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代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滿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獵為業。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取得節節勝利。隨著勢力擴大,八旗是將軍事、政治、財政、司法、行政等各方面的社會職能融合在一起的社會組織,入關之后,八旗的生產職能逐漸削弱,軍事職能日漸增強,行政職能則始終存在于八旗禁軍和駐防地區,呈現出八旗制度與州縣府衙系統并行的局面。八旗制度是滿族政治家的獨特創舉,在八旗制度基礎上形成的八旗精神在清朝建立政權和維護其統治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成為治理國家和統御境內各民族的有力工具。從八旗的締造者開始直至清朝終結,歷任皇帝均將八旗制度視為立國之根本,對其重視有加并通過各種手段予以完善和強化。然而,被編入八旗的女真、蒙古各部落對待八旗制度的態度則有一個由被動服從到自覺認同進而達到內化的改變過程。
中文名八旗制度
英文名The Eight Banners system
民 族滿族
創建者努爾哈赤
組織基礎牛錄
簡介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旗,滿語為gusa(漢譯固山)。滿洲人運用此軍事組織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時,人們從事耕作、狩獵等活動;在戰時則應徵為兵,起源于女真族的狩獵組織──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員稱為旗人。到19世紀末隨著清朝的解體,八旗軍事組織制度不復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后代仍自稱為旗人。[2]?
八旗的軍事組織制度是由滿族的首領努爾哈赤所制定。努爾哈赤起初將自己的軍隊分編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顏色的旗幟作為識別,成為“正黃旗”等。隨軍隊壯大,又將四旗加上邊框,成為“鑲黃旗”等,形成八旗。滿人靠著這軍事組織制度,于1644年征服明朝,建立大清。
分類?正黃旗?:?上三旗之一??
清末期管轄兵力:92個佐領、2個半分佐領、約3萬兵力(滿州八旗中人口最多) ?
總人口:約15萬人?
八旗制度名人:納蘭性德(康熙帝寵臣)、索尼(重臣)、晚清數位皇帝(同治、光緒、溥儀)??
鑲黃旗?:?上三旗之一??
駐屯地: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西南部??
清末期管轄兵力:84個佐領、2個半分佐領、約2萬6千兵力??
?總人口:約13萬人??
名人:孝和睿(嘉慶帝的皇后)、慈安太后、名將福康安等??
正白旗?:?上三旗之一??
駐屯地: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
清末期管轄兵力:86個佐領、約2萬6千兵力??
總人口:約13萬人??
名人:郭布羅婉容、榮祿、康親王賴塔、多爾袞、康熙皇帝、乾隆皇帝、厲家菜??
正紅旗?:?下五旗之一??
駐屯地:今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東部??
清末期管轄兵力:74個佐領、兵2萬3千??
總人口:約11萬5千人??
名人:和珅(乾隆帝的寵臣)??
鑲紅旗?:?下五旗之一??
駐屯地:今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東部??
清末期管轄兵力:86個佐領、兵2萬6千??
總人口:約13萬人??
名人:珍妃(光緒帝的寵妃)???
?鑲白旗?:?下五旗之一?
駐屯地: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
清末期管轄兵力:84個佐領、約2萬6千兵力??
總人口:約13萬人??
名人:曹雪芹、阿桂、善耆(肅親王)??
正藍旗?:?下五旗之一??
正黃旗駐屯地: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
清末期管轄兵力:83個佐領、11個半分佐領、兵2萬6千??
總人口:約13萬人??
名人:崇綺(1864年狀元。戸部尚書。同治帝之皇后阿魯忒氏之父)?
鑲藍旗?:?下五旗之一??
駐屯地:今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東部??
清末期管轄兵力:87個佐領、1個半分佐領、兵2萬7千??
總人口:約13萬5千人??
名人:侯寶林(相聲家)、慈禧太后(咸豐帝皇貴妃)、肅順(辛酉政變中遭處死的戶部尚書)?
八旗排序
八旗的排序:正黃,鑲黃,正白,正藍,鑲白,正紅,鑲紅,鑲藍。從上所述,正黃旗并不是努爾哈赤親統的部隊。
歷史1601年(明朝萬歷二十九年),努爾哈赤將原來牛彔這一臨時性的生產和軍事組織,根據戰爭的需要,改編成長期的正式組織。規定每三百人設一牛彔額真(亦稱「佐領」),每五牛彔設一甲喇額真(亦稱「參領」),每五甲喇設一固山(gusa,即旗)額真,每固山額真左右設兩梅勒額真。設有四旗,各旗以純色作區分,分別是:黃、紅、藍、白。故稱為“正黃旗”等。士四年后又增設四旗,并在原純色週圍嵌上其它顏色,稱為鑲黃、鑲紅、鑲藍、鑲白。故合稱八旗滿洲。正白(在順治年間,正白旗本來隸屬于下五旗,之后多爾袞將自己所統領的正白旗升格為上三旗之一,而在順治年間本來隸屬于上三旗的正藍旗就隨著正白旗的升格而降格為下五旗之一)、正黃、鑲黃為上三旗(亦稱內府三旗),隸屬親軍,其余五旗為下五旗。日本學者中山八郎認為,“八旗成立當時是五六萬乃至十萬內外;入關前后的兵力為二十五萬。”??
