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毒,指以神秘方式配制的巫化了的毒物。在老昆明人為中蠱之人以蛋"滾蠱"的咒詞里,曾提及—長串蠱名,如金蠱、銀蠱、長蟲蠱(蛇蠱)、編短蠱、蝴蝶蠱、媽里兒蠱(蜻蜓蠱)、居家養的蠱以及五方五地的各種蠱。據悉,古籍記述或民間傳說的蠱的種類,還有金蠶蠱、蛤蟆蠱、蜈蚣蠱、蜮盎(水蠱)、羊蠱、魚盅、牛蠱、犬蠱、雞蠱、鵝蠱、草蠱、菌蠱、虱盅、蝎子蠱、鬼蠱、馬蜂蠱、大象蠱等。不僅種類多,而且善變化以至無窮,讓人防不勝防,恰如晉干寶《搜神記》所說:"盒有怪物,若鬼,其妖形變化,雜類殊種.或為豬狗,或為蟲蛇,其人皆自知其形狀。常行之于百姓,所中皆死。
中文名蠱毒
外文名Bewitched
解釋以神秘方式配制的巫化了的毒物
所屬巫術
地 區中國
種 類癲蠱、蛇蠱、情蠱
種類一般而言,被談論得較多的蠱毒如下幾種:
蛇蠱
湘西的蠱毒明王世恐《閩部疏》:閩地頗薔蠱。其神或作小蛇.毒人無有不能獨泉之惠安最多。
清甘雨撰《姚州志》(《甘志》)
彝人有養蠱者,其術秘,不與人知。或云養大蛇而取其涎,暴干為末,投食物中,人誤食之,七八日即病,不治則死矣。
云南劍川白族認為,養蠱人是祖傳的,蠱藥放在放蠱者的拇指指甲縫內,在別人吃飯喝水時,趁人不備把藥彈進碗里,吃到蛇蠱的人總覺得肚子氣鼓氣脹的,吐出像蛇一樣的吐沫。
蛇蠱又分幾種:陰蛇蠱的害人是子人中毒的,不出三十日,必死。初則吐、瀉,繼則肚脹、減食、口腥、額熱、面紅;重的,臉上、耳、鼻、肚有蠱行動翻轉作聲,大便秘結,加上頹腫等,更是沒有治好的希望。生蛇蠱的害人中毒的情況.與陰蛇蠱害人相似,但也有些異點。即腫起物,長二三寸,能跳動,吃肉則止。入則成形,或為蛇,或為肉鱉,在身內各處亂咬,頭也很疼,夜間更甚。又有外蛇隨風入毛孔里來咬,內外交攻,真是無法求治。
犬蠱?晉干寶《搜神記》?部陽趙壽,有犬蠱,時陳半詣壽,忽有大黃犬六七群出吠早。后余伯婦與壽婦食,吐血幾死。
公雞蠱
流行于滇中某些民族地區據說中此蠱者,體內疼痛如雞啄。
騾蠱和虱子蠱
這也是以癥狀測定的蠱,據說中此蠱者,疼起來就像騾子。
虱子蠱
吃著虱子蠱的人全身奇癢,用手一抓便到處起泡,泡抓破就有三五成群的虱子爬出來。
姑蠱
(水蠱)?晉干寶《搜神記》:漢光武中平中,有物處于江水,其名曰"蜮",一日"短犯",能含沙射人,所中者,則身體筋急,頭痛發熱,劇者至死。江人以術方抑之,則得沙石于肉中。《詩》所謂"為鬼為域,則不可測"也,今俗謂之沒毒。先儒以為男女同川1?而俗,淫女為主,亂氣所生也。蜮不僅傷人,也傷魂。《楚辭‘大招》云:"魂乎無南,蜮傷躬只。"馬王堆漢代帛畫下部水中小蟲,或為蜮蠱,故亦畫白犬以鎮"水蠱"。
蝶蛤蠱和蜘蛛盎
陶潛《續搜神記》:判縣有一家事蠱,人咬其食飲,無不吐血死。人下食,一雙蜈蚣長丈余于盤中走出。
蜘蛛盎?據晉人《靈鬼記》述?秦孝王楊俊病重時,通過口中含銀而變色知道受了蠱毒,但一時不能明白是中了什么毒。至死后,文帝及皇后發現棺框中爬出大蜘蛛,經過追究,才知道是崔妃下的蠱毒。
金蠶蠱
清張混《滇南新語》-?蜀中多薔蠱.以金蠶為最,能戰人之生,掇其魂而役以盜財帛,富則遺之,故有嫁金蠶之說。民間傳說,金蠶盅性喜潔凈,凡養蠱人家家中塵埃絕無。金蠶是有靈魂的,它能幫主人害死仇敵,又能使養蠱人發財致富。金蠶的害人是能使人中毒,胸腹攪痛,腫腹如甕,七孔流血而死。
