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病程記錄
1.日常病程記錄的結構
一般第一段記錄日期,第二段寫病程記錄,最后簽名。
2.日常病程記錄的內容
(1)病人自覺癥狀、病情變化、心理狀態、睡眠、飲食、大小便等情況以及病情變化、新癥狀的出現、體征的改變、并發癥的發生等。
(2)新進行的輔助檢查、特殊檢查結果的分析、判斷。
(3)特殊診療操作的經過情況、治療的效果及反應。
(4)病人或其親友的要求和意見。
(5)個人對患者病情的分析,上級醫生對診療工作的意見,會診意見。
(6)重要醫囑的更改及其理由,補充或更改診斷和治療措施的理由。
(7)今后診療意見和計劃。
3.日常病程記錄的寫作要求
(1)日常病程記錄通常每日或隔日寫一次;慢性病患者病程記錄間隔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每周至少1次一2次;危重病人或病情突然變化者應隨時記錄,新人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正常情況下應連續記錄三次。
(2)日常病程記錄可以由進修醫生、實習醫生、住院醫生編寫。但無處方權的進修醫生和實習醫生寫的病程記錄,上級醫生應及時修改并簽字。
(3)一定要圍繞患者所患疾病的特點和發展情況來寫,要能反映出病例的觀察要點和診療特色,要有明確的三級查房記錄,記錄查房的上級醫師姓名、技術職稱、查看病人后的診斷或進一步應做檢查、治療的意見及依據、上級醫師有關本病例的其他指示應歸納記錄等,并應用引號標記,還要將上級醫師查房指示的執行情況及效果或結果如實記錄。
(4)編寫病程記錄要實事求是,病情好轉要記錄,病情惡化更須及時記錄;成功的經驗要記錄,工作中的失誤、差錯也要如實記錄。
病程記錄
19xx. xx. xx. xxAm
今日xxx主治醫師查房檢查過病人并翻閱病歷后認為:“該病例可以不做骨做穿刺,根據門診檢查結果,可以明確診斷為‘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病人出血傾向明顯,內出血不能排除。雖然不是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但也有發生DIC可能,應與實驗室聯系做有關DIC的檢查。目前以抗感染、止血、化療為重點,化療可以選用 VIP方案(長春新堿、強的松),待DIC檢查明確后再進一步調整治療方案。"xxx 主治醫師的指示已執行。
醫師簽名: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