中國清代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滿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獵為業,每年到采捕季節,以氏族或村寨為單位,由有名望的人當首領,這種以血緣和地緣為單位進行集體狩獵的組織形式,稱為牛錄制。總領稱為牛錄額真(牛錄意為大箭;額真,又稱厄真,意為主)。?
八旗的建立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
八旗取得節節勝利。隨著勢力擴大,人口增多,他于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四十三年,努爾哈赤為適應滿族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原有牛錄制的基礎上,創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鑲,俗寫亦作廂)。旗幟除四正色旗外,黃、白、藍均鑲以紅,紅鑲以白。把后金管轄下的所有人都編在旗內。其制規定:每300人為1牛錄,設牛錄額真1人;5?牛錄為1甲喇,設甲喇額真1人;5甲喇為1固山,設固山額真1人。據史籍記載,當時編有滿洲牛錄308個,蒙古牛錄76個,漢軍牛錄16個,共400個。此時所編設的八旗,即后來的滿洲八旗。清太宗時,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諸王、貝勒控制,旗制終清未改。?
八旗組織中蒙古旗與漢軍旗的建立比滿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極天聰三年(1629)時,已有蒙古二旗的記載,稱為左右二營。八年改稱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后金在征服察哈爾蒙古后,對眾多的蒙古壯丁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編審,正式編為蒙古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同。漢軍單獨編為一旗,據考證是在天聰五年正月(一說天聰七年)。皇太極崇德二年(1637)分漢軍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為四旗,七年正式編為漢軍八旗,旗色與滿洲八旗同。從明萬歷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組織三個部分二十四旗的組織建設,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滿洲、蒙古、漢軍三個部分。
上三旗與下五旗八旗又有上三旗與下五旗的區別。順治七年(1650)底多爾袞死后,清世祖福臨為了加強對八旗的控制,對八旗的順序進行了調整。由皇帝控制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稱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統轄的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稱為下五旗,此后終清未改。上三旗較下五旗為崇,是皇帝的親兵,擔任禁衛皇宮等任務,下五旗駐守京師及各地。清世宗雍正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諸王、貝勒對各旗的控制,嚴格區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領(俗稱外佐領)和府屬佐領(俗稱內佐領)的隸屬關系。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領,實際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諸王及貝勒僅能控制其府屬佐領。又以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四旗居左,稱為左翼;正黃、正紅、鑲紅、鑲藍四旗居右,稱為右翼。
特點鑲白旗八旗制度的特點是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凡隸于八旗者皆可以為兵。實際上,清代兵有常數,餉有定額,隨著滿族人口的不斷增加,并非所有滿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來披甲的人數占滿族人口的比例愈來愈小。清太祖、太宗時期,八旗組織有較快的發展。入關前滿洲八旗共309個佐領,又半分佐領18個;蒙古佐領117個,又半分佐領5個;漢軍佐領157個,又半分佐領5個。八旗滿、蒙、漢佐領共583個,又半分佐領28個。清統治全國之初,由于統一全國的戰爭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爭,滿洲八旗發展迅速。康熙時滿洲佐領達到669個,嘉慶時增加到681個。此后維持在這一水平上。蒙古佐領順治時增加11個,康熙時又增加76個,雍正二年(1724)定制為204個。八旗制度建立時有蒙古人編在滿洲八旗內,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領35個,又半分佐領2個,編在滿洲八旗下。順治十五年有漢軍佐領206個,又半分佐領3個。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個,又半分佐領1個。雍正十二年定制為270個。此后,因八旗生計愈來愈困難,一部分漢軍出旗為民。乾隆五十五年(1790)漢軍佐領減少到266個。此后終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額數,清末光緒、宣統時,實存職官約6680人,兵丁12萬人。
八旗初建時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滿洲成員皆隸于滿洲八旗之下。旗的組織具有軍事、行政和生產等多方面職能。入關前,八旗兵丁平時從事生產勞動,戰時荷戈從征,軍械糧草自備。入關以后,為了鞏固滿族貴族的統治,加強對全國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時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顧之憂,更好地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備兵制和兵餉制度,與綠營共同構成清朝統治全國的強有力的軍事工具,八旗兵從而成了職業兵。八旗兵無論滿洲、蒙古或漢軍,均以營為單位,由都統及副都統率領,稱作驍騎營,用于駐防或征戰。并有炮營、槍營、護炮藤牌營,附屬于漢軍驍騎營。