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是雙方綜合國力的展現。
當一方把不平等“條款”強加給另一方時對方不妥協,往往用戰爭手段去達到目地。
戰爭是殘酷的,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
人們在反對戰爭的同時,卻無奈的認可這條博古通今,弱肉強食叢林法則。
一切唯我不服就干,是強國的混蛋邏輯卻一貫屢試不爽。
弱國用理,強國用兵。
有理,既便是去“聯合國”又奈我何。
戰爭離我們很近。
只有加強軍備增強國力,則機亮劍,震懾敵對。
愿春來戰去,和平永駐。
楚丘黎小滿國際社會叢林法則,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它們是商業立國、資本主義立國,打仗靠后勤,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消耗人力、物力、財力,自然讓戰敗國賠款,補充本國的財力、物力、人力,緩解階級矛盾,誰讓你又弱又富,又弱又富必挨打!社會打架是勝者賠款,是本國國內爭端,保護弱者,以維持秩序,穩定社會,促進發展,防止官僚腐敗,鞏固統治階級的統治。
盡力做到公平、公正、公義。
不過也不一定都能做到,畢竟任何國家有錢人和有權人可以無視法律的。
相望江湖QRdn這個問題挺美觀:社會上是打架:國際上是戰爭:所以打架和戰爭不一樣:至于賠款嗎?戰爭成本高就得賠款:打架成本低:所以就不一樣了!
優雅生活家V這個問題沒有什么好疑惑的,因為國際上的戰爭、爭端和社會上的打架、斗毆完全是兩碼事。
社會上的法律法規是代表人民群眾行使權力的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所制定的,代表人民群眾的意志和利益,你敢于打架、斗毆,自然有國家暴力機關(公檢法)來處理你。
正所謂,打人犯法、殺人償命。
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反過來,為什么國際上的戰爭、爭端就不一樣呢?首先,國際上并沒有所謂的法律法規。
也許你會說,那樣的話,《聯合國憲章》不是嗎?別忘了,《聯合國憲章》是二戰戰勝國起草以及制定的。
其次,國際上沒有一個統一的機構來管理所有國家的所有事情。
也許你又會說,那樣的話,聯合國不是嗎?別忘了,聯合國也是幾個二戰戰勝國組建起來的。
哪怕是聯合國安理會上,只有小國聽大國的,只有弱國聽強國的。
最后,只有一個地方可以打人不犯法、殺人不償命,那就是戰場。
戰爭說得高大上一點就是一種特殊的政治外交,說得通俗一點就是打人、殺人“合法”的地方。
如果你是被別國按在地上摩擦,那么你能夠做的就是選擇投降以及割地賠款來換取別國的停手。
正所謂,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叢林法則,也就是所謂的落后就要挨打或者是弱國無外交。
總結一下,社會上的法律法規是代表人民群眾行使權力的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制定的,你參與打架、斗毆,國家暴力機關(公檢法)會收拾你。
國際上的所謂的國際準則,是由大國、強國制定的。
只能符合和代表大國、強國的意志和利益。
至于小國、弱國,你要么聽話照做,要么打敗大國、強國上位讓大家聽你的。
現在的聯合國是這樣,當年的國際聯盟也是這樣。
自己想一想,為什么主導世界的是中、美、俄、英、法,而不是德、意、日這些戰敗國?
