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份格式規范的經濟糾紛申訴狀。標題直接標明這一訴訟文書的性質。文內申訴人、被申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概況、案由、申訴請求、申訴事實和理由、致送法院名稱、申訴人署名、申訴時間、附項等結構項目皆一應俱全,而且書寫也都符合范式要求。
再從內容來看,這一份申訴狀正文的“事實和理由"部分依事據理,層層深人,寫得尤具分量。申訴人首先列示原審民事調解書中的二條裁定意見,然后明確指出該裁定意見“有背于事理”、“不公正"的錯誤。繼而陳述與本案相關的客觀事實,舉以實證。其中不僅詳細交代了工業奶粉轉售的過程,以及X×市衛生防疫站先后三次檢驗結果的變化,而且更以民事調解書和原告起訴狀中的原有記載為鐵證,運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論辯方法,辯明了造成工業奶粉最終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方不在申訴方。既然責任不在申訴方,那么申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撤銷原判,重新審理,作出合法、合理之判決”,也就水到渠成,順理成章。
經濟糾紛申訴狀
申訴人:××市××食品商店。地址:× ×市× ×路××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經理。
被申訴人:××市×><貿易公司。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 × 職務:經理。
申訴人因經濟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19××年×月×日×法經字(1 9 ××)第×號判決,特依法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請求××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訴人訴××市××貿易公司因經濟合同糾紛致使申訴人遭受經濟損失一案,要求撤銷原判,重新審理,作出合法、合理之判決。
申訴事實和理由:
中訴人與被申訴人之間因經濟合同糾紛一案,經××市× ×區人民法院審理,該院于19××年×月×日給當事人這達了×法經字(1 9××)第×號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裁定如下: .
1.原告(即本案被申訴人)××市××貿易公司,將6560千克的工業奶粉退還給被告(即本案申訴人)××市××食品商店;被告于l9××年×月×日前,將35 250元貨款返還原告。
2.被告賠償原告差旅費l85元、鑒定費480元的經濟損失(與上項同時給付)。訴訟費430元由被告全部負擔。
申訴人認為,以上裁定是有背于事理的,是不公正的。因為上述調解書中載有這樣一段關鍵的事實:“原告在拿到被告提供的化驗單后,又經××市衛生防疫部門的檢驗允許,將此工業奶粉轉售給××冷飲廠。調解書中這段記載與一審原告提出的“經濟起訴狀"記載完全相同。由此可見,本案中申訴人發到被申訴人處的工業奶粉是經過××市衛生防疫站檢驗認定為“作為工業奶粉可以使用”的合格奶粉,而不是不合格奶粉。據被申訴人自稱:被申訴人收到發貨的時間是19××年×月×日(見起訴狀第×頁第×行),于同年×月×日(見起訴狀第×頁第×行)送樣品到××市衛生防疫站檢驗,檢驗結果:“作為工業奶粉可以使用”(見起訴狀第×頁第×行)。事實充分證明,申訴方售給被申訴方的工業奶粉是完全合格的。
19××年×月,被申訴方則根據××市衛生防疫站提供的檢驗報告單,以檢驗合格為證據,又將這一批工業奶粉順利轉售給××冷飲廠。但是,當該冷飲廠將此工業奶粉用于加工生產冷飲食品并且在已經使用670千克后,于19 × ×年×月×日再次送樣于××市衛生防疫站進行檢驗,此次的檢驗結果卻為“不合格"。于是,××市××貿易公司便于l9××年×月×日起訴于× ×市××區人民法院。
對此,申訴人認為,我方售出的同樣商品,經過同一檢驗單位(××市衛生防疫站)的科學檢驗,前二次的檢驗結果都是合格奶粉。但轉入× ×冷飲廠并且已經使用了部分奶粉之后再行檢驗,卻成了不合格奶粉。其中造成這一批工業奶粉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方究竟是誰,豈不是不言而自明?更何況我方售出的工業奶粉是19 × ×年×月,在此期間被申訴人取樣進行檢驗,結果證明是合格奶粉,被申訴人才將這一批工業奶粉轉售給××冷飲廠。至于轉到××冷飲廠之后出現什么問題,這與申訴方又有什么關系呢?
因此,申訴人特要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撤銷原判,對本案重新審理,作出公正的裁決。并要求通過人民法院追回× ×市××貿易公司無理糾纏給我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此致
× ×市人民法院
申訴人:××市××食品商店(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簽章)
19××年×月×日
附:
·本申訴狀副本2份。
·原審民事調解書復印件1份。
·書證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