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聰時期定王公爵止于貝勒,崇德元年始走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九等。順治十年(1653)增奉恩將軍為十等。亦有異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漢人甚少。清代世職,太宗時與官名本多相同,順治四年成為榮譽稱號。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為男爵,阿達哈哈番為輕車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為騎都尉,拖沙喇哈番為云騎尉。八旗按引軍旗色定戶籍。壯丁原則上三年編審一次,分正戶、另戶、另記檔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興辦宗室覺羅學、官學等,課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喪等均有規定。清初定滿漢不通婚,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實際上民間早已通婚。
興亡八旗禁衛軍制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絕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駐在北京附近,戍衛京師的八旗則按其方位駐守,稱駐京八旗,俗稱京旗。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駐全國各重要城市和軍事要地,稱駐防八旗。駐京八旗負責皇宮和京師的安全,實即禁軍。清禁衛軍制大類有二,即郎衛和兵衛。郎衛即指御前近衛,專門負責皇帝及后妃等的警衛與服務,其內部又根據具體任務的不同,設置侍衛處、鑾儀衛、善撲營等不同的機構。侍衛處初選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眾者分班入值,掌上三旗侍衛親軍之政令,供宿衛扈從之需。鑾儀衛亦系侍從武職,掌管帝、后車駕儀仗等機構。宣統元年(1909)避溥儀名諱,改為鑾輿衛。善撲營,順治初年曾設善射鵠、善強弓、善撲等侍衛,各有專管,統在三旗額內。康熙八年為懲治鰲拜專橫亂政,選侍衛中一部分年少有力者練習撲擊之戲,鰲拜入見時,即令侍衛等掊而縶之,于是有善撲營之設。該營專習摜交、射箭、賽馬等技藝,供皇帝游玩宴樂時表演。兵衛即指京師及宮禁的警衛,也根據不同的任務及防衛的需要,分設前鋒、護軍、步兵等不同的營制。
八旗的駐防入關以前,已有八旗駐防之設。清統治全國以后,分為畿輔駐防、東三省駐防和各直省駐防。畿輔駐防為守衛京師附近地區,包括保定、張家口、熱河、察哈爾及木蘭圍場等地。各省駐防多為省會或重鎮。八旗駐地及兵額,視各代而有增損、裁并,但變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國駐防共有817個佐領。
八旗在全國各地駐防,一般不設都統。在重要地區如盛京、吉林、黑龍江、江寧、杭州、福州、廣州、荊州、西安、成都、綏遠等處設將軍。凡設將軍處下設副都統。將軍為該地區的最高軍事長官,但不理民政。后熱河、察哈爾由副都統升為都統后,即為該地區長官。
八旗的旗務管理無論滿洲、蒙古或漢軍,均由固山額真管理。順治十七年,固山額真一律改稱都統。各旗均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雍正元年,設八旗都統衙門,由上述各旗都統二十四人及副都統四十八人組成,掌滿洲、蒙古、漢軍八旗之政令,稽其戶口,經其教養,序其官爵,簡其軍賦。凡八旗之方位,京師及各地之駐防,陵寢守衛,壯丁編審,選子弟充執事,選送秀女,以授地之法定八旗世業,奴仆管理,田租定額,房產購置,紅白賞恤,選送俊秀入官學出具考試名冊,會選旗營官員,功過勸懲,世職襲廢,稽戶丁,定兵額,選馬甲等等,無不統一管理。
正黃旗八旗的興衰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礎上,入關前沒有兵餉規定。天聰四年皇太極說:“我國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當時,興京(今遼寧新賓)內城居宗室勛戚,外城居宿衛親兵萬余。此外遠近十余萬戶,散處遼河東西,無事耕獵,有事征調,征調時所發行糧也很有限。清統治全國以后,八旗兵餉的主要形式是坐糧,包括錢、糧兩部分,從征時發給部分行糧。八旗兵丁按其兵種可分為親軍、前鋒、護軍、領催、馬甲、步兵、炮甲、養育兵、匠役等,其兵餉的數量亦有所差別,且時有增損。
清軍入關,滿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區,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閑散人口的生活,從順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進行了三次大規模的圈地運動(見圖地令),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萬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畝。八旗兵丁的份地為五晌(一晌約六畝),終清沒有大的變化。兵丁份地大多數靠本人帶同家屬從事耕種,后迫于生計被典押出去。清初規定旗民不交產,幾經反復,直到光緒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統治全國以后,由于八旗制度的嚴重束縛,八旗兵丁生計日漸拮據。八旗生計問題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問題。康熙、雍正時業已出現,乾隆初更趨嚴重,從而引起清統治集團的嚴重關注。康熙、雍正時曾先后賞賜銀兩數次,但不久即罄盡無余,于是增加兵額,擴大食餉面。雍正二年始設教養兵,后改稱養育兵,給予錢米。光緒時養育兵共計27408人,清末達到29407人。乾隆時曾準許京城和各省駐防漢軍八旗出旗為民,令其各得生計。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計問題非但沒有解決,而且陷于貧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從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滅,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統治全國的重要軍事支柱,曾在中國歷史上起過積極和進步的作用,為發展和鞏固多民族統一的國家、為保衛邊疆防止外來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滿族社會的發展,更起到不可磨滅的作用。隨著歷史的嬗變,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顯,嚴重地束縛了滿族人民的發展,在征戰中的作用也愈來愈小。八旗制度與清王朝的命運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經過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個歷史過程。
