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參保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最低年限為滿25年,且在實際繳費年限不得低于5年。繳足最低年限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應當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足最低年限的,必須以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8%比例一次性繳足基本醫療保險費,其費用全部納入統籌基金。
失業者參保是無需繳費的。在失業期間可參加職工醫保,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保險異地轉移,醫保可隨同轉移。失業者在失業地即可參加職工醫保了,其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繳納醫保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經辦機構應將繳費金額、時間等信息及時告知醫保經辦機構和本人。而在轉移方面,需要執行轉入地職工醫保。失業人員停止領取保險金后,經辦機構也將停止為其繳納醫保費用。此時,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相應參加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農合。
在外地看病,醫保也是可以報銷的,城市醫保往農村轉需要與養老保險一同辦理,辦理過程中注意準備好各項材料,如果是員工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最低是25年,失業的員工參加醫療保險時不需要進行繳費,在失業期間員工的醫保,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8:5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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