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川一中心理健康指導中心
心理咨詢免責協議書
本協議是涇川一中心理健康指導中心與來訪者就心理咨詢服務
簽訂的責任規范協議.我中心心理咨詢師不會帶有任何的偏見,秉持
無條件接納、無條件關注的心理咨詢原則為來訪者提供專業的服務.
為了保證心理咨詢的效果,以下是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和來訪者建
立心理咨詢與關系將要涉及的一些基本問題,請來訪者仔細審
核。如有異議,請當場提出并與中心商定。協議一經雙方簽字確認,
將是雙方的共同約定,具有法律效力.
一、心理咨詢的局限性
心理咨詢與的效果取決于心理咨詢師和來訪者的共同努力。
在此過程中,來訪者可能還會感覺痛苦和癥狀困擾。心理咨詢是一個
促使個人心靈成長的過程,心靈的成長過程可能也會帶來一定的痛苦
和不適的感受.所以,對于特別需要系統心理咨詢與的個案,需要
來訪者在時間、心理等方面都有相應的準備。
心理咨詢師不同于執業心理醫師,心理咨詢師為來訪者提供的是
心理咨詢與服務。如果來訪者需要服用藥物,請咨詢臨床心理醫
師。心理咨詢師不會對來訪者的藥物使用方面的問題提供專業指導。
二、心理危機免責
來訪者須保證在接受心理咨詢期間不發生任何故意傷害自己或
故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如果來訪者在這之前有過自殺或傷害
他人的傾向與行為,心理咨詢師會盡所能幫助,但不能保證心理咨詢
與期間來訪者的沖動會馬上減緩,也不能保證其今后不再有自殺
或傷害他人的行為與傾向。如果來訪者最終選擇自殺或傷害他人,作
為一個完全民事與刑事行為人,來訪者承擔全部責任與行為后果,心
理咨詢師不承擔任何連帶民事或刑事責任.
三、推薦就醫免責
心理健康指導中心的咨詢范圍是有限制的,主要是解決本校師生
的一般心理問題至沒有器質性病變的嚴重心理問題,如新生對學校生
活、人際交往等的不適應,師生在學習、交友、生涯規劃、情緒情感
等方面出現的問題。
經過中心的評估后,如果認定來訪者癥狀為不屬于心理咨詢范圍
的神經癥或者精神疾病人,例如嚴重心理障礙患者、精神分裂癥患
者、人格障礙患者或其他嚴重情緒障礙患者、腦器質性病變引起的心
理或精神活動異常的患者,或者咨詢問題是與心理咨詢無關的來訪
者,中心將及時轉介相關醫院或者幫助聯絡其他部門協調處理問題.
屬于精神疾病及器質性病變者,中心將推薦其及時就醫進行臨床
,如果需要幫助,在征得本人及家屬的同意后,中心可以幫助預
約掛號。在醫院進行臨床期間,中心將隨時了解進展狀況,
如果家屬或者本人希望進行輔助心理咨詢,咨詢師本人也愿意為其咨
詢,可以在服藥期間進行心理咨詢。醫囑需要家屬全程陪同的,家屬
必須認真陪同,防止出現意外事故.
如果就醫期間發生自殺及傷害他人或其他重大疾病、人身問題,
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糾紛投訴處置
在心理咨詢過程中,來訪者認為心理咨詢師有違職業道德言行,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心理咨詢師職業標準》以及服務行業的通用
法規規定,可質詢心理咨詢師,或向中心和主管部門投訴。
來訪者如認為在咨詢過程中存在問題或意見,可向心理中心和主
管部門反映,但嚴禁對咨詢師進行言語誹謗或人身攻擊,如有發生,本
中心將追究其違規責任及法律責任。
如因來訪者故意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導致心理咨詢的效果受到
影響,心理咨詢師將不承擔任何道義和良心上的責任.
心理咨詢師在心理咨詢中和心理咨詢后均不對來訪者的任何個
人行為承擔法律和道義上的責任。
五、咨詢后的約定
在心理咨詢后心理咨詢師可以繼續回訪,促進心理咨詢效果的鞏
固;如果來訪者不同意回訪請說明。
六、法律效力申明
此協議一式兩份,為雙方共同約定,且承諾信守。未盡事宜,雙
方商議解決.對于上述內容確認無誤、雙方簽字后本協議即生效.
以上協議來訪者用化名簽訂與真名簽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來訪者:心理咨詢師: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本文發布于:2022-07-16 17:50:4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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