分布八旗鑲黃旗滿洲
在今內蒙古錫林部勒盟西南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為黃色鑲紅邊而得名,鑲黃旗是上三旗之一,旗內無王,由皇帝所親統,兵為皇帝親兵,侍衛皇室的成員也從上三旗中選。清末時的規模達到下轄84個整佐領又2個半分佐領,兵丁2.6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很多清皇室成員都是鑲黃旗,如嘉慶帝的皇后孝和睿,乾隆帝的皇貴妃,"垂簾聽政"的慈禧和慈安(也稱東宮)都是,朝廷的高級官員中也有不少是來自鑲黃旗的。
正黃旗滿洲
以旗色純黃而得名。正黃、鑲黃和正白旗列為上三旗,上三鈉無王,都歸皇帝所親兵,侍衛皇室的成員也從上三旗中選。至清末,是八旗洲中人最多的一個,下轄92個整佐領又2個半分佐領,約3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5萬人。康熙的愛臣,干清門一等侍衛納蘭性德就是正黃旗人。
鑲白旗滿洲
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為白色鑲紅而得名,鑲白旗屬于下五旗之一,不是由皇帝所親統,而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清末時規模是84個整佐領,兵丁2.6萬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
正白旗滿洲
位置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初定,以旗色純白而得名。正白旗是八中的上三旗之一,順治前,上三旗中并無正白有正藍旗,因在順治初,多爾袞將自己所領上正白旗納入上三旗而將正藍旗降入下五旗,這以后就了定制。正白旗是皇帝親統之一,旗內無王,兵為皇帝親兵,并從中挑選侍衛皇室的成員。清末規模為轄86個整佐領(基本戶口和軍事編單位100-300人為一單位)約2.6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清末捻代皇后婉容是正白旗人。
鑲藍旗滿洲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為藍色鑲紅而得名,鑲藍旗是下五旗,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清末時模達到下轄87個整佐領又一個半分領,兵丁2.7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5萬人。著名表演藝術家侯寶林先生便是藍旗人。
正藍旗滿洲
鑲黃旗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閃電河流貫領接河北。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純藍而得名。正藍旗在順治前與正黃、鑲黃列為上三旗,順治初,被多爾?降入下五旗,不再由皇帝所親而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清末時模達到下轄83整佐領11個半分佐領,兵丁2.6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
鑲紅旗滿洲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為紅色鑲白而得??統。清末時規模達到下轄86個整佐領,兵丁2.6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清光緒帝的寵妃珍妃就是鑲紅旗人。
正紅旗滿洲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為紅純紅而得名,正紅旗是下五旗,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統。至清末,是八旗中人口最少的一個旗,規模為下轄74個整佐領,兵丁2.3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1.5萬人,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原隸正紅旗;清乾隆年間的大貪官和珅也是紅旗人。
八旗與北京:清朝定都北京以后,滿洲八旗的主力則按旗駐扎在北京城內外,人們稱之為“禁旅八旗”。除正陽門外,北京的八個城門都有八旗兵駐防。當時清朝統治者認為北京的最大威脅來自北方,因此北面的德勝門和安定門是防守的重中之重,由皇帝親自指揮的正黃、鑲黃兩旗駐防,其余的城門,則由剩下的六旗兵按照各自的方位,分別把守。?
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八旗清代軍事組織名稱。與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共同構成清代八旗的整體。其建制﹑旗色與滿洲八旗﹑蒙古八旗(見八旗制度)同。清太祖努爾哈赤時﹐將降服的漢人編成十六個佐領﹐隸滿洲八旗。明崇禎四年(1631)﹐皇太極為平衡八旗旗主諸貝勒的軍事勢力﹐以漢人精于火器﹐撥出漢人別置一軍﹐名“烏真超哈”(“烏真?”﹐漢語“重”的意思﹐“超哈”﹐漢語“兵”或“軍”的意思)﹐佟養性為昂邦章京(總管)。十年分為二旗﹐石廷柱為左翼一旗固山額真(見都統)﹑馬光遠為右翼一旗固山額真。十二年分為四旗﹐石廷柱﹑馬光遠﹑王世選﹑巴顏為固山額真。十五年增編為八旗﹐以祖澤潤﹑劉之源﹑吳守進﹑金礪﹑佟圖賴﹑石廷柱﹑巴顏?﹑李國翰為固山額真﹐計一百二十九個佐領﹐兩萬四千五百人。進關后﹐因形勢劇變﹐陸續編進了新投降和改編的漢人官兵﹐發展為二百七十個佐領﹐兵額兩萬人。編制擴大一倍多﹐兵額卻少于初建。官多兵少﹐體現了籠絡漢降官的政策。康熙中期以后﹐為加強對其控制﹐參領以上員缺﹐每以滿洲八旗﹑蒙古八旗補授。清代,除滿族人被編入“八旗制度”外,還有部分“蒙古”和“漢軍”也被編入八旗之下,他們被稱為“旗人”。?明神宗萬歷四十二年(公元1615年),努爾哈赤正式建立起八旗制度后,經過20年的發展,八旗中已擁有了許多蒙古族兵丁,他們先被編入“蒙古牛錄?”,后又被稱為蒙古左營和右營。皇太極即位后,為充分利用蒙古族之武力,決定將蒙古兵丁從滿洲八旗中分出,另外成立“八旗蒙古”。清太宗天聰九年(公元?1635年),皇太極編定內外喀喇沁壯丁共16?953人,從中選出7?830人,以此為基礎,合以原來左右兩營蒙古兵丁,合而編為8個旗,即蒙古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皇太極分別任命阿代、達賴、恩格圖、布彥代、伊拜、蘇納、吳賴、扈什布為固山額真(旗長)。?
