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伍杰,男,漢族,1945年9月生,山西省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6年09月18日,山西原省委副書記侯伍杰受賄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被告人侯伍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款物計人民幣88萬余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侯伍杰能坦白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贓款、贓物,依法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
中文名侯伍杰
國籍中國
籍貫山西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職業原太原市委書記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45年9月27日
簡介侯伍杰侯伍杰,男,漢族,1945年9月生,山西省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7年7月參加工作。曾經擔任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職。2004年12月9日,因涉嫌受賄,構成嚴重違法違紀,侯伍杰被停職并立案查處。2005年9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宣布依法罷免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杰山西省十屆人大代表職務。[2]
2006年09月18日,山西原省委副書記侯伍杰受賄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被告人侯伍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款物計人民幣88萬余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侯伍杰能坦白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贓款、贓物,依法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侯伍杰有期徒刑十一年。
曾任職務曾任職務:?
天津警備區獨立師農場鍛煉,任大學生連副班長
1970年后任嵐縣東土峪良種場干部
嵐縣革委會政工組、組織辦公室干事
呂梁地區革委會政治部干部、辦公室干事
地委組織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長
1977年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副部長
1983年入中央黨校培訓部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85年7月中央黨校畢業后借調省委組織部工作1年
1986年任長治市委副書記
1990年任陽泉市委書記
1991年當選為六屆省委委員
1995年任省委宣傳部部長
1996年當選為七屆省委委員
1997年任省委常委
2000年1月兼任太原市委書記
主要經歷侯伍杰辦公室1995年,盛傳侯伍杰才任省委宣傳部部長時在北京嫖娼時被北京警方抓住。其實當事人是陽泉電視臺的一位女臺長。由此一直到1997年,侯伍杰才當選為山西省委常委,是全國當時唯一的非省委常委的省委宣傳部部長。
侯伍杰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7月參加工作。20世紀70年代,侯伍杰曾擔任嵐縣革委會組織干事,后歷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長,地委組織部副部長。1983年入中央黨校學習,畢業后被借調至山西省委組織部工作1年。自此,侯伍杰平步青云,1986年任長治市委副書記,1990年回老家陽泉任市委書記,并任省委委員。
1995年侯伍杰任省委宣傳部部長時,針對他不利的傳聞開始盛傳。據檢察機關介紹,侯伍杰因犯有某一問題被查,從此針對其個人的舉報再未中斷。正由于當時的各種舉報,侯伍杰在擔任省委宣傳部長兩年后的1997年,才被選為山西省委常委。由此,侯也被稱為“帶病升遷”的典型。
2000年,田成平書記提拔他擔任了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書記。
2000年1月,侯伍杰兼任太原市委書記,同年9月被免去省委宣傳部部長。在其擔任太原市委書記的時候,關于其經濟問題的舉報信也紛至沓來。
2001年9月,侯伍杰不再擔任太原市委書記,不久擔任省委副書記,其工作側重于意識形態方面。2004年下半年,侯伍杰兼任省委黨校校長。
2003年12月21日,侯伍杰對山西大同市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調研。在聽取了大同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匯報后,侯伍杰在講話中專門強調了“一把手”的作用。他指出,“要強化‘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意識,切實把領導責任落實到各級第一責任人,用制度來保證‘一把手’負總責的要求落到實處。要充分發揮好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研究和探索新時期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思路、新方法,通過大要案件的查處,總結經驗,完善措施,改進工作,使腐敗現象真正從源頭上得到有效遏制。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吸引社會各界關注廉政建設、支持廉政建設、參與廉政建設,在全社會形成強大反腐合力,不斷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2004年8月11日由中國作協、山西省委宣傳部、山西省作協共同主辦的“《國家干部》暨張平創作回顧”研討會上,侯伍杰發表講話說,“《國家干部》這部小說繼續體現了張平直面現實、關注時代、敢為人民代言的精神。作品既塑造了以人民利益為重、與基層群眾同甘共苦的優秀干部,也反映了現實生活的復雜性,特別是表現了政治民主建設中干部人事體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受賄2001年12月,李滿林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判處死刑,官方評價此案為:“一個市井無賴組建起龐大的黑惡勢力,幾名政府官員撐起保護傘,是山西省自解放以來涉案人員最多的黑社會性質團伙大案。”
侯伍杰受審資料圖李滿林臨死前供出了警察局局長邵建偉。邵建偉隨即被捕。邵建偉的起訴書中所說的:“被告人邵建偉歸案后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屬重大立功行為,可以減輕處罰。”。原來,2001年上半年,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杏花嶺公安分局局長的邵建偉,花巨資行賄省委黨委、太原市委書記的侯伍杰。
黑道侯伍杰審查山西腐敗窩案的發現,源于“不講義氣”的黑社會老大,黑社會老大突破了“殺人償命”的極限,以至于讓公安部到當地督辦案件;是“李滿林沒想到自己會被處以極刑”,“一審被判死刑后,李滿林的情緒相當糟糕,隨即供出為自己多年來提供保護的警界人士邵建偉”;而后為了戴罪立功保命的邵建偉也供出了侯伍杰。原來,案件的發現就是這么偶然。
李滿林之所以能在10余年時間里盤踞太原黑道,源于警方的庇護。李滿林集團的拉攏、腐蝕下,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警務人員,淪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保護傘,致使該集團有恃無恐,長期在太原地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對,淪為保護傘當然只是少數,可是我們要反思的是為什么那么多紀檢、檢察、監察機關能在10余年里成為了沉默的“大多數”,10余年時間里盤踞太原黑道的違法犯罪行為一直是發淫威于發生光天化日之下,為什么不能早一點順藤摸瓜將所有的犯罪分子一網打盡,而要靠黑社會老大“立功保命”、“不講義氣”才會讓貪污腐敗分子東窗事發呢?看來,在侯伍杰、邵建偉的破案中,有關機關的瀆職責任不可推卸,而大案昭然于天日,最大的功臣非李滿林莫屬。
出國被截2004年12月9日,武警邊防部隊緊急出動,侯伍杰率團出國考察登機前最后一刻被攔下。
侯伍杰告訴審查他的人,“如果你們一定要讓我怎么樣,那山西會有一大批官員跟著我倒楣,不會少于二、三百個干部。”
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6年9月18日依法以受賄罪判處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候伍杰坦白交代了于2000年9月至11月期間,三次收受美元10萬元和價值港幣5萬余元的百達菲利手表一塊,共計88萬余元,并退出了全部贓款、贓物。“中國最廉潔的市委書記”,88萬余元是公布查處高級官員案件中數額最低的,為此,民間認為候伍杰是當前中國最廉潔的市委書記。?
網傳其出獄2013年2月,網絡盛傳侯伍杰于15日提前出獄,并稱當日政府高官、煤老板和名流富商傾巢而出,爭相迎接,或列隊歡迎,鮮花簇擁,甚至欲以禮炮迎接;回家后門庭若市,其禮遇猶如英雄凱旋,該微博在網上熱傳。據網民舉報,有山西高級別官員親自捧鮮花去機場迎接,但撲空悵然而返;原來,當地煤老板捷足先登,早已將他接出大牢并一路護送自陸路返太原。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6 06:19:5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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