冬瓜七哥社會上打架,有國家法律約束,有警察執法,為了社會穩定,肯定是保護弱者,體現一定程度的公平公正。
否則強勢者會更無法無天。
國際戰爭不一樣。
這世界并沒有真正的主持國家間公道的法律,有國際法也沒有世界警察執行!只能是強權才有說話份量。
赤裸裸的為了利益。
所以在沒有更有力量的最高裁判者的狀況下,一般只能由當事國之間自行解決。
那戰敗國已經輸了,自然就只能滿足戰勝國的要求了。
Kube2019社會上打架有約束,國際戰爭沒有
帥亮亮你殺一個人,你是殺人犯,你殺1000人你是周休的戰士,你殺10000人你是優秀的指揮,你殺100000萬人你是戰爭的罪人,你殺***人你就是王者了
遠見卓識孔雀FO因為國與國之間沒有權威的執法機構,《人類幻想著,那就建立一個吧!所以有了有名無實的傀儡聯合國》你打不過只有認慫,否則能打死你
魏家成546社會是指地球中的某一區域,在眾多社會中必有他相應的多套道德法紀所限定,任何人的行為必受這些限定所規范,超出者也必付出自己的代價。
而世界就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規所限定,就好比真實的大自然界一樣,一切生物為了生存時刻進行著殘酷的爭斗,強者勝弱者亡就是天理,而天理那有弱者去規定的呢?所以國家要成為強者,就應該比其他國謀的更遠更深,做的更實更真,要惜時如金,真抓實干,決不能傻著臉混著頭再說空話假話了,實干興邦,空談誤國,切記切記。
艾迪特這是個好問題!!!因為社會上打架有公安警察管著,有國家法律在制約著,以此來維護整個社會的公平、公正、正義,而國際戰爭則沒有這個約束,奉行的是簡單的持強凌弱法則,戰敗者為防止失去土地、權利等,不得不以賠款來討好戰勝國。
試想,這個社會沒有法律 、沒有公安警察,打人不犯法、殺人不償命,打敗架的一方為防止打勝的一方進一步取其性命、奪其家產、謀其妻女,只能以金錢來獲取戰勝方的一時和平。
齊齊哈爾濱891現在的國際社會就是弱肉強食,和動物世界沒有區別!自古以來就是弱國無外交!比如漂亮國橫行天下靠的是強大的軍事實力和雄厚的經濟實力。
所以在國際戰爭中戰敗了就沒有了話語權,只能任人宰割。
勇敢的平凡鎮南關大J后,清朝向法國賠錢...
響亮軍號這個問題還用問嗎,打架有國家法律管著,你個人打架打贏了,也改不了法律,只有按法律管你。
而國際社會,一個國家打贏了就有話語權,輸了只會被制裁的,因為國際上無法制裁勝利的,除非再與此國打,且能打贏。
鄭詠毅“為什么國際戰爭與社會上打架相反 ,最終戰敗方賠款? ”因為無論中國歷史還是世界歷史,都是“勝者王侯敗者寇 ”。
戰勝者想怎么處罰戰敗者都有有理,戰敗一方只能無條件的全部接收戰勝者出的任何條件 。
這就是“槍桿子里面出政權”世界上哪有什么公平,誰的拳頭大就聽誰的 ,不聽他的他就打你,就像我們經常調侃的那樣 “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內 ”
陳詞不濫調63很好理解:叢林法則,弱肉強食。
這是國際規則。
所以,中國要努力發展自己,落后就要挨打,還要賠錢。
東方欲曉20933戰爭是變相掠奪,誰贏誰有主動權,社會打架有法律約束。
糧食衚衕9號因為與打架完全不一樣,打仗輸掉的一方不投降就會被殲滅。
而打架基本上沒有殲滅的目標。
此外,國際上沒有高于國家的暴力主體,殲滅對方征服一個國家,沒有真正的裁判力量。
而處理打架,暴力主體(公檢法司)太多了。
上進小羊Gd國際關系還是叢林法則,賠賺和拳頭大小有關。
國內關系最后由法律裁定,沒有人強過國家意志。
洗過的白襯衣看動物世界的時候就能知道,作為草原之王的獅子是按獅群和領地劃分的。
每個獅群都有一只公獅子做頭領,其它母獅子就是它的妻妾。
而當另一頭外來的公獅子打敗了現任頭領的公獅子,外來者不僅會趕走原來的公獅子,還會把原來公獅子的小孩全部咬死,并霸占所有母獅子,成為新的獅王統領。
獅子如此,動物世界也是如此,國際社會更是如此!這就是叢林法則。
在國際社會上,法則是由強者制定的;而在現實代社會上,法律則是由人民群眾制定并獲得絕大部分人的支援通過的,是所有人必須遵守的規則。
違背了這個規則,就會受到相應的制裁。
這個方面是不能以打架雙方的強弱來界定的。
因此可以斷定,國際社會和社會打架之所以不同,就是因為制定法則的人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
亂世英熊1都是最強武力方定規則。
社會打架最強武力方是警察。
國際戰爭有時是打贏方,有時是五常。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07:44:2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4203022823.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為什么國際戰爭與社會上打架相反,最終戰敗方賠款?.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為什么國際戰爭與社會上打架相反,最終戰敗方賠款?.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