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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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以便備查,接下來我們繼續閱讀。在社會生活當中,有一些用人單位可能會在員工實
習期間就和員工簽訂專門的實習合同。實習合同和員工正常的勞動合同肯定是有所區別
的。因為合同當中主要是針對的員工在實習期間的一些表現和工資的發放問題,但是目
前我國法院接到的實習合同糾紛也不在少數。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實習合
同糾紛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實習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60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
本文發布于:2022-08-16 08:01:2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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