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學庫,男,漢族,1953年3月出生,河北大廠人,197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河北省人大常委、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發改委原主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省第十屆政協委員會常務委員。2014年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4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8年。
中文名劉學庫
國籍中國
籍貫河北大廠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53年3月
政黨中國共產黨
職位河北省人大常委、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發改委原主任。
履歷劉學庫1970.11——1972.10,廊坊財貿學校財貿學專業學習
1972.10——1973.10,大廠回族自治縣食品公司會計
1973.10——1976.02,大廠回族自治縣革委會生產部干部
1976.02——1977.08,大廠回族自治縣工建交辦公室副主任、化肥廠籌建處黨總支副書記
1977.08——1979.09,大廠回族自治縣農機局副局長、副書記
1979.09——1980.03,大廠回族自治縣拖拉機站站長、黨支部書記
1980.03——1982.06,大廠回族自治縣磷肥廠廠長、書記
1982.06——1987.02,大廠回族自治縣經委副主任、化肥廠廠長
1987.02——1990.03,大廠回族自治縣鄉鎮企業局局長
1990.03——1991.03,大廠回族自治縣縣委常委
1991.03——1992.01,大廠回族自治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1992.01——1993.05,三河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3.05——1996.02,三河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6.02——1996.04,三河市委書記、市長
1996.04——1997.12,三河市委書記(其間:1993.09—1996.07在省委黨校函授黨政專業學習)
1997.12——1999.05,廊坊市委常委、三河市委書記
1999.05——2003.03,廊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其間:1997.09—2000.07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科學社會主義專業學習)
2003.03——2003.08,河北省對外貿易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
2003.08——2004.11,河北省發改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4.11——2006.11,河北省發改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兼省重點辦主任(正地廳級)
2006.11——2006.12,滄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006.12——2007.01,滄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7.01——2011.01,滄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01——2013.03,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省口岸辦主任。
涉嫌嚴重違紀2014年1月,劉學庫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多位河北省人大和政府系統人士稱,劉學庫在參加河北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突然被帶走。在劉學庫此次被調查前,2013年12月29日,一署名為“仗義直言不悔改”的網民曾在天涯論壇發布題為《是老虎還是蒼蠅》的帖子,舉報劉學庫。舉報內容涉及劉學庫在1997年至2013年4月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受賄、違規批地、包養情婦、協助情婦經商牟取非法利益、違反計生政策超生超育等多方面問題,并羅列了劉學庫與其兒女合謀受賄錢財及洗錢的情況。
帖子中稱劉涉案金額達2億元的說法也在河北官場盛傳。該帖并指劉在國內多處城市擁有房產。[1]
一審被判18年新華社石家莊2015年4月25日電(記者齊雷杰)記者25日從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對被告人河北省發改委原主任劉學庫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內幕交易一案作出一審宣判,[2]對被告人劉學庫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罰金人民幣50萬元。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的差額部分人民幣397萬余元、美元9.5萬元依法上繳國庫。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5 21:40:2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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