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拖欠生育津貼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嗎
依據我國勞動法的法規,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時,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的,而生育津貼是屬于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所以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法規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法規》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執行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二、什么是拖欠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法規的補充法規,所謂拖欠工資,就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法規的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法規的付薪時間,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約定,但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只要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工資的,就形成拖欠工資。
但是,根據該補充法規,拖欠工資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波及,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外,只有經工會同意后的延遲發放工資才不構成拖欠工資,其余情況下的延遲發放工資均屬于拖欠工資。
單位拖欠員工工資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員工可以依法向單位追討,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公司倒閉能享受生育津貼嗎
職工的生育津貼應由公司參照當地的生育保險法規予以支付,在產假期間所在單位倒閉的,應在單位注銷前,由單位帶齊相關資料到窗口提前結算生育相關待遇,生育津貼發放至結算當天。如未及時在單位倒閉前申請結算的,由職工帶上單位的工商注銷證明,法人注銷證明及其他報銷資料,到窗口申請審核。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9:0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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