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典型經驗材料
法律援助工作典型經驗材料
引進律師進駐鎮街信訪窗口
破解法律援助工作四大難題
--XX區法律援助處創新法律援助途徑
一、工作創新的背景
作為社會組成的最基礎細胞,鎮(街)司法服務工作具
有一定的復雜性和艱巨性,而且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大量
外來務工人員的涌入,致使鎮街生活的基層眾對法律援助
需求日益高漲。但是,在現行的體制框架內,鎮(街)司法
所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專職司法人員人手明顯不足。尤其在
20xx年實行大部制改革后,司法所編制由區司法局劃入鎮
(街)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管理,大量的維穩、信訪等工作交
由司法所承擔,導致本就不足的司法援助人手更加捉襟見
肘,目前各司法所具有公職(法援)律師資格的人員共4人,
其中祖廟司法所2人;石灣鎮司法所1人;張槎司法所1人;
南莊司法所無。這樣的人員配置根本無法滿足鎮街百姓的法
律援助需求。所以,創新引進律師進駐鎮街信訪窗口,為廣
大鎮街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對于補充人員不足,提高援
助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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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新工作的成效
一是破解了鎮街司法援助人員人手不足的問題。引入社
會律師組織的專業律師進駐鎮街司法所后,通過與律師事務
所簽訂合作協議,確保了鎮街司法所每天有專人為眾提供
各類法律援助服務,杜絕了基層司法援助人員人手不足的問
題。
二是較好的滿足了廣大眾的法律援助需求。引進專業
律師進駐鎮街信訪窗口后,先后共接受眾來電來訪咨詢達
到386次,主要涉及勞動爭議、工傷糾紛、婚姻家庭、交通
事故等各方面問題;行先后受理法律援助案59件,涉及金
額總數多達200萬元??偣厕k結法律援助案件43件,其中
21件法律援助案件以調解的方式結案。
三是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務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一直以
來,由于專業化的法律援助隊伍建設滯后,法律援助宣傳工
作欠缺,導致法律援助工作的知名度不高,美譽度不強。通
過引入律師進駐鎮街信訪窗口,組織法律援助志愿者駐點值
班,一站式地為來訪、來電眾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解答,
為經濟困難的眾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使眾在方便
快捷的法律服務中接觸、了解、支持法律援助,進一步增強
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的聲譽,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曉率。
三、創新工作的做法1200
一是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方式,引進律師所進駐鎮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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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窗口。20xx年11月起,我們以鎮(街)法律援助工作站
為行政管理主導,采取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方式,試點引入廣
東至高律師事務所社會組織,利用其律師所的整體優勢資
源,組織本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師)專人全天進駐石灣
鎮街道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積極參與政府信訪工作,為來訪
眾免費提供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代為受理法律援助
申請,參與一般信訪案件的接待、調解工作,并組織人員協
助鎮街處理重特大疑難信訪、體案件。日常工作上由所屬
鎮街工作站負責管理和案件審批。截至目前,已與**家律師
事務所達成法律服務合作協議,為**個鎮街居民提供法律援
助服務。
二是實行援助律師駐點值班制度,確保法律援助服務全
時段。充分汲取鎮街司法所因人手不足而導致的法律援助服
務不及時、不到位、不深刻等教訓,力求通過引入律師所進
駐信訪窗口后,堅持落實援助律師駐點值班制度(每個駐點
律師連續駐點一個月),一站式地為來訪、來電眾提供免
費的法律咨詢解答,為經濟困難的眾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
服務,徹底解決眾不到服務人員,吃不透援助意見等問
題,既健全了法律援助服務的長效工作機制,也進一步提高
了法律援助服務的知名度。
三是實行辦案全程QQ登記,確保辦案質量監管到位。
堅持把法律援助服務過程管理和質量管理做為監管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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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通過創新管理模式,與簽約律師所共同開設法律援助
值班律師QQ工作,要求駐點律師將日常工作內容和跟進
案件的立案、開庭、調解、裁(判)決等過程在QQ上進
行登記,可通過QQ工作將案件的每個階段、所處理的每
個細節問題發到QQ上,可確保法援處對案件辦理情況在
第一時間掌握,工作難題在第一時間解決,工作經驗在第一
時間交流,工作成果在第一時間推廣,工作合力在第一時間
凝聚,從而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增強法律援助服務效果。
四是創新駐點律師績效考核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質量。
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監管工作,真實評價駐點律師的工作
狀態和成效,在與律師所協商后,我們把原來由律師所對駐
點律師的月度考核移交給XX區法律援助處,并根據援助律
師的工作職責編寫《月度考核標準》,從QQ每天工作日志
填寫情況、咨詢登記、每件案件辦理情況登記、立案情況、
結案歸檔情況等逐月對駐點法援律師履職進行綜合考核,并
將考核情況與律師的工資獎金直接掛鉤,有效調動了駐點法
援律師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各鎮街司法所律師所引進工作發展不夠均衡。由于
在鎮街司法所引進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工作起步
較晚,從20xx年開始至今尚處于探索階段,目前雖然有所
起,但是,轄區內4個鎮街司法所只有兩家引進律師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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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尚有兩個鎮街司法所未與律師所建立法律援助協議。
二是基層司法所的公職律師人手仍然緊缺。引進律師事
務所進入鎮街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只是彌補措施,主要工作仍
然需要公職司法服務人員解決,與大量的法律援服需求相
比,法律援助人手仍然較為緊缺。
三是對駐點律師的激勵機制尚不健全。由于自20xx年
開始,對公職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暫停發放法律援助補
貼,加之資金方面的原因,對于引入的法律援助律師的激勵
力度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援助律師的工作積極
性,降低了法律援助的質量和效果。
五、工作改進建議
一是加快工作進度,盡早實現援助律師引進工作全覆
蓋。在充分總結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積極與轄區內律師事務
所聯系溝通,做好剩下兩個鎮街的律師事務所引進工作,盡
早完成基層鎮街法律援助服務全覆蓋。
二是加強溝通聯系,爭取更多的援助律師提供援助服
務。加強與已簽約律師事務所的溝通和協調力度,一方面,
爭取更多的律師事務所入駐鎮所提供援助服務,解決人手不
足的問題,另一方面,將鎮所公職援助律師的職責回歸本位,
從側重應急維穩工作轉移到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上來。
三是探索激勵方式,加大對入駐鎮街的援助律師激勵力
度。通過爭取資金、擠出資金,探索新的管理模式等方式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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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對入駐律師的激勵力度,切實提高他們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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