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光允,男,1942年生于河北省保定市蠡縣。1966年畢業于上海同濟大學建筑工程系經濟組織管理專業。1973年調河北省石家莊市建設委員會。1995年8月17日,寫題為“程維高、李山林是破壞河北省建筑市場的罪魁禍首”的材料,匿名寄中紀委、河北省檢察院。1996年2月17日,以“投寄匿名信,誹謗省主要領導”的罪名被判勞教兩年,并被開除黨籍。后仍堅持舉報,進行反腐抗爭.
中文名郭光允
國籍中國
出生地河北省保定市蠡縣
畢業院校同濟大學
出生日期1942年
人物履歷郭光允,男,1942年生于河北省保定市蠡縣。1966年畢業于同濟大學建筑工程系經濟組織管理專業。有《我告程維高——一個公民與一個省委書記的戰爭》出版。
1973年調河北省石家莊市建設委員會。1985年晉升高級工程師,任市建委工程處處長兼定額站站長,負責石家莊市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的審批工作。
人物事件郭光允1987年發現市建委主任李山林的腐敗行為。1994年寫署名信給程維高,舉報李山林。1995年8月17日,寫材料匿名寄中紀委、河北省檢察院。同年11月21日被石家莊市公安局收審。后被判勞教兩年,并被開除黨籍。1997年,在家人奔走反映和中紀委的過問下,保外就醫。繼續檢舉揭發程維高。2000年經過上百次到北京上訪,被平反,恢復黨籍,但仍保留黨內警告處分。2003年2月,石家莊市直工委代表組織向其道歉,并撤銷其黨內警告處分。[1]
人物評價2003年8月9日,中紀委對程維高嚴重違紀問題做出處理,并高度評價道:“正是郭光允義無反顧的舉報,堅持不懈的揭發,使程維高案件初露端倪。”[1]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6 14:51:5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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