傳說蠱是一種以毒蟲作祟害人的巫術,是一種較古老的、神秘的、恐怖的巫術,主要流行于中國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數民族中。[2]谷子儲藏在倉庫里太久,表皮谷殼會變成一種飛蟲,這種古人也叫它為蠱。左傳昭公元年說:“谷之飛,亦為蠱”、“谷久積,則變為飛蠱,名曰蠱”。從谷殼變成的飛蟲與米糠不同:飛蟲會飛,米糠不能飛。孔穎達《十三經注疏》曰:“以毒藥藥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謂之蠱毒”。《本草綱目》里說:造蠱的人捉一百只蟲,放入一個器皿中。這一百只蟲大的吃小的,最后活在器皿中的一只大蟲就叫做蠱。可知蠱本來是一種專門治毒瘡的藥,后來才被人利用來害人——“取百蟲入甕中,經年開之,必有一蟲盡食諸蟲,此即名曰蠱。”
苗族蠱毒
偏遠的苗族聚居地區,如果小孩不小心嘴里起了血泡,做母親的便一邊慌忙找針把血泡扎破,一邊憤憤地罵道:“著蠱了,著蠱了。挨刀砍腦殼的,誰放的蠱我已知道了。她不趕快收回去,我是不饒她的!”要是吃魚不慎,魚骨卡在了喉嚨,母親就會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咽幾大口飯,將魚刺一股腦兒地吞下肚里。隨后叫小孩到大門口默念著某某人(被認為有蠱者)的名字,高聲喊叫:“某某家有蠱啊,她放盅著我,我知道了,她不趕快收回去,我是不饒她的:哪天我要抬糞淋她家門,揀石砸她家的屋頂,讓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蠱,有兒娶不來,有女嫁不去哩!”喊聲中充滿了憤怒和仇恨。據說通過這種喊寨的方式,“放蠱”的人聽見了,心里害怕,就會自動將“蠱”收回去。
蠱在苗族地區俗稱“草鬼”,相傳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謂有蠱的婦女,被稱為“草鬼婆”。有苗族學者調查后認為,苗族幾乎全民族篤信蠱,只是各地輕重不同而已。他們認為除上述一些突發癥外,一些較難治的長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體消瘦等,以及內臟不適、腸鳴腹脹、食欲不振等癥狀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著了蠱。屬于突發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讓所謂放蠱的人自行將蠱收回就好了;屬于慢性患者,就要請巫師作法“驅毒”了。這種令人生畏的蠱,并非苗人的專利。蠱術在中國古代江南地區早已廣為流傳。最初,蠱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蟲,后來,谷物后所生飛蛾以及其他物體變質而生出的蟲也被稱為蠱。古人認為蠱具有神秘莫測的性質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蠱,可以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引發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亂。先秦人提到的蠱蟲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蟲。長期的毒蠱迷信又發展出造蠱害人的觀念和做法。據學者考證,戰國時代中原地區已有人使用和傳授造蠱害人的方法。
傳說中制造毒蠱的方法,一般是將多種帶有劇毒的毒蟲如蛇蝎、蜥蜴等放進同一器物內,使其互相嚙食、殘殺,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蟲便是蠱。蠱的種類極多,影響較大的有蛇蠱、犬蠱、貓鬼蠱、蝎蠱、蛤蟆蠱、蟲蠱、飛蠱等。雖然蠱表面上看是有形之物,但自古以來,蠱就被認為是能飛游、變幻、發光,像鬼怪一樣來去無蹤的神秘之物。造蠱者可用法術遙控蠱蟲給施術對象帶來各種疾病甚至將其害死。對于毒蠱致病的法術,古人深信不疑,宋仁宗于慶歷八年(1048年)曾頒行介紹治蠱方法的《慶歷善治方》一書,就連《諸病而侯論》、《千金方》、《本草綱目》等醫書中都有對中蠱癥狀的細致分析和治療的醫方。