八旗蒙古的政治地位與八旗滿洲基本相同,其組織形式和內部機構也與八旗滿洲基本一樣,只是甲喇和牛錄的額定數量較少。規定每旗下設兩甲喇,每甲喇下牛錄數目不等。從此,這支以喀喇沁蒙古人為主體的軍隊成為清朝所倚重的直轄軍隊之一,為清朝入關立下了汗馬功勞。隨后,它又隨同八旗滿洲和八旗漢軍駐防于京城和全國各地。
清朝八旗的三個組成部分之一。亦稱八旗蒙古(非游牧八旗)。與滿洲八旗、漢軍八旗構成八旗軍的整體,皆以兵籍編制。分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蒙古八旗產生于盟旗制度之前,與盟旗制度不同,直屬清廷。游牧八旗(如察哈爾)和札薩克旗(屬盟旗制度)為軍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機構,歸理藩院管轄。遠在盟旗制度產生以前,滿洲統治者即將歸附及俘虜來的蒙古人編為蒙古牛錄,列入滿洲八旗。清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內喀爾喀五部的臺吉古爾布什,莽古勒率眾600戶投努爾哈赤。努爾哈赤令其轄滿洲、蒙古牛錄(相當于佐領)各一。隨著后金的不斷強盛,前來歸附的蒙古人數日益增加,到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擴編為5個蒙古牛錄。天聰元年(公元1627年)擴編為2個蒙古旗。天聰九年(公元1635年)將原來的蒙古牛錄和新附的蒙古部眾統一組編,建立蒙古八旗,其編制與滿洲八旗完全一致。清軍入關后,將蒙古八旗分成駐京八旗蒙古和駐防八旗蒙古。
八旗八旗滿洲:清代八旗組織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俗稱滿洲八旗。清太祖努爾哈赤起兵后,根據政治軍事形勢發展的需要,將滿族社會原有的牛錄組織加以改組擴大,于明萬歷29年(1601)建黃、紅、藍、白四旗。43年(1615)最后編成以八旗為名稱的長期組織,即正黃、鑲黃、正紅、鑲紅、正藍、鑲藍、正白、鑲白八旗,即后來的八旗滿洲。八旗初創時有滿洲牛錄308個,清入關后,康熙時有較大發展,滿洲牛錄達669個。此后略有增加,嘉慶時有滿洲牛錄681個(一說675個),清末基本保持在這一水平上。八旗滿洲地位最高。?
? 八旗漢軍:俗稱漢軍八旗。滿語“烏真超哈”意為重兵即炮兵。太祖創制八旗組織時將降附的部分漢人編為牛錄,隸八旗滿洲下。太宗皇太極天聰五年(1631),初設漢軍一旗。崇德二年(1637)分漢軍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又分二旗為四旗,于原有旗色之外,又增加鑲黃、白、紅色。七年(1642),正式編為八旗漢軍,編制、旗色、官制與八旗滿洲同。崇德末有漢軍牛錄157個又半分牛錄5個。清軍入關后續有增加。順治十五年(1658)為206個又半分牛錄3個。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個又半分牛錄1個。雍正十二年(1734),定為270個。乾隆以后因八旗生計問題,制定漢軍八旗出旗為民的政策,漢軍發展受到限制。乾隆五十五年(1790),減少到266個,直至清末未變。?
八旗蒙古:俗稱蒙古八旗。太祖創制八旗組織時,將歸附的部分蒙古人編入滿洲牛錄,其余單獨編為蒙古牛錄。清太宗皇太極天聰三年(1629)時,已有蒙古二旗的記載,稱左右二營,八年(1634)改稱左翼兵和右翼兵。至九年,因蒙古降眾增多,乃正式編為八旗蒙古,旗色與八旗滿洲相同,以后續有降附的蒙古人編入。崇德末年(1636-------1643),有蒙古牛錄117個又半分牛錄5個,順治時增加11個,康熙時增加76個,雍正三年(1724)定制為204個。清末,滿洲八旗內仍有蒙古牛錄35個又半分牛錄2個。分為駐京蒙古八旗和駐防蒙古八旗。
正確認識八旗制度一、迫于生計、懾于武力的服從階段
八旗八旗制度是在“歸附日眾,牛錄激增”的條件下創立的,這時的努爾哈赤已從人丁數十的小部酋長,經過三十余年的南征北戰,“招徠各部,?環滿洲而居者,?皆為削平,?國勢日盛”,成為轄地千余里,統兵數萬的女真國汗了,但這距離實現統一女真各部的要求還相去甚遠,為了使更多的女真乃至蒙古酋長“率部來歸”,努爾哈赤仍采取?“恩威并行,順者以德服,逆者以兵臨”的方針,招撫和征討并用,鞏固現存的實力,恩養降服歸順的人員,對拒不投降的部落,努爾哈赤則遣軍征剿,脅迫其歸順。
無論是對主動歸順的人員,還是被迫降順的敵兵,努爾哈赤都予以“編戶”,將其分別編在各個牛錄里,不貶為奴隸,原來是首領的仍授予官職,將其屬下編在其所統轄的牛錄。對于主動來歸的人,努爾哈赤更是從優獎賜。如東海湖爾哈部女真部長納喀達率屬下百余戶來歸,努爾哈赤特別派遣二百人前往迎接,設大宴,厚賜財物。每當攻取一個部落之后,即將其“屬下人分隸八旗”,允其本人或子弟統領牛錄,帶兵打仗,并可因功封授官職。努爾哈赤即使對于長期與自己為敵的部落酋長、將官也撫恤恩養,即使對與建州矛盾最深的葉赫部,努爾哈赤在天命四年?(公元1619年)?八月滅葉赫后,除斬殺了金臺石和布揚古兩個主要貝勒之外,對其他的貝勒、臺吉等均赦免其罪。“葉赫國中,無論善惡,皆全戶不動,不使父子兄弟拆散,不使親戚分離,俱盡數遷移而來。不淫婦女,不奪男子所執弓箭,各家財物皆由原主收取。”
