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權利又稱參政權或政治參加的權利、民主權利,屬于人民的權利,是人們參與政治活動的一切權利和自由的總稱。根據憲法、法律的規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它是公民的經濟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權利的基礎。在中國,所包括的政治權利的內容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等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中文名民權
拼音mín quán
含義公民在政治領域里享有的民主權利
來源書籍《訄書·商鞅》
解釋民權的拼音。(mín quán)〖civil rights;democratic rights〗指公民在政治領域里享有的民主權利;人民在政治上的民主權利。例句:“商鞅之中于讒誹也二千年,而今世為尤甚。其說以為自漢以降,抑奪民權,使人君縱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說為之倡。”——章炳麟《訄書·商鞅》[1]
“未溺死灰仍帝制,難將熱血換民權。”——王德鍾《十九歲述懷》詩之一
“民權這兩個字的解釋,在政治上說,就是人民有參預立法、容喙政治的權;在法律上說,就是人民有不許別人侵犯他的身體、言論、信仰、住居、集會種種自由的權。”——廖仲愷《革命繼續的工夫》
案例延伸民權主義民權主義是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義中的一個,閃耀著唯物主義的光輝和革命性、民主性的戰斗精神。簡單介紹了民權的發展、實施的措施及簡單評價。是孫中山提出的三民主義中其中的一個(另外包括民族主義、民生主義),民權主義即政治革命,內容是“創立民國”,即推翻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這一方案對當時的革命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但由于其并沒有從正面鮮明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主張,忽略了廣大勞動群眾在國家中的地位以及民族資產階級自身的軟弱性和妥協性等原因,導致其不能建立堅強的革命政黨,最終無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根本任務。實踐證明,資產階級共和國方案在中國行不通。民權發展孫中山先生作為中國偉大的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最可貴的就是他屢敗屢戰、不斷奮斗、與時俱進的不屈精神。在中國共產黨和蘇聯的幫助下,他改組了國民黨,實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于1924年1月召開了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通過了《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標志著孫中山將舊民主主義發展成為新民主主義,明確提出反帝反封建的內容,他把民權主義從過去同盟會主張的“建立民國”、“凡為國民皆平等以有參政權”發展為批判“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孫中山提出“普遍平等之民權”,提出民權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并規定“凡反對帝國主義之個人及團體,皆得享有一切自由及權利”,從而使新三民主義的基本原則同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階段的綱領的基本原則相一致,成為這一時期革命統一戰線的共同的政治基礎。這種思想標志著孫中山的民權主義思想隨著實踐的發展,其人民性成分也在不斷增多,這是孫中山民權主義思想的一個飛躍。保障措施孫中山制定了“五權憲法”,以指導政權建設,實行直接民權,使人民有權管理國家。這是孫中山保障民權主義實施的政治綱領。近代西方資產階級的共和政體,多數是推行“三權分立”的制度,即把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分開,各自獨立,互相制約,以反對個人專制獨裁。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是吸收了西方“三權分立”的做法,但他認為西方這一制度還有不足的地方,必須加以補充和完善,使之成為中國式的民主制度。他認為,中國古代以考試選錄人才和朝廷設諫官對官吏實行彈劾的制度很有可取之處,所以加以吸取。他提出用“五權憲法”來組織政府。“五權憲法”就是在各地建立立法、司法、行政、考試、監察五權分立的制度。“五權憲法”以國民大會(議會)為最高立法機關,總統為行政首腦,司法是獨立審判機關,以考試形式選錄人才,設監察機關對官吏實行監督彈劾,以建立“完全”和“良善”的政府。那么,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利呢?孫中山提出實行“縣自治,行使直接民權”的辦法,就是確立以縣為自治單位,“自治之縣其人民有直接選舉和罷免官吏之權,有直接創建及復決法律之權”。在這四權中,前兩權是管理官吏的,即人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選舉廉潔、公正、有才干、能為人民謀福利的人當官,當發現官吏的做法不符合人民的要求時,人民有權罷免他;后兩權是管理法律的,即人民有權提出制訂某種法律,以保護人民的公共利益,若發現某種法律不能維護人民利益,違背人民意愿,人民有權廢除它。這就是創制權和復決權。人民有了這些權利,才算是擁有充分的民權;能夠實行這些權利,才算是徹底的直接民權。孫中山認為:“中國實行五權憲法和直接民權相結合,便可駕乎歐美之上。”簡要評價孫中山的民權主義,閃耀著唯物主義的光輝和革命性、民主性的戰斗精神。他的民權思想比西方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的民權理論前進了一大步,但是他提出的民權思想究其本質依然屬于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思想體系。由于階級和歷史的局限,孫中山的民權思想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缺陷(他反對封建主義,但只重視推翻清朝廷的統治,沒有明確提出反對整個地主階級和封建制度;他提出用民權主義把中國改造成一個“全民政治”的民國,而實際上這種設想是不好實現的)。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4 20:59:3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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