在苗族的觀念世界,蠱有蛇蠱、蛙蠱、螞蟻蠱、毛蟲蠱、麻雀蠱、烏龜蠱等類。蠱在有蠱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蠱者本人(蠱主)進攻,索取食物,蠱主難受,就將蠱放出去危害他人。放蠱時,蠱主在意念中說:“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盡纏我!”蠱就會自動地去找那個人。或者在幾十米開外,手指頭暗暗一彈,蠱就會飛向那人。甚至有人說蠱看中了誰,即愛上了誰,就叫它的主人放蠱給誰。不然,蠱就要它主人的命。所以有蠱者不得不放。苗族民間就流傳這樣一則放蠱的故事:從前有位有盅的母親,盅看上了她的兒子,做母親的當然不愿意她的兒子。但是,盅把她嚙得很兇,沒有辦法,她才答應放蠱害兒子。當這位母親同她的盅說這些話的時候,正巧被兒媳婦在外面聽見了。兒媳婦趕緊跑到村邊,等待她丈夫割草回來時,把這事告訴了他,并說媽媽炒的那一碗留給他的雞蛋,回去后千萬不要吃。說完后,兒媳婦就先回家去,燒了一大鍋開水。等一會兒子回到家來,他媽媽拿那碗雞蛋叫他吃。兒媳婦說,雞蛋冷了,等熱一熱再吃。說著把鍋蓋揭開,將那碗炒雞蛋倒進滾沸的開水鍋里去,蓋上鍋蓋并緊緊地壓住,只聽鍋里有什么東西在掙扎和擺動。過一會沒動靜了,揭開鍋蓋來看,只見燙死的是一條大蛇。
子虛烏有
這些所謂的放蠱方式當然是無稽之談。至于蠱到底是什么樣子,除了代代相傳的說法,誰也沒有見過,當然更是子虛烏有的東西了。
雖說是子虛烏有的東西,但苗族的一些婦女卻深受這種觀念的誣害。人們認為“蠱”只有婦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婦女身上,傳給下一代女性,而不傳給男性。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個情投意合的“有蠱”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來,那么他們的下一代,凡屬女性,均要從她母親那里將蠱承傳下來,并代代相傳。在漢文典籍中,放蠱者并不僅限于女性,為什么苗族認為只有婦女才有蠱呢?這與漢、苗兩族的社會文化傳統有關。在漢族的巫術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沒有性別的對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數民族中,在母權制被父權制取代過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性別對立遺存要強烈得多,這種對立表現在巫術信仰中,就是占據正統地位的男性巫師成了維護社會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會曾經居統治地位的女巫則成了秩序的破壞者,被誣為黑巫術的傳承者。一切男性巫師無法解釋或禳解的天災人禍,統統被扣在了女巫的頭上。于是,婦女有蠱的荒謬結論就這樣被推理了出來。
打擊對象
