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x村村委會(甲方)
立合同者:
村民趙XX (方)
為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充分調動村民農業生產的積極性,經雙方民主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乙方承包甲方高產田十畝,按照全村統一規劃,村西甲方的十畝淤地歸‘方承包。
二、乙方承包的土地、只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不準出賣、荒廢、破壞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并過究責任。、
三、土地承包費每年每畝一百元計。乙方向甲方每年交納承包費一千元,超產自余,減產自負。
四、承包期間,乙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過成減產減收。其核減數額須經全休村民委員會民主討論核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濤級合同。
五、本合同自19X X年x月x日起生效,三年不變。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如發生爭執,須經報請上級裁決。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黨支部一份。
甲方:x村村委會(章)代表人:郭xx七方:趙XX(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