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地道的吃貨,吃得雜,我的吃貨信條是:凡是美食,皆入我口我又是一個十足的書迷,看得雜,我的閱讀信條是:凡是好書,皆人我眼。
可能是男孩子的緣故吧,我特別喜歡讀歷史書。上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有多少文人志士,有多少達官武將,有多少英明君主,有多少昏君與奸佞小人……數不清的傳奇故事,看不完的精彩人生啊!臺灣作家吳涵碧所寫的《吳姐姐講歷史故事》這一套書真是讓我大飽眼福啊。吳姐姐功課做得真好,從先秦時代-?直寫到明代,我非常佩服。吳姐姐的文章簡潔流暢,有啥說啥,易懂。通過閱讀,“采石磯一戰”讓我感受到大將常遇春的勇猛與無畏、忠實;“徐達被迫吃天鵝肉”讓我感受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悲哀;“鄱陽湖大戰”讓我感受到劉伯溫如諸葛孔明在世,何等的聰明睿智;“胡惟庸又卑又亢”,讓我為這位屢犯大罪的“開國功臣”的所作所為而不齒:害死劉伯溫,起義造反消息外漏而被誅九族,真是“什么樣的性格成就什么樣的人生”啊。作為皇帝的明太祖和明成祖,雖很有作為,但榮耀背后的諸多故事也讓我……在眾多的歷史故事中,我不僅知道了歷史的發展變化,也認識了很多的愛國人士“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忠君愛國精神,也感受了歷史人物之間的爾虞我詐、鉤心斗角等等。
書看得雜的我,也非常喜歡看偵探小說,暑假新入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讓我過足了“偵探癮”。《東方列車上的謀殺案》《巴斯克維爾魔犬》《王冠寶石案》《皮膚變白的士兵》等等,這一個個案件情節跌宕起伏,看得我毛骨悚然的同時,不得不佩服福爾摩斯的觀察力與推理能力。他總能從雜亂無章的線索中抽絲剝繭,與罪犯斗智斗勇,維護正義,長大后要是我也能成為像福爾摩斯一樣的偵探就好了偵探小說有助于推理能力的提高,而文學名著則更能讓我感受到語言的美妙。我對文學作品中的人物喜歡得不得了《綠山墻的安妮》中,我永遠也忘不了安妮是這么在乎自己的外貌,討厭自己的紅頭發,于是才有了染頭發這么一件趣事,結果“偷雞不成蝕把米”,紅頭發沒有變成心儀的黑頭發,而變成了讓安妮“痛不欲生”的綠頭發,真是虛榮心作怪的下場。這樣的“搗蛋”,一樁接著一樁,感受快樂的同時,我也感受到應該做一個怎樣的孩子。瑪麗是《秘密花園》中的“倔丫頭”,脾氣大而臭,長得難看,出口傷人,—夜之間父母雙亡,身世真可憐啊!在科倫溫先生的莊園里,自從找尋到秘密花園之后,在瑪麗、瑪莎、科林、迪肯一起種植打理后,花園竟然發生了變化,而此時的瑪麗也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這些名著,讓我在癡迷人物的同時,也受到了人生的啟迪與引導。
好書如摯友。《博物》《環球人物》《讀者》,也是我的精神雜糧。《博物》不僅讓我感受到很多植物,如桃花、杏花、李花、櫻花、梨花、海棠花的美麗和花瓣的不同,還讓我了解了火的冷知識、點火秘籍等,增長了野外求生的知識。那些吸引眼球的畫面,讓我領略了世界各地的奇異風光。《環球人物》識。那些吸引眼球的畫面,讓我領略了世界各地的奇異風光。《環球人物》讓我對硬漢普京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讓我對歷史人物李鴻章與伊藤博文之間的故事與120年前的國運抉擇有了深人的了解。而《讀者》美文總是給我帶來情感上的共鳴。
書雖看得雜,但內心被“雜書”充盈得更為強大。我們確實是吃飯長大的,也是讀書長大的啊!“悅讀”,讓我變得越來越“豐滿”!
小作者構思巧妙,全文以一個“雜”字貫穿。先以“雜食”為頭,隨即筆鋒一轉,寫到“雜閱”,首段就點名主旨,開門見山。文末也圍繞“雜”展開,首尾得以呼應。文章詳略安排得當,這讓更多類型的書籍得以出現在文中,使“雜”字更為豐滿,讓人不禁感嘆小作者閱讀范圍之廣。第二段段末巧用省略號,引發讀者聯想,韻味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