由于放蠱被認為是謀財害命的嚴重犯罪活動,歷史上一直將它列為嚴厲打擊對象。《漢律》中就有“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的條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蠱列為十惡不赦的大罪之一,處以極刑。官府對所謂施蠱者的處罰極其殘忍。明人鄺露說,壯族地區的“峒官“提陀潛抓到施蠱婦女后,將其身體埋在地下,只露出頭部在外,再在蠱婦頭上澆上蠟汁點火焚燒。在苗族地區,被誣為有蠱的婦女,盡管不會都有性命之憂,但被誣者名譽掃地,受人歧視非難,精神上造成極大痛苦,甚至含冤而死。那些被認為有蠱的人家,受盡歧視和羞辱,連親友也害怕與之往來。不論誰家有人病了,只要巫師說中了蠱,那么有病人家就指桑罵槐地大罵,罵的是誰,人們心照不宣,而被罵者自己也明白,就像本文開頭的喊寨。有蠱的人家也只好忍氣吞聲,因為一申辯,無異于公開自己家里有所謂的蠱,所以只好憑白遭受這等羞辱。
苗族多處偏僻地區,舊時醫學落后,許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每遇就診無效,動輒歸咎于蠱。民國時期湘西有位漢人,曾在軍隊中做過官,有權有勢。他得了腹部膨脹的怪病,每當膨脹時,似乎覺得腹中有物在游走,由于請的幾位醫生醫術不高,吃藥無效,便歸咎于被鄰居苗婦施蠱。經過巫師多次作法仍然毫無起色,這位漢官一怒之下把鄰居苗婦捆綁后吊起來,百般辱罵,施以非刑,差點將其折磨而死。苗婦的丈夫懾于漢官的權勢,敢怒不敢言,只能在一旁束手旁觀。后來過了一年多,經人介紹,這位漢官延請一位高明的醫生診治,該醫生看后,說是某種鼓脹病,并不是什么蠱毒。果然一劑藥吃下之后病就好了。可憐苗婦無故含冤,差點殞命。經過該醫生的證實,這位苗婦才恢復了清白的名譽。而那些一輩子不得洗去冤屈的苗婦不知又有多少。
在苗族地區,以盅婆名稱罵人或泄私忿進行報復,會惹出糾紛。苗族“談蠱色變”,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諱。兒女要開親的話,雙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對對方進行嚴格審查(俗稱“清針線”),看其家庭及親戚干凈與否,即有沒有蠱。如果發現對方有不干凈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絕,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劇。有些青年婦女,被人懷疑有蠱,只能嫁給有缺陷的或家境貧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婦女甚至為此自殺。由于害怕與有蠱人家結親,造成有的苗族地區基本上單線開親,在自己的親戚之間相互開親,導致血親越來越近,人的素質越來越低下。
危害
鑒于蠱術陋俗對苗族社會的嚴重危害,許多苗族學者感到對蠱的迷信到了非鏟除不可的地步,大聲疾呼,呼吁移風易俗,革除陋俗。隨著苗族地區科學文化知識的普及,醫療水平的提高,蠱術迷信在苗族地區的影響將會越來越小。
⒈、謂用毒藥殺人。《左傳·昭公元年》“何謂蠱”唐孔穎達疏:“以毒藥藥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謂之蠱毒。”
⒉、指毒藥。明王錂《尋親記·遣奴》:“你下挑生,拆得人夫婦分;下蠱毒,令人做鬼魂。”
⒊、蠱蟲之毒。清王士禛《香祖筆記》卷三:“兩廣、云、貴多有蠱毒,飲食后,咀嚼當歸即解。”清林則徐《曉喻粵省士商軍民人等速戒鴉片告示稿》:“是(鴉片)比諸盜賊之用悶香,拐帶之用迷藥,妖邪之用蠱毒,以攫人財而害人命者,殆有甚焉。”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6 15:13:4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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