對于八旗制度這一新鮮事物,最初女真人也不能自然接受。由于女真散處于吉林、遼寧、黑龍江各地,習俗各異,制度不一,各自為政,有的部落沿江而居,靠打魚撈珠為生,對源自于圍獵活動而形成的牛錄制并不熟悉,不能理解根據牛錄制改進而成的八旗制;而有的女真人則居室耕田,“飲食服用,皆如華人”,他們基本不使用牛錄這種以村寨為基礎拼編在一起的臨時性武裝組織,對八旗制度的優越性更不甚了解;即便是依山靠林而居,以狩獵捕貂維持生計的女真人,也習慣于出獵時臨時組合而成,兵獵完畢隨即解散的組織形式。對眾多普通女真人而言,要從過去不受任何組織的約束,過渡到由下至上逐級受到“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和“固山額真”直至旗主貝勒的管轄,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夠接受的,加之八旗制度還在健全和完善之中,這時的滿族民眾對八旗制度的態度處于服從階段,即主觀并沒有自覺接受八旗制度的動機,從認識和情感上對八旗制度也沒有太大興趣。女真各部固有的習慣、認識和需要與八旗制度的目標、紀律還存在矛盾與沖突。同時,被編入八旗后女真民眾擔負著比以往更為繁重的差徭,如國家修筑城堡、種植糧谷、制備舟車,都要按旗僉派牛錄人丁擔任。《滿文老檔》記載了當時對抽派人丁的規定,“因若取谷于部眾,將苦累部眾,乃令出一牛錄之十丁四牛于公,于閑地耕田,多獲谷物,充實倉庫,委任十六大臣、八巴克什掌管庫谷之官登記收支。”?這都是令女真、蒙古民眾對入編八旗持消極態度的因素。因此,盡管努爾哈赤大力招撫善待來歸之眾,還會出現隱匿丁口脫漏不報,甚至離旗外逃的現象,這說明無論是自愿歸順還是戰敗降順而被編入八旗的各部落貝勒、臺吉、諸申,多少都帶有為生存所迫和懾于八旗強大軍事攻勢的色彩。族源相同的女真各部尚且如此,蒙古較早編入八旗的科爾沁部同樣是在被八旗戰敗之后,才被動接受八旗制度的,他們對八旗制度的態度也含有較多的服從成分。如后來被編入滿洲正黃旗的科爾泌左翼明安貝勒曾經參與九部聯軍攻打建州的戰爭,?被八旗軍隊打敗,始與建州建立友好往來。萬歷四十年(公元1612?年)“太祖聞其女頗有豐姿,?遣使欲娶之,?明安貝勒遂絕先許之婿,?送其女來,?太祖以禮親迎,?大宴成婚”。萬歷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明安兄也將其女送與皇太極成婚。萬歷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明安弟又將其女送與努爾哈赤成婚。從此,?開創了女真與科爾沁部聯姻的局面。科爾沁右翼中旗首領鄂巴臺吉經歷了多次與努爾哈赤的戰爭,?也逐步認識到八旗軍隊的強大,為了共同對付察哈爾蒙古林丹汗,?于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接受努爾哈赤授予的土謝圖汗封號和大量賞賜,并娶努爾哈赤的侄孫女(努爾哈赤弟舒爾哈赤之孫女)?敦哲為妻。這些蒙古王公貝勒雖被編入滿洲八旗,他們對八旗的態度仍然是想借助八旗的力量保存自己的實力,暫時與強手聯合,企圖東山再起。
服從態度不僅僅存在于八旗創建初期,就是八旗制度已經相當完備的時期,緣于對八旗制度缺乏充分的認識,新編入八旗的人員也有這個過程,其中包括皇太極執政時新編的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當然,服從階段并非每個八旗成員都必然經歷的階段,也有些旗人從加入旗籍之始就特別認同八旗制度的,還有先認同后來又否定的現象。
二、共享軍事勝利、經濟發展和文化進步的認同階段
八旗隨著八旗制度的日趨健全和完善以及努爾哈赤在軍事上節節勝利,先后平哈達,除輝發,亡烏拉,滅葉赫,統一了女真各部,大敗明朝官軍于薩爾滸,皇太極又在此基礎上出征蒙古,平定朝鮮,并與明朝展開了松錦大決戰,直至多爾袞輔佐順治率八旗勁旅入關,定鼎中原,八旗制度充分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強大的戰斗力,以八旗制度為核心的滿洲共同體的行政效率空前提高,生產和生活中的合作意識得到無比的增強,民族凝聚力獲得極大加強。這是八旗民眾從感情和思想上主動接受八旗制度的階段,這個階段八旗人員對八旗制度產生強烈的歸屬感并且對自己所屬的群體給予積極評價,對八旗的軍事、行政和生產活動有較高的卷入程度。
