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銀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出資入股成為第一大股東,正式更名為內蒙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關懷下,歷經國內經濟形勢不斷調整變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已經成為一支跨區經營、全面發展的重要金融力量。
公司名稱內蒙古銀行
成立時間總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騰飛南路33號
經營范圍金融服務
公司口號專注于心,高效于行
員工數3116人(2017年年底)
外文名稱BankofInnerMongolia
公司性質國有參股股份制商業銀行
產品服務經營范圍:許可經營項目: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外匯貸款;國際結算、進口信用證(付款保函業務除外);外匯同業拆借;結匯、售匯;代客外匯買賣;外匯咨詢業務;銀行借記卡業務;公務卡業務。
上海黃金交易所自營業務;實物黃金業務;黃金積存業務;黃金租賃業務;黃金理財業務(保本型);基金銷售;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本行依法合規對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動產、股權、除股權外的其他權利等抵債資產進行處置。抵債資產為房產的,本行可采用出售、房屋租賃等方式進行處置。
公司治理按照《公司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內蒙古銀行建立了“三會一層”的公司治理架構。目前,我行董事會下設薪酬與提名、風險管理、關聯交易控制、戰略、審計、信息科技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7個專門委員會;監事會下設審計和提名2個委員會;經營層設立了信用審批、風險管理、資產負債管理、產品創新、績效考核管理、財務審查、招投標管理、專業序列崗位任職資格評審、理財投資決策9個專門委員會,并按照前、中、后臺分工的不同設立了24個職能部室。
企業文化內蒙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銀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8日,是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最早的城市商業銀行之一。多年來內蒙古銀行始終堅持以“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城市居民”為己任,以“做實做強,打造國內一流的城市商業銀行”為目標,不斷完善管理機制,創新服務產品,豐富服務渠道,在中小企業、城市居民服務方面形成了自己獨特優勢,實現了持續、穩定、快速地發展,成為了內蒙古自治區金融市場上一支重要金融力量。
內蒙古銀行在改革發展進程中,始終重視文化的軟實力作用。特別是2009年更名后從打造現代銀行,促進內蒙古銀行可持續發展的高度,把企業文化建設放在全行工作的重要戰略位置,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促進業務經營與企業文化建設同發展,做出了全面推進企業文化建設的決策,精心提煉了“誠信恒久創新致勝”的核心價值觀,確立了“專注于心,高效于行”的宣傳語,全面推進了視覺文化、理念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建設,具有內蒙古銀行特色的企業文化正在日漸形成,核心理念深入人心,品牌形象明顯提升,行為規范有效踐行,文化活動豐富多彩。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5 23:23:5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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