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溫嬌,清代版本的《西游記》(《西游證道書》)中的人物,殷開山之女,陳光蕊之妻,唐僧之母,小名叫“溫嬌”。
明代百回本《西游記》中,唐僧生母為殷開山之女,并提到她曾被歹徒欺占、在唐僧十八歲時與他相認等,但未提及她的名字。
后來《西游證道書》等版本對唐僧身世做了擴充和改動,稱唐僧生母是殷溫嬌,在隨夫赴江州的路上為船夫所劫,并被船夫劉洪霸占。殷溫嬌有孕在身,忍辱負重生下下一子,并將他放入江中以便他逃生。唐僧十八歲時,二人相認,隨后合力鏟除劉洪等人的報仇雪恨,陳光蕊也得以還魂。一家團圓后,殷溫嬌卻還是選擇了自盡。
中文名殷溫嬌
別名滿堂嬌
飾演馬蘭(1986版《西游記》)
性別女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雍州鄠縣(今陜西戶縣)
所屬作品明代百回本《西游記》、清本《《西游證道書》第九回
國籍中國
丈夫陳光蕊
兒子陳玄奘
父親殷開山
人物形象殷溫嬌,清代版本的《西游記》中的人物?,殷開山之女,生得“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所謂“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這位小姐還有個小名叫“滿堂嬌”。
人物經歷明代版本明代百回本《西游記》中,有關于唐僧生母及唐僧身世的零星描寫,例如:投胎落地就逢兇,未出之前臨惡黨。父是海州陳狀元,外公總管當朝長。出身命犯落江星,順水隨波逐浪泱。海島金山有大緣,遷安和尚將他養。年方十八認親娘,特赴京都求外長。總管開山調大軍,洪州剿寇誅兇黨。狀元光蕊脫天羅,子父相逢堪賀獎。
當日對眾舉出玄奘法師。這個人自幼為僧,出娘胎,就持齋受戒。他外公見是當朝一路總管殷開山,他父親陳光蕊,中狀元,官拜文淵殿大學士。一心不愛榮華,只喜修持寂滅。三藏道:“你的災屯,想應天付,卻與我相類。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記得我幼年無父母,此間那太子失雙親,慚惶不已!”?
出胎幾殺第二難,滿月拋江第三難,尋親報冤第四難……?從這些情節看,唐僧生母是殷開山之女,嫁給海州人士、狀元陳光蕊,后來可能在陳光蕊赴洪州任的路上遭遇水賊,唐僧生母被欺占。當時,她已有孕在身,被劫后三個月產下一子。此子在出生時險遭殺戮,后于滿月時拋入江中,并被金山寺的僧人搭救。唐僧十八歲時,二人相認,后唐僧赴京師向殷開山求助,得以報仇雪恨,而陳光蕊也得到了搭救。
清代版本清代《西游證道書》第九回描寫道,殷溫嬌在拋繡球招親時,狀元陳光蕊在樓下經過,小姐一見光蕊人材出眾,知是新科狀元,心內十分歡喜,就將繡球拋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兩人締結秦晉之好。
后來,陳光蕊被任命為江州知府。在陳光蕊到江州上任的路上,劉洪、李彪兩個艄公起了謀財害命之心,陳光蕊被推入河中,殷小姐被劉洪霸占,而劉洪拿著陳光蕊的官誥堂而皇之地到江州上任,殷小姐本想一死了之,但想到夫仇未報,又身懷有孕,只得暫且忍辱負重。?
后來,殷溫嬌生下一男嬰,在南極星君的指點下知道此子非比尋常、丈夫已得龍王相救等事。當日,她敷衍了欲殺害此男嬰的劉洪。次日,她趁劉洪外出,把男嬰放入江中一木板上,還寫了血書,請求看見孩子的好心人收養他。那男嬰后被一和尚收養,在寺院中長大,即為玄奘。他與殷溫嬌相逢,攜溫嬌書信找到外公殷開山,帶兵捉住了劉洪、李彪兩個惡徒,陳光蕊也得龍王相助起死回生,本來一家團聚皆大歡喜,然而殷溫嬌小姐因為自己失節,最終自殺身亡。
不過,清代《西游證道書》仍保留了部分明代百回本《西游記》中的情節,從而與新增的關于殷溫嬌的記述發生矛盾。例如,該書第九回提到殷溫嬌是在生下唐僧的次日就將他拋入江中,但第九十九回歷數唐僧劫難時仍說是“滿月拋江”?;又如該第九回稱殷溫嬌隨劉洪生活在江州,剿滅劉洪也是在江州,但第十一回仍說是在洪州剿匪,等等。
人物類型唐僧父母的遭遇是一個典型的“水賊占妻型”(劉勇強語)的故事。這類故事的標準形態是:一官員攜家眷由水路赴任,船主心生不良,將官員推墮入水害死,并霸占其妻或女,冒充上任。若干年后,官員之妻女或其子借機復仇。關于這類情節,我們可以找到很多相同或相似的素材。比較典型的有唐傳奇《謝小娥傳》、宋元話本《張舜美燈宵得麗女》。在此,我們不想討論隱藏在這類故事背后的社會背景。我們關注的是,作為主要當事人的溫嬌,在這故事中所扮演的角色。
作為敘述人的作者,對溫嬌自盡后眾人的反應只字不提,因為在一般人看來,對一位有違“婦道”的女人來說,沒有大加撻伐就已經不錯了,更遑論會有什么褒獎呢?而事實上,殷小姐在這一故事中所表現出的堅韌意志足以讓眾多男性汗顏。為雪丈夫之仇,為全兒子之命,她忍受奇恥大辱,含恨度日,受盡折磨,身心均遭到嚴重摧殘。作為被侮辱和被損害的對象,她的所作所為可歌可泣,表現了一個偉大女性和母親的善良而高貴的品質。這樣的女性怎么能輕易被人忽略呢?