旗人對八旗制度的認同主要來自于八旗制度為其成員提供了穩定的生活經濟來源,切實的安全保證,便捷的入仕升遷之道以及各項較民人更為優厚的待遇。為使八旗成員的經濟生活得到保障,八旗的最高統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如在入關之初即撥給八旗兵丁土地30畝,稱為“八旗兵丁份地”,規定凡是八旗壯丁差徭,糧草、布匹永停輸納,惟服兵役,使旗人可以專事披甲出征而不必為生計而忙碌,這很適合滿洲民族勇武善戰的天性,符合大部分旗人的興趣。八旗統轄下的成年男子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平日進行軍事訓練,戰時披甲出征,已經形成一支能征善戰的部隊,他們不再為遭到其他部落的劫掠和侵擾而擔憂,安全感和歸屬感得到增強。
滿洲、蒙古、漢軍八旗組織內部的官職名額,都有專為旗人預留的編制,如八旗的左右兩翼都有衙署,設翼缺;八旗各有衙署設旗缺;各旗內參領、佐領也都有各自的衙署,設有相應的官缺,從各所屬旗內揀選擔任;還有在八旗內通行揀選的官缺,即公缺,上述各種官缺均由旗人擔任。在旗人員還享有在各級政府機構中除授官職的編制名額,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旗人除可以占用八旗編制之外,還可以占用公共的編制。這為旗人提供了充分的建功立業機會,創造了展示才華的條件,凸顯出旗人的優越地位。
旗人綜合素質的提高受到極大的關注,旗人無論貧富都享有充分的受教育權利。八旗入關不久即開始建立各種八旗學校,?如在北京設有宗室學、覺羅學、八旗官學、景山官學、咸安宮官學等等,?在各駐防之地也都設立了八旗官學和八旗義學。八旗學校專收八旗子弟為學生,學習滿蒙漢文和騎射。八旗教育不僅使八旗人的文化體育素質有了進一步的提高,而且還從童年就培養了八旗子弟對八旗制度的接納、認同、欣賞、崇敬態度。旗人享受各種撫恤待遇,對陣亡、病故、殉職、殉節、致仕、孤寡等都有相應的撫恤規定,對遭遇上述不幸的旗人除按例發給恤銀之外,還準予其子弟承襲一定等級的官職。旗人家中遇有婚喪大事,也可照例領取賞銀。這些舉措對維護八旗制度,鞏固八旗兵源,增強八旗的凝聚力發揮了重要作用,自然也增加了旗人對八旗的認同、親和態度。
身為旗人的八旗統治者對八旗成員的優厚乃至偏袒待遇還延伸到犯法的旗人身上。違法犯罪的旗人享受減刑的特殊待遇,藉此增強旗人對八旗制度的依附和感激。清代法律規定,滿洲、蒙古和漢軍旗人犯法,除死刑外,均準折刑,也就是減刑。如,處以徒刑或充軍流放的八旗犯人,免予發遣,徒一年者,只處以枷號20天;徒刑時間更長的按照這個規定逐次遞增,五年徒刑可以減刑為枷號60天。只有罪過大到開除旗籍的,才按照律條進行發遣。
八旗清廷對任何民族的旗人都平等相待,使得八旗成員內部基本相互平等,并不會因為來自哪個民族而有所不同,雍正帝曾專門就此發布上諭:“從來治道,?在開誠布公,?遐邇一體,?若因滿漢而存分別之見,?是有意猜疑,?互相漠視,?豈為治哉!?天之生人,?滿漢一理”。八旗內部也不會因為隸屬于不同的旗分而有尊卑貴賤的差異,即便是宗室覺羅也要依據所食采地之戶而分屬各旗。即使上三旗與下五旗之間確有不同,也是因為歸附時間早晚以及對八旗貢獻大小不同而產生的。況且,著有功績的八旗滿蒙漢大臣還享有換旗的資格,即原為下五旗的功臣可奉皇帝的命令抬入上三旗。八旗制度帶給旗人平等的地位,八旗制度填平了民族之間的鴻溝,消解了不同民族旗人對自己母體民族的認同,代之以對八旗制度的認同。
滿文的創制與通行不僅是滿族發展史上的劃時代事件,也是八旗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對于八旗成員認同八旗制度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滿文創立以前,女真人講女真語,寫蒙古文,這種語言與文字相矛盾的狀況嚴重制約著建州社會軍事和經濟文化的發展,更為嚴重的是,一個沒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必將被視為落后和愚昧的群體,在外被其他民族輕視,難以吸取和傳播其他民族的文化營養,對內不利于連結滿洲部民,傳承滿族文化傳統。滿文創制并獲得通行之后,提高了八旗人的文化素質,增強了八旗成員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滿文滿語成為團結東北通古斯各族的強有力紐帶,在促進八旗和滿洲共同體的形成以及旗人對八旗制度的認同感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八旗意識形成、整體心理趨同的內化階段
旗人對八旗制度的態度經過服從、認同階段后,一般都會發展到內化的階段。在內化階段中,旗人基本克服了內心對八旗嚴密組織形式和嚴格規章制度的不協調感,并將自己對八旗制度的新認識和自己的原有習俗、觀念結合在一起,構成一個統一的態度定勢。內化后的態度具有持久難變的特點,旗人的內化態度一旦形成,即使外在的影響已經撤銷,也還會持續下去,這是內化的真正價值,也是創制八旗的目的本質所在。
