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總統是1911年12月—1949年中國國家元首的稱呼,為全國三軍最高軍事統帥。大總統由國會選舉產生,以國會議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得票滿投票人數四分之三為當選。初期稱“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3年后由國會選舉產生第一任大總統袁世凱。1916年6月6日袁世凱猝逝后,《中華民國約法》被廢止,恢復責任內閣制,大總統為不負實際行政責任的國家元首,此制一直延續到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時為止。中國國民黨政府北伐后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被國民政府主席取代,后中國國民黨敗退臺灣時“總統”一職被再度使用。
中文名大總統
稱呼時間1911年12月—1949
稱呼國家元首
恢復責任內閣制
止段祺瑞
由來臨職孫中山首次的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就職典禮于1911年12月29日晚間10時,在南京總統府(清朝兩江總督署)舉行,臨時大總統的就職也正式宣告中華民國的成立。1912年1月22日,孫文發表聲明表示,倘若清朝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能宣布贊成共和體制,將辭去臨時大總統職位,并且推舉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25日,袁世凱及各北洋將領通電支持共和。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溥儀退位,清朝正式終結,孫文于是宣布辭去臨時大總統。1912年2月15日,南京參議院選出袁世凱為第二屆臨時大總統,并于3月6日在北京宣誓就職。
正職1913年10月10日后,國家元首為正式大總統。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是袁世凱,于1913年(民國二年)選出。大總統仍為不負實際行政責任的國家元首,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時為止。國民政府北伐后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被國民政府主席取代,1948年行憲后設立“中華民國總統“一職。
職能其職權為統率全國陸海軍隊;依法宣布戒嚴;對外宣戰、媾和和締結條約;派遣駐外大使、公使;接受外國大使、公使;任免文武職員;發布命令;公布法律;頒給勛章及其他榮典,宣告大赦、減刑、復權等。行使以上某些職權時,須分別受國會議決、國會同意、國務員副署等附加條件的限制。但北洋政府是一個以軍權為中心的軍閥政府,大總統的權力實際上取決于對軍權的掌握程度。
1914年5月1日《中華民國約法》公布,規定實行帶有中國特色的、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現行的總統制大相徑庭的、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的、買辦式的總統獨裁制,大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由原來在資產階級責任內閣制下不負實際行政責任,改為直接控制行政的首長。大總統有行使法律、命令、任免、軍事、外交等多方面的權力,且不受附加條件的限制。此外還新增有召集與解散立法院,發布與法律有同等效力的教令,作財政緊急處分和提議增修憲法等特權。
產生大總統由國會選舉產生,以國會議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得票滿投票人數四分之三為當選。其當選資格為中華民國人民,完全享有公權,年滿四十歲以上,居住國內滿十年以上者。每屆任期為五年,如再次當選,得連任一次。大總統因故去職或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大總統任滿為止;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總統代理。
《中華民國約法》規定,其當選資格、選舉制度和職權也相應發生變化。對當選資格,中華民國“人民”被改為“男子”,居住國內“十年”被改為“二十年”。對選舉,參政院參政若認為在政治上有必要時,得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同意,議決現任大總統連任。其繼任人由現任大總統推薦候選人三名,書于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藏于大總統府內金匱石室。
金匱鑰匙由大總統掌管,石室鑰匙由大總統、參政院院長及國務卿分掌,非有大總統命令不得開啟。選舉之日,由現任大總統交選舉會選舉。選舉會由參政院參政和立法院議員各互選五十人組成,并由大總統召集。每屆任期為十年,連選得連任,次數未作限制。其任期未滿因故去職時,應在三日內組織臨時選舉會補選。補選前,大總統職權由副總統代行。
資料誓詞
傾復滿清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于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于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于國民。[1]
1911年到1949年的中華民國大總統
自1912年孫中山出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任期1912年1月1日——1912年4月1日)、袁世凱出任第二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任期:1912年3月10日——1913年10月6日)起,至1949年10月1日止,正式擔任過中華民國大總統職務的有:
袁世凱(1913年10月6日——1915年12月12日;
黎元洪1916年3月22日——1916年6月6日政黨或派系:北洋軍閥)
袁世凱1915年12月12日稱帝,改國號為中華帝國,年號洪憲。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
黎元洪(1916年6月7日——1917年7月1日;1922年6月12日——1923年6月14日政黨:進步黨、研究系)
1917年張勛在7月1日至發動政變,宣布清朝復辟。7月12日溥儀政權遭段祺瑞的“討逆軍”推翻。
1922年6月12日黎元洪復任大總統
馮國璋(1917年7月6日——1918年10月10日政黨或派系:直系軍閥)
1917年7月6日馮國璋以副總統代理大總職
徐世昌(1918年10月10日——1922年6月2日政黨或派系:皖系軍閥)
曹錕(1923年10月10日——1924年11月2日政黨或派系:直系軍閥)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爆發,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將其推翻,后無擔當此職者
段祺瑞(1924年11月24日——1926年4月20日政黨或派系:皖系軍閥任中華民國總執政,集大總統、總理一體)
非常(時期)
孫中山(1921年5月5日---1923年3月2日政黨或派系:中國國民黨)
1921年4月,非常國會開會,取消軍政府,組織正式中華民國政府,選孫文為非常大總統。但軍政權掌握在陳炯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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