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積金怎么提取?
申請:申請人至中心網點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相關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
審查審核:對于審查通過的,予以當場辦理;審查不通過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準:經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予以當場辦結;經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的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達: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確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則,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5:1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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