道。
中文名明經
出現時期漢武帝時期
廢除時期宋神宗時期
各朝明經漢朝先儒范子寧像漢代察舉中的“明經”科,是最重要的特科之一。明經就是通曉經學。秦朝就有此科,到漢代地位開始突出。《漢書.平當傳》:“以明經為博士。”[1]所謂“經”,原指先秦經典,自從漢武帝尊崇儒學,“經”就專指儒家經典了。
其實,察舉各科都有經學內容,被舉者也要熟習經學;把“明經”特立為一科,說明經學在漢代政治上地位之重要。
西漢時舉“明經”科不按人口,東漢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開始,以人口多少定舉數,后來加上年齡限制,年50至70歲才可入太學。但在東漢初,年紀輕而精通經學,也可應舉明經。如張玄“少習《顏氏春秋》,兼通數家法,建武初,舉明經。”
漢代許多名臣,如孔安國、貢禹等都是明經科出身,韋賢、韋玄成父子皆以明經科入仕,先后位居宰相。重經之風一直延續到隋唐時期的科舉考試,唐代的“明經”科試帖經,以通經比例決定等第。
經書像磚唐朝明經與進士二科為唐朝科舉的基本科目。明經又有五經、三經、二經、學究一經、三禮、三傳、史科之別。經有大中小之分。《禮記》、《春秋左氏傳》稱大經,《詩》、《周禮》、《儀禮》稱中經,《易》、《尚書》、《春秋谷梁傳》、《春秋公羊傳》稱小經。[2]
韓愈在《答崔立之書》中說:“及來京師,見有舉進士者……或出禮部所試詩、賦、策等以相示,仆以為可無學而能。因詣州縣求舉,有司者好惡出于其心,四舉而后有成。”岑仲勉說:“明經多帖兩經,似乎較難,然《孝經》、《論語》文字無多,不難兼習。……進士詩、賦限韻,要須自出心裁,比口試專憑默記者,難易有差。”
神龍元年(705年)明定明經科考試有三場。第一場帖經,第二場試義,第三場試時務策。
楊國忠之子楊暄舉明經,落地。主考官之子見過楊國忠曰:“奉大人命,相君之子試不中,然不敢黜落。”楊國忠罵道:“我兒何慮不富貴,豈藉一名,為鼠輩所賣耶!”主考官以“國忠恃勢倨貴”,“奈何以校其曲直”,于是“致暄于上第”。
宋朝歷代選官制表科舉除進士外,諸科中亦有九經、五經、三禮、三傳、學究等科,乃是經由唐代明經科轉變而來,考試之法亦與唐相近。嘉佑年間,又于進士、諸科外別設一明經科,分二經、三經、五經,考試時問大義十條,試時務策三條,出身同于進士,直至宋神宗時方廢除。
批評唐代主考官楊綰指出,進士“幼能就學,皆誦當代之詩;長而博文,不越諸家之集。……《六經》則未嘗開卷,《三史》則皆同掛壁”。趙贊更指出,明經舉子“比來相承,唯務習帖,至于義理,少有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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