歷史背景但如果將她的遭遇放在明代那個“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社會環境中去考察的話,我們會發現,對溫嬌的處理已經是夠“仁慈”的了?!睹魇贰肪?02,?“張烈婦”在大亂將臨之際對她女兒說:“婦道惟節是尚,值變之窮,有溺與刃耳。”面對突發事件,為了保全名節,婦女只有自盡的份。母親對女兒的這番“教導”讓我們不寒而栗。
正是有如此深厚的禮教傳統為基礎,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當溫嬌知悉丈夫被害后,要以死殉夫了。但正所謂“節”“孝”不能兩全,由于溫嬌此時已有身孕,事情便變得復雜起來。如果自盡全節的話,固然能夠博得一個節烈的美名,但對陳家來說,便要冒斷子絕孫的危險。而對于死去的陳光蕊來說,更沒有人為他沉冤昭雪了。
此時,失節變成了“小義”,而為陳家保留血脈和為丈夫報仇成為了“大義”,這正是溫嬌忍辱偷生的強大精神支柱。馮夢龍曾在《情史》卷一“情貞類”補遺中發過一段議論:“婦人自裁,乃夫死后第一干凈事,況迫于強暴,計無復之者乎!若所夫尚在,又當委曲以求再合,非甚不得已,不必悻悻懷怒,爭尋結局以明志也?!瘪T氏的這段話,既強調了守節的重要性,同時也網開一面。雖然這個“不得已”還比較含糊,但可以確信的是,溫嬌的遭遇應該歸于此列。
生不如死必須說明的是,雖然溫嬌活下來了,但這種茍且偷生事實上是生不如死,因為在她內心世界,正忍受著難以排遣的的痛苦的煎熬。小說中,溫嬌對父親的一番表白鮮明地體現了這一點:丞相直入衙門正廳坐下,請小姐出來相見。小姐欲待要出,羞見父親,就要自縊。
玄奘聞知,急急將母解救,雙膝跪下,對母道:“兒與外公,統兵至此,與父報仇。今日賊已擒捉,母親何故反要尋死?母親若死,孩兒豈能存乎?”丞相亦進衙勸解。小姐道:“吾聞‘婦人從一而終’。痛夫已被賊人所殺,豈可?顏從賊?止因遺腹在身,只得忍恥偷生。今幸兒已長大,又見老父提兵報仇,為女兒者,有何面目相見!惟有一死以報丈夫耳!”
盡管有殷丞相這樣開明的父親和陳玄奘這樣理解母親苦衷的兒子,也不能使她從深深的負罪意識中解脫出來。小說中曾提到過溫嬌的三次自盡。第一次是要殉夫,但考慮到孩子和為丈夫報仇,沒有付諸實施,主要是因為有一個強大的信念在支撐著她;而第二次則有所不同,此時,丈夫的血海深仇已報,對于她來說,生存的意義已經沒有了。
故而這次她是從容面對死亡,不過在父親殷丞相和兒子玄奘的苦苦哀求下,暫時沒有付諸實施;第三次則是獲悉丈夫死而復生后,此時應該是苦盡甘來,合家共享天倫之樂了,但對于溫嬌來說,此時她的使命已經完成了,崇高的使命感已讓位于深深的負罪意識。溫嬌以她的死,既保存了自己的名節,也為家人贏得了足以旌表的名譽,然而不免殘酷了些。?
分析總結在對待溫嬌自盡這件事上,作者的安排雖令讀者于心不忍,然而卻真實地遵循了社會生活的真實邏輯。[1]死比活好,死了是烈婦貞女,活著卻永遠都是戴罪之身。因此她的死,幾乎是她所能選擇的最好結局,既符合禮教下多數女性的價值選擇,又滿足了社會對女性的期望。溫嬌的別名叫“滿堂嬌”,“嬌”與“驕”同音,作者用這個名字當然有其用意。
作者是以滿懷贊賞的心態看待她的從容平靜的死去。她的死,是值得全家滿堂驕傲的。在那樣的社會里,像溫嬌這樣以死贖罪不正是家庭、親朋好友和整個社會引以為自豪和驕傲的嗎?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4 17:44:5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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