旗人對待八旗制度的肯定和積極態度,最終內化為穩固持久的行為習慣和心理定勢,并表現在各種活動之中,這得益于八旗意識的形成和八旗作為一個獨特整體價值觀念的統一和觀念結構的趨同。
入關以后,無論駐京還是駐防的八旗滿洲、蒙古和漢軍等成員長期共同生活在與“民人”相對隔絕的駐地,服裝發式別無二致,加之八旗內部頻繁的相互通婚,語言、風俗也發生著彼此間的相互影響,日漸相同,這就使得旗人的政治和社會生活形成了獨立于民人的體系。在民人看來,八旗內部幾乎不存在民族差別,旗人整體上就是一個與自己迥然不同的群體。旗人內部的民族意識也在共同的處境中逐漸淡化,“旗”的整體意識增強。在大多數場合,旗人與非旗人的區別代替了民族的劃分,旗人的內群體意識不斷得到強化。
八旗共同的外部敵對勢力形成針對八旗整體的壓力,八旗必須化解內部的矛盾并縮小旗人之間的差距,以便增強八旗的凝聚力,八旗內部各民族面對共同的壓力,共同的利益與危機意識也有力地刺激了八旗內部的團結,加速了態度由服從和認同向內化的轉變。
八旗以八旗為根本的滿族統治者對其他民族的先進文化采取兼容和吸納的態度,使中原漢文化和蒙古文化這兩種主要的異質文化成為當時文化傳統中的主流,八旗成員與中原民族的文化差距日漸縮短,民族之間相互包容和借鑒的成分越來越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旗人的文化素質,使得大部分旗人成為儒家文化造詣很深的專家;由于旗人在教育享有的優勢地位,最終導致一些旗人的漢文化水平超過漢族人的平均水平,許多旗人在書畫、詩文、算法、醫術、地學等領域取得了令眾多漢族文人都佩服的成就。八旗整體素質的提高,成為旗人引以為自豪的變化,這種情況下,八旗的所有信念和觀點與旗人的價值體系融為一體,形成了穩定的旗人覺悟。
對八旗制度的態度一經內化,八旗意識就以極易辨別的形式呈現出來。從八旗興起時就表現出來的艱苦奮斗,積極進取,善于學習,銳意創新,團結御辱的精神,經過一代代旗人的弘揚和提煉,漸漸成為一種介于國家意識和民族意識之間的一種意識,并進一步升華為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
內化以后的態度推動著一系列后繼的行為,這些行為又反過來強化了已有的態度。從下面的事例足可以看到這樣的互動關系。形成內化態度的旗人將維護和捍衛八旗制度視為自己的神圣天職,他們把吃糧當兵當作與八旗興衰、國家危亡息息相關的頭等大事,無論禁軍還是駐防的旗籍士兵,從不忘記國家重托,無論哪里有戰事需要他們效力,哪怕自家老小節衣縮食,他們也會按照八旗制度的規定,自己出資購買兵器戰馬,從容奔赴戰場。自八旗創立以來,內外戰事從未間斷,而歷次戰爭無不是以八旗勁旅為主力,首當其沖,傷亡最多的也是八旗官兵。從收復臺灣到抗擊沙俄,從鴉片戰爭到甲午海戰,八旗將士臨危不懼,舍身報國,涌現出無數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在八旗將士為維護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譜寫的樂章中,旗人對八旗制度持有的積極態度無疑是其內在的底韻和基調。
四.結語
滿族從一個屈居東北邊陲的弱小民族,能以區區數萬的人眾迅速崛起,與實力遠比自己強大的蒙古聯合,使蒙古成為滿洲的羽翼,建立牢靠的滿蒙聯盟,最終入主中原,掌握了中國的最高統治權,實現了對中國長達268年的統治,有效統治時間約為中國封建社會的七分之一,在此期間的各項英明睿智的策略都是通過八旗制度來體現和實施的。
八旗八旗制度的發展和鞏固與旗人對八旗的態度則始終處于相互作用、互為因果的關系之中:一方面,八旗制度的完善和發展促進了旗人對八旗接納和認同;另一方面,旗人對八旗態度,歸屬感乃至八旗意識的形成又反過來加強了八旗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但旗人對八旗制度的態度并不總與時間和八旗發展階段同步,也就是說,同一個時期內既存在對八旗的服從態度,也有態度已經發展到內化階段的旗人,還有對八旗制度始終抱有同一個態度未曾改變的成員。需要說明的是,在八旗發展的后期,“旗人生計”出現問題,改革八旗制度的要求和呼聲漸起,旗人對八旗制度的態度又產生了新的變化。
總之,旗人對八旗制度的態度伴隨八旗制度的形成和發展而存在,并呈現出朝一定方向變化的趨勢,是八旗意識和八旗精神形成的心理基礎,了解和研究旗人對待八旗的態度應該成為滿族研究的課題之一。
作者:鬼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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