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福清,男,漢族,1954年1月出生,湖北黃州人,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湖北省黃岡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5年4月,龍福清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黃岡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因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中文名龍福清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日期1954年1月日
畢業院校湖北省委黨校
出生地湖北黃州
入黨時間1976年8月
人物介紹龍福清,男,漢族,1954年1月出生,湖北黃州人,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人物履歷龍福清1976年09月起先后任黃岡地區農委科員,黃岡地區行署農業科副科長、科長(其間:1985年7月至1988年8月在華中農業大學農業經濟專業學習),黃岡地區農委副主任,黃岡地區農委副主任、多經辦主任,黃岡地區農委主任、黨組書記;
1995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浠水縣委書記(其間: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黨校黨建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黃岡市委常委;
2004年12月至2005年06月任黃岡市委常委、統戰部長;
2005年06月至2006年12月任黃岡市委常委、統戰部長、總工會主席;
2006年12月起任黃岡市委常委;
2007年01月當選為黃岡市副市長;
2010年02月任黃岡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
2012年01月任黃岡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違紀被查2015年2月28日,據湖北省紀委消息:湖北省黃岡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福清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2015年4月16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經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證實,龍福清因涉嫌嚴重違紀,省委已決定免去其黃岡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
龍福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2015年7月,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龍福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移送檢察機關經查,龍福清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在單位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有關費用、接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行為嚴重違犯黨紀。因其受賄問題涉嫌犯罪,2015年5月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最終判決2017年4月,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岡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龍福清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龍福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對被告人龍福清受賄所得財物折合人民幣222.3461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1]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6 23:37:4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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